- #1 [blackspin], 22-10-02 11:25
- #2 [lym], 22-10-02 11:28更正:黨鐵
- #3 [dirtym], 22-10-02 11:47多撚餘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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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lym], 22-10-02 11:52雞蛋永遠輸,贏左都係輸。這就是強權。
- #5 [stranger], 22-10-02 11:56
- #6 [CS168], 22-10-02 12:17如真的取不出証據!!又吿人偷嘢!真係!!作業!
而且 6C 表明事件唔祇一單!!係經常性發生,有人求助,
而港鐵係容許下,出現多個受害人,未計比咗罸款人數。 ><""
最後修改時間: 2022-10-02 12:19:11 - #7 [沉默的膏蟹], 22-10-02 12:21提告果一方可以無証無據,係咪已經成為常態。
- #8 [CS168], 22-10-02 12:50
#7.
>>> ( 係咪 : 誹螃 ) 入罪又是否刑事??留案底???
如果係,咁同偷嘢罪名相同??咁真係要請 6C !
唔係幾蚊或五百蚊了事! - #9 [degalle], 22-10-02 16:50翻查過地鐵附例, 第17 條(2)適用,由頭到尾唔言明呢點,喺職員索取車票查閲時點解拒絕交出?
拒交出查閱即違反該例,至搞出大頭佛,睇完長篇大論都係由此而起 - #10 [olivea88], 22-10-02 17:07門大欺客
- #11 [phil.ng], 22-10-02 18:33MTR 有機可即時共同看用票(八達通)收費!吾知此人搞什麼?
- #12 [CS168], 22-10-02 18:56
年紀大,血氣小,比班港鐡大叔咁屈,
冤枉度曰如年!!真係搞出人命架!! - #13 [mig31], 22-10-02 19:31咁似子彈飛內的鵝縣
要切腹拎個胃出嚟,睇下係食咗一碗定兩碗豆花? - #14 [BowieFUNG], 22-10-02 21:12咁搞法真係每次出入閘,都要搵他人拍直播,但黨鐵又唔畀拍攝,拍攝又會犯另一例!
- #15 [learn], 22-10-02 21:51黨鉄有附例保障,又有法律部門,佢出柯打大把大律師行幫佢打,跟本喺一幅大石牆,一般市民冇得鬥。
有接觸過都知,唔好妄想出事有咩保險保障。
https://hk.news.yahoo.com/%E6%B8%AF%E9%90%B5%E7%B8%B1%E7%81%AB%E6%A1%88-%E5%82%B7%E8%80%85%E5%A4%B1%E5%B7%A5%E4%BD%9C%E8%83%BD%E5%8A%9B%E5%93%AD%E8%A8%B4%E5%B0%8D%E5%89%8D%E6%99%AF%E7%84%A1%E6%9C%9B-%E8%BD%9F%E6%B8%AF%E9%90%B5%E6%8B%92%E8%B3%A0%E5%84%9F%E4%B8%8D%E8%B2%A0%E8%B2%AC%E4%BB%BB-065500171.html - #16 [learn], 22-10-02 22:01做大部份嘅措施,舉動,都喺令到自己可免責,出事可甩身,無嘢要賠。
https://www.facebook.com/MTRVictims/photos/a.1785653868330541/1785656044996990/?type=3 - #17 [沉默的膏蟹], 22-10-02 22:22re#14
用流動裝置可以,但若果有人要搬龍門就。。。 - #18 [degalle], 22-10-02 22:48當事人「老母」,假設係正常人,有一般見識,冇聾冇啞冇失聰,識得自己坐地鐵,地鐵站務人員向她索閱有效車票時,係咪應該知道要合作?成段嘢冇交代,可以假定係冇,冇交出或拒絕交出俾職員核查(唔知係咩原因),係咪真係用咗小童飛出閘而拒絕交出查驗,呢樣唔清楚,假如各位有日坐喺法院做陪審員(只係類比,呢d 芝麻綠豆案毋須用到),大致會諗到呢個「老母」若清白,只需舉手之勞交出張成人飛俾職員用個手提機嘟次都拒絕,咁差唔多可以假設呢個「老母」並非無辜!
- #19 [olivea88], 22-10-02 22:50721時又唔見佢地出黎執行地鐵規例?
- #20 [degalle], 22-10-02 22:52本人並非鐵膠,對於該公司某年某日做過某d 事或冇做一d 事深惡痛絕,及慣常搾取不該利潤深惡痛絕,但一件事還一件事,各位要識得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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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whatsnewsmedia.com/11859/11/01/59/
日前一名孝順兒於YouTube Channel JFFLIVE的網上直播大爆港鐵老屈,指兩個多月前母親在地鐵站出閘時被港鐵職員截停,指控母親使用小童票出閘,將其帶到站務處,給予罰單指須即時罰款500元,要求簽署。母親當事並無使用小童票,港鐵亦無提出確實證據,母親為此據理力爭堅拒罰款,並要求報警處理事件。警方接報到場表示事件需由港鐵及事主雙方自行處理,稱「我哋冇咩可以做到㗎喎」。母親反駁指現時在無證據下被誣告兼罰款,問道「差人唔係應該要處理㗎咩?」。警方最後願意即場為其錄取口供及搜袋,證明母親並無持有小童票或小童八達通。惟警方表示「如果你宜家真係唔簽呢,咁佢哋(港鐵)就會告你㗎啦,但我哋就冇其他嘢可以做到」。母親最終繼續拒絕罰款,指「由得佢哋(港鐵)告我啦!」。
原以為無憑無據下事件終告一段落,怎料兩星期後果真收到由港鐵發出的告票,母親當然堅拒繳交罰款,家人亦致電港鐵作出投訴,在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港鐵表示會將事件告上法庭處理。事主眼見港鐵寧將事件鬧大拒認錯,一怒之下將所有能證明自己清白的文件交出,包括自己的八達通咭日常記錄。記錄上清楚證明事主每日的恆常出入閘記錄,包括事發當日的出閘記錄,惟港鐵以無法證明該八達通屬於事主為由,拒絕承認該份證明文件,同時再次強調若拒交罰款,將以違反鐵路守則告上法庭。
港鐵出入閘機 (港鐵圖片)
事後事主收到港鐵律師信,在家人陪同下尋求律師協助。律師了解事件後,指過往已接獲不少同類案件,坦然若事主拒交罰款告上法庭,最終港鐵定必撤控。雖然港鐵要就事件繳交法庭費用,但事主就案件聘請律師的費用遠遠超過罰款500元,勸事主一家繳交罰款了事,以免因小失大。孝順兒眼見母親就事件終日鬱鬱寡歡,與家人商討下決定聘請律師打官司,花費近2萬元為母親討回公道。
上庭前日,港鐵透過律師樓去信事主查詢是否有證據證明,可否提供八達通記錄等資料。事主收信後即日將文件傳真及電郵至港鐵。上庭當日早上,事主一家已到法庭等候,惟到場後方知道港鐵已撤控。事後事主詢問律師,能否就事件向港鐵作出控訴獲取賠償,但律師以經驗所談指這類案件,對方可用過百種藉口來辯駁,推翻所有證據。唯一可做的事只有向小額錢債審裁處,嘗試追討部分律師費,但損失的定必比原有罰款多。
孝順兒在節目尾聲表示港鐵「大石砸死蟹」,對於港鐵而言律師團隊費用是恆常開支,坦言請律師根本是浪費金錢。可能眼見自己母親被誣告被欺負,實在沒辦法置之不理。如今公道已取,同樣金錢亦有所損失。
主持大嘆「真係攞咗公道都仲要谷X住度氣」(JFFLIVE直播截圖)
直播中留言一面倒指責港鐵,形容港鐵「真係靠屈」,又質疑港鐵職員是否有佣金,為工作埋沒良心。亦有觀眾大讚事主一家為公道力爭到底,指「兩萬為啖氣真係值」、「錢咋嘛,我唔打(官司)我呢世條氣都唔順」,主持亦大嘆「真係攞咗公道都仲要谷X住度氣」。
##### 仆街港鐵!! 佢地老屈真係同差佬上庭鳩up做證一樣,無成本無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