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李蜆龍], 20-04-08 12:34政府去年10月動用塵封多年的緊急法,訂立蒙面法對付反修例示威。泛民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成功,高等法院裁定特首以危害公安為由緊急立法的權力違反《基本法》,而蒙面法亦過度限制和平集會遊行權利,裁定兩法雙雙違憲兼失效。政府不服上訴,今年1月初聆訊。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本周四(9日)下午3時半頒佈判詞。
- #2 [cow], 20-04-08 13:56最好上訴得席,之後睇下狗政府點叫人帶罩...!!!
- #3 [AndyTKO], 20-04-08 13:594個月前好嬲,4個月後的今天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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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addy^k], 20-04-08 14:03⋯狗政府染到甩皮
- #5 [alexanderkoo], 20-04-08 14:24So shameless. The situation requires mask.
- #6 [Willai], 20-04-08 16:47呢個超低智7婆,玩到連自己自打咀巴都唔知!
反社會人格入晒骨
最後修改時間: 2020-04-08 16:47:57 - #7 [Chia], 20-04-08 16:50今日 煙仔何 頭版 暗示 777 是 人禍
所言非虛 - #8 [一縷輕煙], 20-04-08 17:01嬴輸官司都死,政府自掘墳墓
- #9 [bliss33], 20-04-08 19:35狗乸亂港班子聽從禮義廉班毛知狗想用惡法去恫嚇抗爭者,亦藉此賦黑狗濫權欺壓市民,瘟疫來,用惡法,果真天譴^_^
- #10 [Daddy^k], 20-04-09 16:16即係可以繼續蒙面
- #11 [bankguy], 20-04-09 16:20宜家隨時幾個人一齊就有機會被告非法集結,咁戴住口罩就會多條罪。我建議高危人士,例如年輕人,著黑衫嘅,由呢刻起喺公眾地方唔好戴口罩。 好嘢!口罩都唔使戴!
- #12 [廿日大], 20-04-09 16:22真係好維尼概念, 又要市民戴口罩, 也要禁止蒙面!
- #13 [Ming Sir], 20-04-09 16:45【蒙面法上訴】上訴庭裁定政府部份得直 緊急法合憲 惟禁合法集會蒙面依然違憲
政府去年10月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對付反修例示威。泛民及梁國雄等人分別提出司法覆核,結果高院指特首以「危害公安」為由緊急立法的權力違反《基本法》,而蒙面法亦過度限制和平集會遊行權利,裁定雙雙失效。政府不服,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午頒下判詞,裁定政府部份上訴得直,即政府以緊急法訂立蒙面法一事合憲;至於蒙面法方面,禁止在合法遊行集會下蒙面、以及警員有權要求身處公眾地方人士除去蒙面物品這兩項條文,仍然違憲,但政府就「未經批准集結」禁止蒙面提出的上訴得直,裁定合憲,亦即未經批准集結下仍不准蒙面。
社民連梁國雄「長毛」今在黨友黃浩銘、吳文遠等陪同下到庭領取判詞。長毛語重心長地指出,政府制定每一個政策和法例,均要考慮會否損害港人的基本權利。他指在現今疫情情況下,「如果佢(政府)贏咗,我都唔知點搞」。他強調,林鄭根本不應動用緊急法去維持其制度的暴力,反而更應著眼於當下的疫情問題,如支援失業市民等。最後眾人高呼「違憲立惡法可恥,廢除緊急條例,撤銷禁蒙面法」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上訴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審理。
上訴聆訊至今已有三個月,其間新型冠狀病毒由武漢爆發演變成全球大流行,戴口罩已成港人必然之舉。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曾於上訴時表示,戴口罩預防武漢肺炎,屬於蒙面法第4條下的免責範圍,不會受規例影響。
去年11月,高院原訟庭法官林雲浩與周家明裁定,緊急法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其認為有「危害公安情況」的時候緊急立法,權力過大,違反《基本法》規定的行政與立法職權。惟案件沒有處理緊急法另一項動用條件、即「緊急情況」下立法是否合憲。
原訟庭又裁定,蒙面法第3條禁止在和平遊行集會蒙面,以及第5條授權警方強制市民解除蒙面,均屬違憲。法官同時裁定,禁止在非法集結中蒙面不屬違憲,不過由於緊急法「危害公安」部份違憲,引用該條文訂立的蒙面法所有條文均告失效。
最後修改時間: 2020-04-09 16:48:39 - #14 [new68u], 20-04-09 16:46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眾安全為由,以《緊急法》訂立規例,違反《基本法》,《禁蒙面法》部分規例過度限制基本權利。政府不服上訴,上訴庭今日頒下書面判詞,裁定政府上訴部分得直。
判詞指,《緊急法》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眾安全為由,緊急立法是合憲,《禁蒙面法》有關未經批准集結的條文合憲,但有關公眾集會,以及警方有權要求於公眾地方除去蒙面物品的條文,是違憲。
案件申請人為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以及前議員梁國雄,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及律政司司長。
案件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審理。警方去年11月因應高等法院的裁決,暫停執行禁蒙面法。 - #15 [winning7], 20-04-09 16:55上訴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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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3個紅人....已知一定俾政府任玩《緊急法》.... - #16 [Ming Sir], 20-04-09 16:55法庭裁定緊急立法合憲 合法集會警要求除蒙面物品違憲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眾安全為由,以《緊急法》訂立規例,違反《基本法》,《禁蒙面法》部分規例過度限制基本權利。政府不服上訴,上訴庭今日頒下書面判詞,裁定政府上訴部分得直。
判詞指,《緊急法》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眾安全為由,緊急立法是合憲,《禁蒙面法》有關未經批准集結的條文合憲,但有關公眾集會,以及警方有權要求於公眾地方除去蒙面物品的條文,是違憲。
案件申請人為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以及前議員梁國雄,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及律政司司長。
案件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審理。警方去年11月因應高等法院的裁決,暫停執行禁蒙面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19805-20200409.htm - #17 [bankguy], 20-04-09 17:01法庭裁定緊急立法合憲 合法集會警要求除蒙面物品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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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狗首先宣佈你哋正在參與非法集會,即刻坐底兩條罪,得咗! - #18 [開心溫柔鄉], 20-04-09 17:08班狗首先宣佈你哋正在參與非法集會,即刻坐底兩條罪,得咗!
<=不能同意更多!
而家就算攞晒不反嘅遊行都可以隨時隨地宣布違法,根本龍門就任佢搬,幾時搬都得
呢單官司,就算贏,都只係慘勝
呢班紅官實會留條後路俾十九正苦 - #19 [radhk], 20-04-09 17:14上訴庭……算九掃……
- #20 [F355], 20-04-09 17:15只係俾權力黑警濫捕,
你冇做任何事,都可以話你蒙面拘捕你 - 下一頁 (1 of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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