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2 [亨利二世], 23-06-08 18:51
- #751 [bigleung], 23-06-07 21:23
有首歌成日線動人;若不想做契弟便要站起來!站起來!
為何不禁? - #750 [亨利二世], 23-06-07 19:07讀屎片
律政司入稟法院,申請禁止公眾傳播〈願榮光歸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發表偉論,指「哼歌」或改歌詞皆可能犯法:「就算你只奏旋律,不唱歌詞,或故意唱錯歌詞,或加入其他歌詞,你都未必改變到它背後代表的意義——香港是一個獨立地方,需要外國勢力解放我們,脫離国家制度之外。」
這樣解釋〈願榮光〉,真是聞所未聞。有沒有記者可以追問湯大狀:歌詞哪一句看出「外國勢力」呢?如今〈願榮光〉簡直變了另一首〈何日君再來〉,任何人都可以在裏頭解讀出自己想要的意思。
也許很多人不知道,鄧麗君唱過的〈何日君再來〉也曾多次遭禁,理由光怪陸離。此歌本來是30年代電影《三星伴月》插曲,由周璇主唱,後來李香蘭翻唱,風靡一時。日本人認為它是靡靡之音,會令士兵喪失鬥志,又懷疑「君」字代表中國軍隊,是「抗日歌」,便下了禁令。
國民政府則認為歌名諧音「賀日軍再來」,分明是漢奸歌,又懷疑「君」指共產黨,是召喚共黨返回上海的暗號,也一度禁播。到了文革,作曲者劉雪庵被揪出來,有人指〈何日君再來〉的「君」暗示「日本皇軍」,你還不是大漢奸?結果劉雪庵被批鬥得很慘。
如今再聽這首唱着「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的〈何日君再來〉,大家該明白它被禁播有多荒謬吧。可是到了2023年中国香港,居然還有一幫人樂此不疲,玩「君」字有「皇軍」、「共軍」和「國軍」三個意思的白癡遊戲,其中一個還是昔日港大、牛津法律系高材生湯家驊。法律知識是這樣用的嗎?
最好笑是湯家驊為了假裝言之有理,「符合國際標準」,竟引用意大利禁止新法西斯黨的法律,說法西斯主義已被意國禁止,「即使創辦人聲稱與二戰法西斯的理念有別,但仍列為違法,最後上訴至歐洲人權法院仍被駁回。」湯家驊繼而表示,「不應糾纏歌曲某一個旋律、文字,而應『照顧』該旋律、文字背後所代表危害國家的定義。」(注1)
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但憑常識也知道,你要比較,就該拿蘋果跟蘋果比。現在律政司要全方位(包括網上)禁制一首歌流通,而非禁止有人在香港註冊成立「革命黨」,請問跟意大利禁止法西斯黨有何關係呢?
查意大利法律(主要是Legge Scelba),明文禁止的不是一套無形觀念,更不是什麼「文字背後所代表危害國家的定義」,而是一件非常具體的事物,即「那個已解散的法西斯黨(il disciolto partito fascista)」。
意大利政府只禁止重組舊日的法西斯黨,但新法西斯政黨如三色火焰黨(Fiamma Tricolore)、新力黨(Forza Nuova)還是合法的。意大利法律禁止的對象,具體而明確,而非漫無邊際,任你鳩噏的東西。此其一。
第二,港府禁的是一首歌,湯家驊若要比較,為什麼不提法西斯黨歌〈青年 (Giovinezza)〉?意大利政府禁止復興舊日的法西斯黨,對,但他們有沒有下令Google、Youtube不得傳播Giovinezza呢?沒有。
據2014年一篇意媒報道,意大利有學校甚至會在跨學科的「通識」班上,教學生唱Giovinezza(目的是為了認識歷史),也一度引起家長爭議。當時教育部反應,不是派警察封校拉人,而是說這關乎「學校內部問題(questione interna alla scuola)」,「學校有自主權,該由校方回應(esiste l’autonomia della scuola ed è il dirigente scolastico che deve rispondere)」。(注2)
意大利跟香港的分別,夠清楚未?一個「資深大律師」為了混淆視聽,曲解歌詞也算,但連最基本的比較原則也不講,真係老土啲都要問一句:「讀屎片㗎你?」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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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9 [亨利二世], 23-06-06 18:21何以這福地被破壞
根據Bloomberg昨天的報道(注1),「Hong Kong’s Office Towers Have Never Been So Empty(香港寫字樓從未這樣空)」——香港辦公室在4月的空置率已破紀錄地高達15%,是2019年3倍有多,也遠勝新加坡的4.6%——但「民族大義不容討論利弊」,多攆走一個Google又如何?
「国歌」引發的連串鬧劇,擾攘大半年,香港「律政司」終於入稟法庭,要求頒禁制令,禁止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願榮光歸香港〉的曲調歌詞 ,更強調「包括有關歌曲的改編本,而其曲調、歌詞及/或曲詞實質上與有關歌曲相似者」。(注2)
看了中英文入稟狀後,我十分好奇:所謂「有關歌曲的改編本」,是否包括由何君堯領唱的〈願平安歸香港〉呢?當年這首歌一出,很多「黃絲」皆嗤之以鼻,但細味歌詞,其實很有前瞻性,非常適合今天的香港人重溫:
何以這福地被破壞
何以要扮成極偉大
⋯⋯
要自由不必批鬥
是你的日夜茫然破壞
忘掉以往腦筋
理據實太歪
⋯⋯
齊來用理性
奮勇去對抗荒謬
齊來同對抗
今日混亂香港
齊來同建立
挽回前路康莊
祈求能堅忍不朽
用決心拯救
瞧,2023年再聽,你是否被「煽動」到呢?何君堯實在走得太前了。
律政司這封入稟狀,我估計主要針對Google。港府之前浪費半年時間「抗議」、「譴責」,閉門打仔,自然解決不了Google搜尋結果的「問題」。那麼今天這個禁制令又有用嗎?
一般來說,若有正式法院命令,Google按政府要求移除某些鏈結的機會,確實比較高,但人家終究不是奴才,也未必遵命。Google官方說法是:
「在幾種不同的情況下,我們會評估法院命令。有時法院命令會要求 Google 履行義務。Google 會檢視命令內容,以判斷我們應履行的義務,並決定是否要提出申訴。(⋯⋯)我們還會查明所收到文件的適用性。如果做為請求佐證的法院命令與移除內容無關,Google 就不必採取任何行動。
「我們不一定會配合要求移除內容的原因有很多。舉例來說,某些要求可能不夠明確,因此 Google 不確定政府機關希望我們移除哪些內容。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要求申訴方提供更多資訊。」(注3)
那麼港府申請的禁制令,夠「明確」嗎?有紮實的法律理據嗎?入稟狀明言,相關的曲詞須符合以下前提,禁令才有效:意圖煽動分裂国家罪、具煽動意圖,及意圖侮辱国歌。如果由香港法庭在陪審團缺席的情況下審判,當然「實食冇黐牙」,可百分百裁定「煽動」罪成。可惜Google不是「国安法官」。
律政司人員google一下也知道,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五大訴求」,並沒有「香港獨立」一項,那如何向Google證明〈願榮光〉這首抗爭歌涉「分裂国家」呢?客觀而言,它只是一首反映當時香港主流心聲的「香港頌歌(Hong Kong anthem)」,而非「香港國歌(Hong Kong national anthem)」。
除了傻呼呼標明〈願榮光〉是「國歌(national anthem)」的鏈結,可證明含有「不實資訊」外,Google其實沒理由移除其他相關歌曲的鏈結(包括何君堯領唱的〈願平安歸香港〉)。相信律政司也自覺「底氣不足」,才會拖六個多月才訴諸法庭禁令——有用的話,day 1就出呢招啦,何必等到七一近了,為了追KPI才積極扮工呢?
向文明世界提出一個野蠻要求,被無視的機會極高,哎呀,到時就會賠了夫人又折兵,既嚴重貶損特區政府威信,兼二次傷害它那個「国家」的尊嚴。為防出現這種侮辱性後果,港府有什麼方法逼Google就範呢?希望李家超能拿出一幅路線圖給北京主子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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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748 [亨利二世], 23-06-05 22:08蔡玉玲與黃偉強的分別
難得的好消息,是前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上訴得直。兩年前,蔡玉玲因拍製調查721的節目而做車牌查冊,被控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結果被裁判官徐綺薇裁定罪成,罰款 6000 元。
蔡玉玲不服判決,上訴到底,其間曾遭高院駁回,後獲終審法院受理。事隔兩年,終院今日頒下判辭,稱言論和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沒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之外,由是裁定蔡玉玲上訴得直,撤銷所有控罪和刑罰。
之後會否有無所不能的「人大釋法」呢?很難說,但蔡玉玲能夠上訴成功,始終是一件好事。我們替蔡玉玲喝采之餘,也勿忘還有一個黃偉強。這誰啊?同樣是兩年前,在蔡玉玲被判罪成後,還有一個叫黃偉強的《大公報》記者,因為以同一方法查閱車主資料,而被控以同一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連裁判官也是同一人(即徐綺薇)。
然而結果則大不相同。
第一點不同:控方是以控罪書起訴蔡玉玲,卻以傳票方式處理黃偉強案。當時連裁判官也一度質疑控方,兩案性質完全相同,為什麼檢控方式會不一樣呢?控方的答覆是:兩宗案件由不同的警隊組別負責,故處理手法不同。(注1)
兩種檢控方式有何分別,不妨留待法律界人士評論,但我懷疑用傳票方式處理,刑罰是會輕一點的——事實也是如此,這正是兩案的第二點不同:蔡玉玲案,徐綺薇裁定她兩項罪罪名成立,判罰款6000元;黃偉強案,徐綺薇卻撤回控罪,只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當時控方(律政司)回應記者查詢,強調兩案「標準係一樣」。(注2)
兩案標準如何「一樣」,恕我看不出來,但兩個被告的選擇,卻肯定有天淵之別。黃偉強獲得「優待」——或者唔係優待,但我唔知用咩字眼形容——輕輕鬆鬆,就解決了官司纏身的問題;而蔡玉玲兩年以來,則要勞形耗神,處理官司的麻煩事,跨越一關又一關,才能還自己一個公道,一個在任何文明社會本該唾手可得的公道。
這宗案件,其實由第一天開始就不該存在,所以今天的上訴得直,也談不上是什麼「勝利」。若要說這件事有什麼啟示,我認為是讓大家明白:在一個日漸失常和崩壞的社會,個人意志仍是能起一些作用的,就算不能挽狂瀾於既倒,就算整體結果不變,但至少,你也保存了自己的尊嚴。
古羅馬劇作家有句話:「由地及天,厥路維艱。(non est ad astra mollis e terris via)」感謝蔡玉玲義無反顧地付出的努力,不管成敗如何,她示範了人可以怎樣抬起頭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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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747 [亨利二世], 23-06-05 00:06路政署「紀念六四」的藝術裝置
昨夜(6月3日)在銅鑼灣嚴陣以待的港警,拘捕了幾個獨自悼六四的市民,其中有藝術家三木、天安門母親運動代表劉家儀、支聯會義工關振邦等,據報是涉嫌干犯「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在今日香港發生這樣的事,我一點也不意外,但路政署連一條燈柱也圍封起來,就確實令人嘖嘖稱奇。
今早偶見「舊香港照片館」專頁貼出幾張燈柱照片,帖主說一條位於元朗,編號「FA8964」的電燈柱今年被圍封了(注1),一眾網友(包括我)都覺得不可思議。
當然,我不知道照片是今年何時拍攝的,就算是最近幾日,也不肯定這到底是巧合抑或故意,也許電燈柱恰恰在「很特別的日子」壞了,需要維修?但無論有心或無意,在這個「特別日子」把它包圍起來,客觀效果都是吸引大眾圍觀、討論,變相製造了一條別開生面的「國殤之柱」。
同理,無論港警基於什麼堂皇的「国安」理由,駐重兵禁止市民悼念,客觀效果都是在喚醒和延續大眾的六四集體回憶。如果這是「以結果為目標」,我覺得港府現時的目標跟「紀念六四」是一致的。
從前支聯會搞紀念活動,是在維園之內,以默哀、燭光和歌聲來紀念六四;今天香港政府接力搞的「紀念活動」,是在維園之外,以警告、槍桿子和恐懼來「紀念六四」。老實說,我認為這種做法更符合六四主題。
我鄭重建議港府,有「8964」編號的燈柱,光是圍封是不夠的,你必須派重兵駐守,甚至起訴那條燈柱「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那才能收敲山震虎的功效!
去年六四我寫了一首七律(注2),今天看見被圍封的燈柱圖片,有感而發,又寫了一首:
厝火三年尚積薪。當場鮑老作忠臣。
情知殤柱終違法。豈謂街燈亦不辰。
見利每多忘漢臘。傷心自有避秦人。
覆盆未卜何年白。野史亭中老此身。
(詩中有些典故,我會在Patreon詳細解釋,其中比較冷僻的一個詞是「鮑老」,我在此說明一下:「鮑老」,指中國傀儡戲中一些可笑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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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4日 〈遙寄六四英靈,及不忘初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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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私語】談王丹,及天安門廣場有沒有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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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746 [kk6ata71], 23-06-03 23:34製造假新聞, 其實已經犯法. 不過, 罪不及自己友. 香港如今的法治, 真係得9啖笑!
- #745 [亨利二世], 23-06-03 22:51真正的新聞界之恥
關於昨日鑽石山荷里活廣場殺人慘案,根據香港警方半夜召開的記者會所說,唯一的英雄似乎就是香港警察,他們接報後「4分鐘內立即到達現場」,並「迅速制伏」行凶的持刀男子。
然而綜合網上流傳的片段和多篇新聞報道,真正在危急關頭出手救人的英雄,是附近酒樓一位奮不顧身的64歲廚師「輝哥」,以及幾個向傷者施行急救的路人。若不是輝哥用圓櫈拍擊行凶男人頭部,令他好像突然「清醒」過來(男子是精神分裂患者),停止施襲,呆立原地「等拉」,傷亡人數可能更多。
輝哥之外,第一位出手阻止凶徒的,其實是案中第二個死者劉繼禧(22歲)。她本來可以在混亂中逃命,因為不忍拋下遇襲的朋友方曉彤(26歲),即使赤手空拳,也奮力在刀光劍影間拖走傷者、踢開凶徒,只可惜最後亦成了刀下亡魂。劉繼禧的勇敢,不下輝哥,令人動容。
像這樣的慘劇,我本沒什麼可評,只能盡力記下真相;唯獨某些香港傳媒的操守,則有必要談一談。昨天傍晚事發不久,相信很多人都見到有傳媒為了流量,馬上散播疑幻疑真的「情殺」消息,如《文匯報》標題是「2女不治 消息指刀手與1死者為夫妻」(注1),《東網》則寫「荷里活廣場2人捱斬不治 刀手當場被制服 初步疑涉情殺」(注2),《東張+ 》和《點新聞》亦然。
港警開記招前,整晚充斥網絡的都是「情殺」故事,還有什麼「派帽」、「Tomboy」等加油添醬情節,根本是向亡者家屬的傷口撒鹽,罪魁禍首是誰?自然是我上面提及的幾個傳媒。
更嚴重的問題是,由於「情殺」版本散播極廣,且先入為主,不少人聽了港警公布的案情後——男人和兩女是互不相識的——仍半信半疑,覺得另有內情。港警本已所餘無幾的公信力,就這樣被假消息進一步削弱了。
但最嚴重的問題,是誤導公眾的媒體事後並無道歉,只是悄悄刪改網上報道,換一個標題,就當一切沒有發生。它們侮慢死者,對其家屬造成二次傷害,居然完全無需負責。
莫說昨日即時新聞謠言滿天飛,就算是今天白紙黑字印出來的報道,有些報紙仍有「看圖作文」之嫌。《東方日報》描寫持刀男子,如是說:「更恐怖的是,疑兇望着熱心市民替兩名傷者急救時,面上竟露出一絲冷笑,場面令人心寒。」(注3)
然而《明報》記者訪問當時跟疑凶僅咫尺之遙的廚師輝哥,是這樣形容持刀男人的:
「他(廚師)憶述與疑兇最接近時相距離不足一米,疑兇被他打了兩下之後站在欄杆旁,拿刀的手垂下,沒逃跑,像是等待被捕,其間一直在哭,『喊得好淒涼』。」(注4)
冷笑與痛哭,是截然相反的事。閱讀《東方》故事的公眾,看到「一絲冷笑」這類描述,會對精神病患者留下什麼惡劣的刻板印象呢?這種壞印象勢必加劇社會偏見,長遠來說,只會加深精神病患者的痛苦,一個社會的「共業」就是如此形成的。
以上所說,都是真正影響社會安寧和市民福祉的問題,卻沒有任何港官或「議員」出來嚴厲譴責不負責任的媒體,而之前為了幾位女主播跳花花舞就大動肝火的「傳媒教父」黃應士,至今亦沒有怒吼「A true disgrace to the craft of journalism」。有這種反常的政府和新聞界「教父」,難怪香港也越來越失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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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 2023-06-03 22:52:14 - #744 [stranger], 23-06-02 22:05
呢D咪就係 無縫接軌 雜種 嘅 依法治蟈 囉~ - #743 [bigleung], 23-06-02 21:27
我記得過去有幾位富豪犯了商業罪,但有醫生證明佢地有病,不宜服刑,於是輕罰咗d乜乜,但佢地而家仲生勾勾四圍走。好奇怪!
自閉無罪,窮人含L - #742 [亨利二世], 23-06-02 21:09自閉青年「侮辱」国旗案
去年10月1日,一名19歲自閉症男子受不住旗幟顏色刺激,在深水埗街頭將一支國旗、三支區旗扯下來,被控「侮辱国旗區旗」罪。今年5月31日,西九龍裁判官李志豪裁定他「公開及故意侮辱国旗區旗」,罪名成立,須即時還柙,14日後判刑,其間索取精神醫生報告。
被告聞判後,情緒馬上崩潰,先喊叫,後嚎哭。據《庭刊》報道,當時情況如下:
「兩名庭警隨即上前走近被告,被告見狀聲撕力竭大喊『唔好呀!』旁聽的被告母親痛哭謂:『佢會癲㗎!』隨後再有多名庭警到場協助,被告繼續大喊:『我要返屋企呀!』有庭警向被告表示:『冷靜啲啦,你媽咪會更加傷心㗎。』被告再大叫『我想見媽咪呀!』有被告親友上前向庭警解釋『你哋咁樣唔得㗎』,與被告母親上前協助安撫,陪同被告先入犯人欄,親友一直抱着被告,但被告哭聲仍然不止。」(注1)
休庭約半小時後,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狀況,將索取精神報告的時間,縮短至7至10日,但李志豪聞言說:「我唔明白點解要優待佢⋯⋯唔係優待,我唔知用咩字眼形容。」
看看被告黃俊樂的背景,堪稱悲劇。黃自兩歲起確診自閉症、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從前黃父會疏導他的情緒,可惜爸爸前年過世,母親之後亦患上抑鬱,自顧不暇,根本無法紓緩兒子的情緒問題。
去年香港「由治及興」,10月1日滿街密密層層的紅旗,比從前多得多。被告在旗桿包圍下,感到「個心唔舒服」,就忍不住把旗子扯下來,從此種下禍根。三年間,夫歿子囚,黃母情何以堪?
然而裁判官李志豪關心的,只是一支旗的「尊嚴」。李志豪說,国旗及區旗要在旗桿上才可莊嚴地飄揚,被告將旗扯下,令它們不能正常展示於公眾眼前,削弱代表「我国」的尊嚴,故裁定他「侮辱国旗及區旗」罪名成立。
這個李志豪對自閉症有多少認識,我不知道,但看到這則新聞,不期然想起一位小學同學。記得他姓莫,差不多每次都考第一,但他出名「脾氣古怪」,本來好端端在上課,有時卻忽然情緒崩潰,大叫大嚷,我從來都不理解他為什麼這樣激動——直至有一天,我聽說他有「自閉症」,就好像明白了什麼。
表面上,那位莫同學當然是嚴重擾亂秩序,但老師只會盡力安撫他,從不會大發雷霆,指責他「公開及故意侮辱老師」或「削弱校規的尊嚴」。為什麼?不因為老師「優待」,而是大家都知道他有病,所以「體諒」——自閉症是一種神經發展障礙,除了社交能力不足,也特別容易因感官刺激而失控。
每個自閉症患者受刺激的狀況都不同:有些害怕濃烈的香水味,有些抗拒發泡膠摩擦的聲音,而在自閉者中最常見的致敏源頭,就是強光和過分鮮豔的顏色。你覺得是「莊嚴地飄揚的神聖象徵」,對某些病人來說,卻是嚴重刺激他神經的red objects。如果他忍不住把旗撕下來,那根本不是為了「侮辱」什麼国家尊嚴,只是單純的神經失控而已。這有多難理解呢?
當年我小學老師都明白的道理,今天特區裁判官卻似乎不懂。法律面前,固然不該有「優待」,但連「體諒」也不講的国家,怎可能贏得眾人的尊重?這位青年因自閉獲罪,是他的不幸;有這樣的法庭,是社會的不幸。國家的尊嚴從來不在「旗幟莊嚴飄揚」,而在國民能夠有尊嚴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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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電影院在6月4日,本來有三個包場活動,放映紀錄片《尚未完場》,但主辦方「如一團購網購平台」昨晚7點左右宣布,剛收到電影院通知,有「業界代表」提醒院方,那是「敏感」日子,要避免「群眾聚集」,高先考慮後,決定取消當日所有私人放映場次(注1)。
以「群眾聚集」為由禁止看戲,說法新穎。但按此邏輯,全港戲院該禁映一天,為什麼單單針對已過電檢、有准映證,甚至連《文匯報》也介紹的《尚未完場》呢?若說跟「私人包場」有關,那麼在「特別日子」也不該擺酒。高先的私人包場,只能容納七十多人,你在6月4日筵開七八席,已是「群眾聚集」了。
禁映若想出師有名,當然需要「犯罪證據」;如果沒有,自己製造或外判製造「罪證」,也是不費吹灰之力的事。所以,前兩日在高先FB宣傳《尚未完場》的帖文下,就忽然湧出大量不尋常帳號的「悼六四」留言。怎樣不尋常呢?
高先帖文是5月25日張貼的,略去不相關的垃圾訊息,本來只有寥寥4個留言,但近兩三日卻突增11個留言,絕大部分故意將私人放映會「政治化」,渲染為「六四悼念會」(注2)。我查看那11個可疑留言的帳號,發現當中9人(其中1人留言兩次)有很不尋常的關聯。
一不尋常:留言其中3人(Ting Kwan Ng, Ming Wai Hung, Johnny Chan)的FB,都在2021年6月2日公開張貼一個「釣魚」網站鏈結,標題是「我們最好的朋友之一出了車禍。希望你安息」,若不慎點擊進入,就有可能被盜取FB登入資料。有理由相信,以上三人帳號已被匪徒盜用,變成殭屍帳戶。
二不尋常:那9個留言者,儘管有些追蹤大量「黃絲」專頁,很容易令你以為他們跟警察或「建制」無關,但我發現其中6個帳號,都罕見地追蹤了一個名叫「公正新聞」的FB網頁,我直覺有點不妥——「公正新聞」這名字有一陣柒味,令我一眼就看出,它必然跟特區著名「犯罪集團」有血濃於水的關係。
「公正新聞」在2018年建立,至今只有1343 個追蹤者,知名度之低,跟我昨日寫的「世界航空小姐協會」差不多。9個看似互不相識的人,無緣無故在3日內同一帖下留言,內容一致,居然有6人都追蹤這個冷門蚊型網頁,你相信是巧合?我認為這些留言,極可能是人為組織,而組織者很可能跟「公正新聞」的搞手有關。
這9個帳號留言後,高先即收到「業界代表」的「提醒」,時間配合得天衣無縫。以下是9人的留言及帳號,我順時序把它們列出,並括號注明他們部分疑點:
5月29日19:40
Ting Kwan Ng (追蹤公正新聞,FB張貼釣魚網站)
「6.4會唔會加場?咁有意義?」
https://www.facebook.com/tingkwan.ng.1
5月30日 12:44
Wingyi Chan (追蹤公正新聞)
「其實睇戲都係其次, 大家都係為咗個信念啫」
https://www.facebook.com/wingyi.chan.946179/about
5月30日 13:35
Kai Ming Cheung (追蹤公正新聞)
「到時全場個個拎住?️嘅場面應該幾震撼」
https://www.facebook.com/kaiming.cheung.50767/about
5月30日 14:52
Hok Chiu Hung(僅追蹤三個專頁,分別是100毛、越南文美容專頁「PiviCare」及「肇庆好房子」)
「終於有個地方可以悼念64」
https://www.facebook.com/hokchiu.hung/about
5月30日 16:52
Ming Wai Hung (追蹤公正新聞,FB張貼釣魚網站)
「如果可以播埋『自由花』就仲好」
https://www.facebook.com/mingwai.hung.988
5月30日 21:31
Koey Lee (追蹤公正新聞)
「6.4睇好戲
醉翁之意不在酒?
明就明???」
https://www.facebook.com/koey.lee.5011/about
5月31日11:48
Ho Yan Ma (肖像是泳衣女郎背影,只有4個麻甩佬「朋友」)
「見到有另一post 話5月35日有場
Good」
https://www.facebook.com/hoyan.ma.923/about
5月31日 15:38
Ma On Yee (追蹤了4個專頁,其一是「香港警察」FB)
「維園去唔到
轉到戲院悼念亦可」
https://www.facebook.com/ma.onyee.90/about
5月31日 16:43
Johnny Chan(追蹤公正新聞,FB張貼釣魚網站)
「帶花
帶蠟燭?️
帶有意義的物品
永不忘記」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31142206089
「公正新聞」係乜料呢?網主最初搞「懷舊」主題,專貼香港舊報紙、舊相片,後來漸漸轉型,轉載一些港台、NOW及立場的新聞,按語有時也會比李臻更mild地「罵」政府幾句。2019年6月6日發了一帖,呼籲網民「參與『反惡法遊行』,集氣發聲,行動抗爭!!」後,便潛水超過一年,直至2020年8月17日才浮面宣告「復出」,之後大部分轉貼01、東方和星島新聞。2022年1月18日後不再更新,相信已完成某些「任務」。
https://www.facebook.com/justicenewshk
這種網頁我無需畫公仔畫出腸,你也知道是什麼人搞的。由於吸引不到很多街客,組織者自然要call自己友撐場,或自製帳號追蹤自己,塘水滾塘魚一輪,才能勉強把人數谷到千個以上。這些「追蹤者」(可能由少數人控制)一旦進行集體行動,像今次到高先FB留言,他們的「最大公因數」(公正新聞)就馬上曝光。
不禁想起n年前一句網絡潮語:「少年,你太年輕了,你以為真的有那麼多人回覆你的帖子嗎?」
注
1
https://t.ly/ChknG
2
https://t.ly/el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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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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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740 [bigleung], 23-06-01 08:41#737
建議宵禁,全港休息一晚,避免罪惡發生。
6.4晚電影包場活動腰斬 業界稱敏感日子避免聚集 導演:遺憾和可惜
https://hk.news.yahoo.com/64%E6%99%9A%E9%9B%BB%E5%BD%B1%E5%8C%85%E5%A0%B4%E6%B4%BB%E5%8B%95%E8%85%B0%E6%96%AC-%E6%A5%AD%E7%95%8C%E7%A8%B1%E6%95%8F%E6%84%9F%E6%97%A5%E5%AD%90%E9%81%BF%E5%85%8D%E8%81%9A%E9%9B%86-%E5%B0%8E%E6%BC%94%EF%BC%9A%E9%81%BA%E6%86%BE%E5%92%8C%E5%8F%AF%E6%83%9C-151117277.html - #739 [亨利二世], 23-06-01 00:39香港機場「世界第一」,港府卻異常沉默
前日網友報料,說《文匯報》、《南華早報》都報道了深圳寶安國際機場榮登「世界十大美麗機場」榜首,又告知頒獎者是「世界航空小姐協會」會長桂強芳博士,希望我評論一下深圳機場這項「佳績」。
《文匯》和《南早》分別在23日和29日報道此事,完整得獎名單欠奉,只提深圳機場獲獎;至於頒獎禮資料,《文匯》只交代一句「第13屆世界航空公司排行榜新聞發布會暨第12屆世界空姐節在香港舉行」,《南早》則僅稱深圳奪冠的排行榜,叫「2023 World’s Top 10 Most Beautiful Airports」(注1)。
順藤摸瓜查一下資料,不得了,深圳機場雖然是陸、港媒體的宣傳焦點,但原來「第13屆世界航空公司排行榜」的真正大贏家,是連續十多年榮膺「世界十佳機場」榜首的香港國際機場!
辦了十三屆的「世界航空公司排行榜」,名堂似乎響噹噹,但主辦者並非廣為人知的航空服務顧問公司Skytrax,而是名氣類似「廿八座大王」的「世界航空小姐協會」、「世界城市合作發展中心」、「航空專業委員會」及「走遍全球旅行家協會」。人起朶你起朶,無人識你喎!
據中国大陸媒體報道,這排行榜是「世界航空小姐協會從自身獨特視角,依據自主創立的評價指標GN體系,在收集翔實資料並進行調查研究,充分考察公眾口碑的基礎上,經過專家嚴謹審定得出的最新研究成果」(注2)。
至於所謂「世界航空小姐協會」,則是2007年9月1日由桂強芳在香港登記成立的組織——看到這裏,這「排行榜」到底是什麼葫蘆賣什麼藥,相信你已心裏有數吧。我不禁想起前陣子寫過的「日內瓦國際發明展」。
「世界航空小姐協會」排名既取決於「自身獨特視角」,難怪跟國際知名、依據全球網上調查評分的Skytrax排行榜,有天淵之別的結果了。2023年Skytrax「世界最佳機場排名」在3月出爐,香港國際機場非但不是第一,反而由去年第20位急跌至第33位,而新加坡樟宜機場則第12次高踞全球最佳機場榜首。
翻查往績,香港國際機場確曾有過名副其實「世界第一」的風光:在Skytrax榜上,香港機場於2001至2005年連續五年蟬聯冠軍,2007、2008及2011年也雄踞榜首,2006及2009年屈居亞軍,2010及2012年成績稍遜,衰衰地都排全球第三。
轉捩點是2012年,之後香港機場排名急轉直下,不但跌出三甲,現在更連頭三十名也不入。2011年全球之冠,2023年竟成了第33位,十二年間究竟發生什麼事呢?
也許香港機場(或香港本身)在國際社會眼中,排第幾早已不相干了,最緊要是迎合到中国「同胞」的「自身獨特視角」——前日有個經香港機場轉機的大陸「網紅」就大讚,「一夜之間」整個機場的工作人員,就連廁所的清潔工「全部都開始講普通話」,很滿意「官方語言已經變成普通話」。你開心返啦,我哋唔講英文㗎啦!
最後,容我謙卑地問一問:香港機場榮封「世界第一」咁大件事,那堆終日聲稱「說好香港故事」的港官,怎麼一句恭喜也沒有?《文匯報》、《南華早報》為什麼只提深圳獲「最美麗機場獎」,卻不報道香港的「世界最佳機場」?若記者覺得主辦方太缺乏公信力,則深圳機場獲獎,又有什麼好講呢?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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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
https://t.ly/k9oA
南華早報:
https://t.ly/Na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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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ly/a1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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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738 [亨利二世], 23-05-30 19:08孫中山在港大的「崇洋」演講
近日公民黨解散,黨主席梁家傑在記者會寄語港人,「抱着樂觀的心,活好當下,期待明天」。本來是很普通的祝福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卻看不過眼,跳出來批評梁態度輕佻,又提到2019年港大校長張翔與學生和校友對話時,梁家傑「話畀學生聼暴力係可以解決問題,鼓勵佢哋用暴力」云云。
我一聽就覺得古怪:梁家傑怎會說這種話?昨天《星島日報》報道鄧炳強的批評後,記者也盡責地引述了之前梁家傑的解釋:
「翻查報道,梁家傑曾回應指該段內容被斷章取義,他當時稱,這句話的語境是張翔在對話會中提到『暴力在任何時間都是不能解決問題』,但他提醒當時大家身處的陸佑堂,孫中山曾在此演講,而孫中山正是主張武裝起義,提醒張翔別把話說得太絕 。他稱其意思是『掌權的人應該盡可能避免人民要用暴力解決問題』。」(注1)
據《星島》報道,梁家傑顯然不是說「暴力可以解決問題」。鄧炳強斷章取義,嚴重誤導公眾,胡亂抹黑他人,理應道歉(當然我知道他不會)。至於孫中山在港大陸佑堂的演講,雖沒直接說「暴力」兩字,但也談及「革命」(即顛覆所謂「合法政權」)的必要性,此等言論雖屬歷史範疇(「六四」何嘗不是?),但「煽動性」非常大,不知鄧炳強幾時查禁孫文的書呢?
孫文到港大演講,距今整整百年。1923年春,孫文應港大學生會之邀,重返母校,於2月20日上午11點抵達香港大學大禮堂(後改名「陸佑堂」),與會者四百餘人,除了學生及校友,還有輔政司施勳、御用大律師普樂、爵紳何東及陳友仁等。是日孫文穿長衫馬褂,頭戴氈帽,用英語演講。翌日香港報章也報道了這樁盛事。
我在港大網站找到Hongkong Daily Press(俗稱《孖剌報》)1923年2月21日的相關報道,很多細節十分有趣,例如說孫文一落車,就被十多個同學以椅子高高抬起,送進大禮堂去,洋記者此時冷嘲一句,孫中山其後在演講中稱自己推翻滿清,也許不該表現出一副君王凱旋歸來的姿態。
洋記者又留意孫文被抬進場時,「似乎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帽子,只好全程僵硬地把它舉起,離頭頂一臂之遙。但這個姿勢頗有民族特色,彷彿中國人遊行時舉橫額的樣子。」(注2)
孫文演說,記者稱他講了約45分鐘,「語速慢卻不太清楚(speaking slowly but not very clearly)」,主要解釋自己革命思想的由來,答案絕不含糊:「I got my idea in this very place; in the Colony of Hong Kong.(我的思想正是來自這裏,來自香港這殖民地)」然後孫文開始講述他的革命心路歷程:
「三十多年前我在香港讀書,有空就常在這殖民地的街上散步。香港予我印象很深,因為這裏靜好安和,井然有序,藝術創作不受干擾。我每年回香山的家兩次,馬上發現兩地截然不同:那裏混亂而無序,動蕩而不安。」
More than thirty years ago I was studying in Hong Kong and spent a great deal of spare time in walking the streets of the Colony. Hong Kong impressed me a great deal, because there was orderly calm and because there was artistic work being done without interruption. I went to my home in Heungshan twice a year and immediately noticed the great difference. There was disorder instead of order, insecurity instead of security.
孫文繼而解釋,他在香山要自己做自己的警察,時刻準備槍械,夜夜提防,以備不虞之險。年復一年如此,他開始思考:香港和香山相距不遠,「怎麼英國人能夠在七八十年間,把香港這塊不毛之地建設成這樣子,而中國四千年來卻沒有一個地方比得上香港?」
I began to wonder how, it was that foreigners, that Englishmen could do such things as they had done, for example, with the barren rock of Hong Kong, within 70 or 80 years, while China, in 4,000 years, had no places like Hong Kong.
孫文曾夢想在香山建設「小香港」,結果麻煩不絕,只好放棄。之後他鞭撻中國縣官、省城和京師的腐敗,更指「官做得越高就越貪」(此時全場大笑)。接着他提到洋朋友曾向他說,英國的好政府不是與生俱來的,它從前也跟中國一樣腐敗姦詐、麻木不仁,只因為英國人嚮往自由,義無再忍,才起義改變政府。孫文說,他聞言就想仿效英人,由是立志投身革命。
演說尾聲,孫文如是勉勵港大學生:
「寄語各同學,你和我都受學於這英國殖民地和英國大學,我們必須以英國模範為師。我們必須在中國各地,實現這種英國式良政善治。」(聽眾報以熱烈掌聲)
My fellow students, you and I have studied in this English Colony and in an English university and we must learn by English examples. We must carry this English example of good government to every part of China. (Loud applause)
以上最後一段引文,不知道是否「崇洋」色彩太濃,港大網站在節錄孫中山的英文演說辭時,略而不提。(注3)百年過去,中国人並不打算以英國為榜樣,視香港為楷模,反而是叫香港向中国學習。我很好奇,今天依然尊稱孫中山為「國父」的中国人,怎樣看待「國父」的「崇洋辱華」言論呢?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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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ly/-esT
2
https://t.ly/EOxq
原文:
He seemed at a loss what to do with his hat and carried it stiffly at arm’s length above his head throughout the journey. But the posture had something characteristic of nationality, it was just the attitude in which banners are borne in a Chinese procession.
3
https://t.ly/_F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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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737 [亨利二世], 23-05-29 21:53從前,到處都是傳奇的香港
幾年前收過一「奇怪」訊息,居然問我:「張愛玲有沒有去過璇宮戲院,或寫過它?」我認真想一想,答道:「不知道有否去過,但記憶中她沒寫過璇宮。」坦白說,若非Haider提起這件在我來說很瑣碎的舊事,我已完全忘掉那個訊息。有些事,如果不想忘記,你就要反覆提起,像璇宮和歐德禮(Harry Odell)。
近日才有緣相識的Haider(祁凱達),是紀錄片《尚未完場(To Be Continued)》的兩個導演之一,另一位是Dora徐岱靈。Dora負責拍攝和劇本,Haider則主力做資料搜集。相信看了《尚未完場》的觀眾,都感受到兩人對璇宮和香港的深情,幾年前那條於我很瑣碎的問題,Haider可能覺得極具意義。
Haider為了以璇宮為主軸,把昔日香港眾多傳奇串連起來,做了大量探微索隱的工夫,可謂「沒一塊石頭不翻過來」,而張愛玲正是其一。他在片中也粉墨登場,把自己做research的過程娓娓道來,趣味不減璇宮和其創辦人歐德禮。到底是什麼驅使他們埋首五年,紀錄一間在50年代末已停運的戲院呢?當然是愛。
俄裔猶太人歐德禮(Harry Odell)是香港第一位impresario——片中翻譯為「娛樂大亨」,具體指一個籌劃音樂會、戲劇、舞蹈表演等不同娛樂活動的主辦人——名氣雖比不上邵逸夫、鄒文懷,但他對香港文化事業貢獻良多,早在戰後百廢待興的50年代初,已將許多世界頂尖表演者帶到香港,如小提琴家Isaac Stern、大提琴家Pierre Fournier等,都在歐德禮1952年創辦的璇宮登台演出。
Haider起初擔心觀眾難以共鳴,畢竟古典音樂很小眾,何況是70年前的演奏家,即使世界級又如何?直到有一天,他發現拉丁音樂傳奇Xavier Cugat,原來也在歐德禮穿針引線下來港表演,才想通如何說好璇宮故事。在王家衛的《阿飛正傳》中,有一幕張國榮獨舞鏡前,背景響起的正是Cugat音樂。喜歡王家衛的Haider覺得,當觀眾知道歐德禮連Cugat也請得動,就會明白歐有多厲害了。
越了解歐德禮的故事,Haider和Dora便越嘖嘖稱奇——我不想透露太多劇情,就此打住——經過數載上窮碧落下黃泉的資料搜集和攝製,《尚未完場》終於面世,巧妙地將各種傳奇人物和社會大事,跟歐德禮的生平貫穿起來,當然也折射出大半世紀香港社會的滄桑。連我這樣不易感動的人,也被這紀錄片感動到了,看完竟有一腔熱血,像Haider般四處問人:「你去過璇宮嗎?」
第一時間想起50年代住北角繼園臺的宋以朗。他說小時候聽過「璇宮」,可能去過,可惜沒什麼印象。然後我想起為《阿飛正傳》剪接的譚家明。儘管Xavier Cugat音樂是潘廸華姐姐推介給王家衛,但我估計張國榮獨白跳舞那場戲配Cugat那段音樂,應該是譚家明的主意,一問之下,果然。他更表示那是全片他剪得最滿意的一場。
談到璇宮,譚家明很清楚記得小時候去過,還說當年在璇宮主要看電懋的片,如《天長地久》、《四千金》等。他不知道誰是Harry Odell,但我一講「歐德禮」三字,他就知道是那個總叼着雪茄的洋人。令我意外的是,譚家明似乎還跟歐德禮有一面之緣,小時候「隨家父去中環Telephone House買票時好像見過他。」我把此事告訴Haider,他打趣說,有人見過Odell,證明他並非自己腦中的虛構角色。
我接着問陳韻文。她跟宋以朗一樣,50年代住在號稱「小上海」的北角;到50年代末(即璇宮變成皇都之後),又與宋家不約而同搬到加多利山。她憶述,小時候常到璇宮看歌舞片及「比劍片」(如《美人如玉劍如虹》),印象最深是戲院「那條彷彿《Sunset Boulevard》尾場出現的旋轉樓梯」,有次她在阿根廷見到一條類似的樓梯,就想起童年去過的璇宮。
陳韻文以前也聽過「歐德禮」這名字,但從未想過他在自己的人生中有什麼位置。問她有沒有在香港看過Xavier Cugat,她馬上滔滔不絕憶述,有,是爸爸帶她看的,「他們好colourful,我記得鼓身很高,袖子很大很寬鬆,還有手裏握住兩個『啞鈴』(即沙槌),發出那些『嗦嗦嗦嗦』聲,非常難忘⋯⋯」
她告訴我,小時候常常跟着爸爸去音樂會,不止璇宮,也在香港大學陸佑堂、皇仁書院等地方聽演奏。可是陳韻文從未留意,這些演奏會的搞手,原來多數是歐德禮。後來她在電台當DJ,在節目中介紹給聽眾的音樂,包括Xavier Cugat,正是在她年輕時聽過的音樂會上認識的。若沒有歐德禮這類人,如此環環相扣的文化薪傳,就不太可能在香港發生了。
歐德禮不光邀請西方頂尖藝術家,就連中共的表演團,也在50年代介紹給香港人認識,那時的港英政府並無禁止。《尚未完場》觸動人心的地方很多,其中一處是旁白說(大意如下):50年代的香港,不管來自哪裏的人,都不太在意自己的國籍,沒什麼國家觀念,但每個人都覺得可以被接納,成為社會一分子。大概只有這種開放包容的環境,才能雲集五湖四海的奇人異士,實現真正的「百花齊放」。
當陳韻文說她常到璇宮看歌舞片時,我插嘴:「張愛玲也喜歡歌舞片,也許她坐你旁邊。」陳笑答:「你都黐線!」但那時香港,不就是一個睇齣戲都會跟傳奇擦身而過的「黐線」地方嗎?無論時代怎變,只要你能夠像歐德禮那麼「黐線」,懷着最大熱情,把事情做到最好,將來世人回望,你就是傳奇了。像《尚未完場》,一切皆始於某間荒廢多年的舊戲院,恍如從頹垣敗瓦栽出一朵異葩,不也是傳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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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736 [olddude], 23-05-28 19:02元朗国嘅件案,愚村公安避免介入?
- #735 [亨利二世], 23-05-28 18:58被世界遺忘的元朗電鋸殺人狂
上周六(5月20日)香港發生一宗謀殺案,本該非常轟動,想不到卻被一浪接一浪的「大新聞」(如「器官捐贈」和「空姐被狙擊」)淹沒。那天傍晚,54歲元朗文苑村居民劉紅莉獨自散步,途中遇襲,當場倒斃行人路上,死狀可怖。
警方到場時,只見劉婦嚴重毀容,身旁遺下數顆牙齒,附近發現染血凶器,是45厘米長電鋸及30厘米長利刀。警方不排除她死前曾遭兇殘虐待。香港之前有沒有當街當巷發生的電鋸殺人案呢?我印象中,沒有。
更聳人聽聞的是,疑凶原來是死者的40歲繼子,所以死者的丈夫(叫「球叔」),正是疑犯的父親。當街用電鋸殺人,背景又是家庭恩怨情仇,從前媒體必大篇幅跟進幾日幾夜,但奇怪了,這次事隔兩三天,多數媒體都偃旗息鼓,再無什麼下文。如此瘋狂的電鋸殺人案,彷彿不曾在香港發生。
我不想胡亂揣測疑犯個性,但事實擺在眼前:夠膽在街上出動電鋸的凶徒,手段還如此冷血,怎樣也不似「普通殺人犯」吧。不禁聯想起1974年砍殺片經典《德州電鋸殺人狂》的「皮面人(Leatherface)」(注1),影迷都知道原型是美國著名連環殺手Ed Gein(儘管他殺人沒用過電鋸)。Ed的成魔之路,跟家庭背景密不可分。
Ed的母親有極畸形的宗教信仰和世界觀,禁絕兩個兒子交朋結友,並認為世上所有女人(除了她自己)都是妓女。Ed對母親敬若神明,故一生從未結交女友。1945年Ed母死後,戀戀不已,就把屍體留在身邊,後來為滿足對女性的慾望,便殺害女性和盜墓偷屍,將皮骨製成傢具和日用品。有時Ed也披上人皮,假裝是自己的母親——沒錯,希治閣《觸目驚心》也是受Ed啟發的。
言歸正傳。警方最後交代元朗電鋸謀殺案的詳情,是周一(22日),指疑犯在案發後經機場離開香港,未知去向。我聽了覺得匪夷所思——警方掌握疑凶姓名,而他又在機場大模大樣出境,怎可能「未知去向」?你說「不便透露」,我尚可理解,但「未知去向」則難以置信。
現在警方敷衍交代,港媒又有默契地冷處理,想想也理所當然。因為真相探討下去,難免浮現一個不太美麗的香港故事。根據律政司網站資料,如今只有十個國家跟香港有移交逃犯協定,即捷克、印度、印尼、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葡萄牙、新加坡、南非和斯里蘭卡。
至於英美澳等國家,早就因為香港「反修例」運動及「国安法」實施,紛紛中止了移交逃犯協定。日前《信報》有一則不起眼的消息,說電鋸疑犯據傳已逃到英國。有理由相信,疑凶正是覷準這個「法律真空地帶」,才會在案發後直奔港府鞭長莫及的海外國家。
這個法律漏洞,你知我知電鋸殺人狂都知,長此以往,香港豈非成了向世界輸出「陳同佳們」的「犯罪天堂」?元朗電鋸凶徒肯定是比陳同佳更危險的人物,香港警察有責任通知疑凶潛逃地(不管是否英國)的有關當局;聲稱「未知去向」,我覺得等於協助他逍遙法外囉。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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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我在Patreon寫過《德州電鋸殺人狂》(Texas Chainsaw Massacre)
https://www.patreon.com/posts/meng-bian-yuan-8044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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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734 [lym], 23-05-27 21:15英文固然不濟,也不能期望中文會好到那裡,否則何以會造殘字?
- #733 [亨利二世], 23-05-27 21:02有人想中傷香港,結果侮辱了中国
讀者告訴我,中国大陸有網民寫「文言文」和「詩」,還附上蟑螂插畫,侮辱國泰員工為「國泰之蟑」,見附圖。(蟑螂插圖,見注1,這兒不貼了)實不相瞞,我最有興趣是看看那些「文言文」和「詩」寫得怎樣,結果是「感到痛憤失望」。先看那首「詩」:
明處若見蟑,暗裏萬千螂。
故土已早歸,同根何崇洋?
不講平仄格律,沒問題,但「辱華」就是大問題。何謂「故土已早歸」?當然我猜到作者意思,很可能是「香港早已回歸中国」,但我猜到,不代表你寫到,正如你說carpet,而空姐猜到你想講blanket,不代表你說話沒問題。
從前中國識字的人看到「故土已早歸」,只能按字面解為「(遊子)早已回到故鄉」。如果你想把香港隱喻為遊子,要讓讀者理解那是隱喻,前面就必須鋪排一下,以香港為主語。但那四句話並無特別鋪排,我們只能順着句序,照字面理解,那意思根本就是侮辱中国。大家看懂沒有?
四句話,頭兩句都寫蟑螂,那是貫穿全「詩」的主體。第三句突接「故土已早歸」,承上文,意思自然是「蟑螂本在外國,但現已回歸家鄉很久」。如果作者的「故土」指中国,不就是說「中国是蟑螂的家鄉」嗎?末句「同根何崇洋」,順着前文脈絡,即是說「大家都是蟑螂,為什麼要崇洋呢?」
長期讀者皆知,本人熱愛古中國文學,幾乎每星期都在Patreon介紹舊詩,至今已近兩年。以上解釋並非戲謔曲解,而是按中文的語法修辭,把文本意思客觀分析出來。將中国喻為「蟑螂之鄉」,視中国人為「與蟑螂同根」,正是此「詩」呈現的「辱華」意象。
至於此人所寫的「文言」,相信中文程度稍高的讀者,都看得出造辭生硬,嘮嘮叨叨,不文不白,我懶得逐句評了。該作者若懂得寫文言,能用舊中國文人的詞彙述事,會怎樣形容三個空姐的對話呢?很簡單,那叫做「諧謔打諢」。至於她們有沒有「歧視」中国大陸乘客,我還是那句:沒有更多細節,就根本無法判斷。
這篇〈國泰之蟑〉,原意當然是中傷香港人為「媚外之奴」,但因為作者中文太差,又裝模作樣,結果不幸地侮辱了全中国,還醜化了文言文。從前我可能還會嘲笑一番,但今時今日,我擔心嘲笑中国人的中文也是「語言歧視」,唯有少講兩句。
最後,我想指出一個值得港人關注的問題。聞說香港政府要修訂《種族歧視條例》,禁止「族內歧視」,即禁止香港人歧視「內地」人,也禁止「內地」人歧視香港人,乍看很公平,但問題來了:香港修例禁止「族內歧視」,但「內地」又犯法嗎?
查中共「刑法」,只見「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沒明言「族內歧視」違法。像〈國泰之蟑〉這類公開文字,涉嫌煽動「內地」人對港人仇恨、嚴重鄙視或強烈嘲諷,很可能已觸犯香港《種族歧視條例》的「中傷(Vilification)」罪,但只要發帖者身在「內地」,而「內地」不追究,香港政府就只能袖手旁觀。這個令人擔心的問題,李家超可以講兩句嗎?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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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高考開鑼,有讀者傳來作文卷題目,還寫了一篇頗幽默的短文給我欣賞。我閱後一時技癢,也寫一篇湊熱鬧。題目如下:
「吹滅別人的燈,並不會讓自己更加光明;阻擋別人的路,也不會讓自己行得更遠。
「“一花獨放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如果世界上只有一種花朵,就算這種花朵再美,那也是單調的。
「以上兩則材料出自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以生動形象的語言說出了普遍的道理。請據此寫一篇文章,體現你的認識與思考。」
作文要求是:「選準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要套作,不得抄襲;不得洩漏個人信息;不少於800字。」
*****
從題目可知,這份作文卷要考的,是如何解決一個「政治兩難」。
依據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來寫,如果我唱反調,那就是妄議中央,會削弱国家尊嚴,傷害14億人民感情,今後我的路就很難行得更遠。
然而眾人諾諾,立論都拼命附和習近平,結果就是習近平不想看見的「一花獨放」和「單調」,等於曲線打了總書記的臉,也會削弱国家尊嚴,傷害14億人民感情。
怎樣寫才能無損習近平尊嚴及14億人民感情呢?
很簡單,就是正反兩個角度都寫。這不叫立場不定,而是因時制宜——只有這樣,我才能配合人民領袖的權威指示,既拍到領袖馬屁,又造出一種「百花齊放」的幻象。
從正方立論,由於試題要求「不要套作」,那我就從中国大陸範文不會有的角度,解釋我為什麼認同習總書記的話吧。
「吹滅別人的燈,並不會讓自己更加光明」,我同意,所以你把「東方之珠」弄得黯淡無光,是不會讓自己更光明的。
「阻擋別人的路,也不會讓自己行得更遠」,對,所以你禁這禁那,把紅線畫得無所不在,處處設限,令人不能自由說話、獨立思考,結果就是空有十幾億人,也不能靠自己力量,在科技領域走得更遠。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種花朵,就算這種花朵再美,那也是單調的」,所以「一国兩制」是正確的,一朶花太單調了,必須多擺一朶在旁點綴。如果另一朶花開得太燦爛,顯得第一朶花不夠美,就拔掉它,換一朶假的也行。
正方講完,現在從反方立論。
習總書記的話雖然「以生動形象的語言說出了普遍的道理」,但眾所周知,現實世界並非按照「普遍的道理」運作的。
先談「吹滅別人的燈,並不會讓自己更加光明」,這句話其實跟「阿媽係女人」、「在非洲,每60秒,就有一分鐘過去」並無分別,儘管百分百正確,但也百分百是廢話。
吹滅別人的燈——都2023年了,依然滿腦子蠟燭,要用吹的,也許這就是「華夏文化偉大復興」——固然不會讓自己更光明,但借用別人的光,則可以照亮自己的黑暗。
戰國有個叫甘茂的人,說:「貧人女與富人女會績,貧人女曰:『我無以買燭,而子之燭光幸有餘,子可分我餘光,無損子明而得一斯便焉。』」中国正因為擅長「分」西方的「餘光」,近年科技才突飛猛進!
至於「阻擋別人的路,也不會讓自己行得更遠」,則不一定對,視乎對方有沒有阻擋自己的路。比方說,如果習近平覺得胡錦濤、李克強等人阻頭阻勢,那麼先發制人,阻擋他們的路,就可以令自己行得更遠了。
「一花獨放不是春」?不見得。從前陸凱有首著名梅花詩:「折梅逢驛使,寄與隴頭人。江南無所有,聊贈一枝春。」既然一枝梅也是「春」,又何必「百花齊放」?再說,「單調」其實沒問題,五光十色的花能當飯吃嗎?中国人不希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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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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