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Jins ], 25-12-12 01:14
- #2 [一縷炊煙], 25-12-12 01:57沒有國,那有家,首要任務係國家安全
事實現在國家冇亡,好安全,咁樣犧牲些少根本微不足道,又何足掛齒
最後修改時間: 2025-12-12 01:58:09 - #3 [10001club], 25-12-12 04:08十四億韭菜, 幾時死得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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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eepSea^^], 25-12-12 06:32用國家名義,只不過是遮醜布,情緒勒索就真。
- #5 [alexanderkoo], 25-12-12 06:35派去的無間道?有人問,卧底警察要殺人,以示效忠,殺唔殺?
- #6 [kccCK], 25-12-12 07:17明目張膽,爛到爆。
- #7 [416GTA905], 25-12-13 01:17我之前都講過圍標內部大把退休公務員呢個唔單止冰山一角!廿幾年前已有!
- #8 [浩男123], 25-12-13 04:35體制內的人知道系統點運作,無往不利!
- #9 [alexanderkoo], 25-12-13 06:19要成就耶稣釘十字架的霸業(據聞當時無這個習慣,尤其是自己孭起)要有猶太(猶大書話佢係忠),仲有彼得3次不認主,“多馬?探入肋骨是否真死,缺一不可,個中複雜,人物脈絡微妙,非肉眼凡胎可察覺得到
最後修改時間: 2025-12-13 06:21:11 - #10 [tttt123456], 25-12-13 10:42
香港政府的 高薪養廉 根本是戇撚鳩
公務員個個都 貪得無厭
做嘢就戇鳩鳩 、懶懶行 - #11 [Totocrazy], 25-12-13 14:33公墓員真係無改壞名架, 個個都瞓係度攤屍吾洗做野架!
- #12 [呀金], 25-12-13 16:24高薪養廉,是否只是單純冀望「高薪能養廉」?
- #13 [simpleman], 25-12-17 18:14
- #14 [morningsir2000], 25-12-17 18:28個別公務員真係好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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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發生至今超過兩周,暫時被捕人士包括維修大廈的建築工程公司「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獨媒》得悉宏業建築工程的的其中一名授權簽署人(Authorised Signatory)黃忠基,原來受聘於房屋署,擔任屋宇保養測量師,除了領取11萬元頂薪,還最少兩次獲得嘉許,包括在2023年獲民建聯議員顏汶羽來信嘉許。此外,黃忠基亦懷疑藉於房署工作的職務之便,及透過接觸的人脈,替宏業建築工程接下不少大維修工作。
《獨媒》在10日來多番向房屋署追問,包括黃忠基是否仍任職、他有否向房屋署申報外間工作等。房屋署今日終於回覆,承認黃忠基是外判供應商聘請的僱員,但在11月28日,即在大埔火災發生後兩日,黃忠基即被外判商解僱。 至於黃有否申報外間工作,以及有否利益衝突,房署沒有正面回應,僅表示黃的工作只與「公屋保養維修工作」相關,與「居屋屋苑維修工程」無關。不過房署承認,黃忠基的招聘確是由署方人員負責面試和甄選。
2023年8月獲民建聯「嘉許」
在房屋署的網頁可見, 黃忠基在2023年2月17日及8月18日,分別獲得嘉許。其中在8月,牛池灣分區保養辦事處的團隊,包括任職屋宇保養測量師的黃忠基,獲得時任民建聯立法會顏汶羽來信嘉許,大讚:「團隊專業認真,提升邨內的物業管理和環境衞生,令居民安居樂業。」
另外在同年2月,黃忠基和多名九龍東房署職員,獲循道衞理楊震社會服務處鯉魚門晉朗綜合復康服務中心陳女士來函,表揚該團隊妥善處理工場的滲水問題。
回標報告獲高分 翌年1月「宏業建築」中標宏福苑大維修
但原來,在黃忠基為房署工作的同時,其實他另有一個身分,就是為宏業建築工程擔任授權簽署人。翻查發生大火的宏福苑的法團紀錄,在2023年7月,屋苑進行回標分析報告時,法團顧問曾核對57間入標公司在屋宇署登記的「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紀錄顯示黃忠基當時已是「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授權簽字人,到2024年3月8日才屆滿。在同一份回標分析報告,「宏業建築」的評分亦出現懷疑造假,在有關定罪紀錄的背景部分,錯誤紀錄為沒有定罪紀錄。
到大火發生後,《獨媒》翻查政府電話簿,黃忠基已經「查無此人」。不過多個消息向《獨媒》表示,不少業界人士反映,在大火發生前不久,才剛與黃忠基「交手」工作,對方在房署任職屋宇保養測量師,由於他已達公務員退休之齡,所以署方是以非公務員合約聘請,亦因為他的年資(現年68歲),房署若要聘請他,必須以該職位的頂薪(11.2萬元)招攬。
消息指黃忠基拿「頂薪」獲聘 簽約3年
消息人士又指,黃忠基是讀建築測量起家,他早年在城大前身香港城市理工學院畢業,1987年在測量師學會註冊,並在私人市場任職多年。在近年政府專業職系人手流失嚴重下,黃忠基在公務員退休之齡後仍然得到「垂青」,以外判合約方式獲聘於房署下。不過,此舉就令黃忠基有「雙重身份」,既在私營市場作為「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授權簽字人,亦是房署的保養測量師。有在業界工作多年的人士向《獨媒》表示,以「宏業建築」的公司規模,難明為何這間公司可以承接28個私樓工程,除了該公司本身「判上判」之外,亦懷疑與黃忠基在房署的職務有關。
到底黃忠基有無涉及利益衝突,房署又是否知悉黃忠基在外的工作?《獨媒》自12月1日起已向房署連番追問,今日下午終於獲得署方回覆。署方指根據紀錄,黃忠基屬專業服務供應商聘請的僱員,曾調配到房屋署擔任外聘屋宇保養測量師,只負責房委會東九龍轄下分區出租公共屋邨的保養維修工作,與居屋屋苑維修工程無關。
而在11月28日,即大火發生後的兩日,黃已已被有關專業服務供應商終止其僱員身分。
房署職員有份面試 未解釋背景審查有無失妥
在如何招聘黃忠基的部分,房署有較多著墨,指署方透過專業服務供應商聘請屋宇保養測量師,協助處理房屋署物業的維修保養、改善/加建工程,包括擬備圖則和施工時間表。供應商會根據房署釐定的職位入職條件,例如專業資格、工作經驗及條款,來進行公開招聘。
房署續指,在署方職員進行面試和甄選後,會由供應商與該人士簽訂僱傭合約;又指「雖然房屋署與受聘人士並無直接僱傭關係」,但「但本署會監察其日常工作、出勤紀錄及薪酬支付情況」。
合約公務員也須申報潛在利益
在整篇回覆中,房署雖然指黃不涉居屋屋苑維修工程,但沒有回應黃忠基是否涉及利益衝突,或者潛在利益潛突,亦沒有回應黃忠基有否向房署申報在外間有工作,亦沒有回應房署有否對黃忠基進行足夠的背景審查以發現其外間工作。
房屋署僅在回覆的結尾指,署方會「不時檢視及優化制度,強化相關監督措施」。不過事實上,包括合約公務員在內的所有公務員,都必須遵守《公務員守則》,確保公職與私人利益之間不會出現實際、觀感上或潛在利益衝突。如有出現,他們須盡快向上司申報,以便上司決定如何處理。
最後修改時間: 2025-12-12 01: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