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ronnieng], 21-12-02 20:48玩文字獄?聽講快必早兩日就喺法庭上,同唐英傑案嘅司法人員一樣,講咗兩句法官判詞。港安大法之下,法庭竟然係法外之地,始作俑者嘅十一哥要諗下點拆。
- #2 [lym], 21-12-02 17:08角色應該互調。
- #1 [Chia], 21-12-02 16:59裁判官問鄒,是否同意文章正煽惑他人去維園?鄒否認,她指煽惑標準不應如此狹窄,在沒有集會的情況下,大家自己選擇如何悼念六四,並非要召集任何集會。鄒強調本案審訊涉及兩千字的文章,對言論自由有重大影響。當法庭去「挖」每個政治人物的文章,「挖入面有冇煽惑非法行為嘅意思」,「法庭唔應該將自己捲入文字審訊嘅泥氹」。她續指「唐英傑審緊 8 個字,今次審 2,000 字,下次呢係咪 10 萬字宣言?法庭唔應該將自己擺喺咁尷尬位置。」她認為本案案情簡單「閱讀理解咋」,但「打開文字獄的大門係好危險嘅」,法庭應考慮對言論及集會自由的影響而慎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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