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8 [Daddy^k], 18-06-14 19:09777真係一隻畜牲
- #607 [simpleman], 18-06-14 19:04最大果個都話選擇性唔追數,畀著你都去玩下啦。
- #606 [bliss33], 18-06-14 18:52立下大功啦,劣屍立下巧榜樣,cctvb 報導劣政屍要嚴打侮辱髮棺嘅,劣屍侮辱屍髮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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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5 [Matrixneo], 18-06-14 18:51法官唔係話唔好理動機原因
只係需要考慮有無意圖犯法就得 - #604 [simpleman], 18-06-14 18:50選擇性包容就是縱容,破壞法紀之始。
- #603 [simpleman], 18-06-14 18:39依家咁多人犯法在法庭影相,佢知法犯法,功不可沒。
- #602 [Ming Sir], 18-06-14 18:03D大媽真係好令人困擾
再有人疑在高等法院庭內影相!一名操普通話年約50歲、貌似大媽的女子,今早坐在11樓27庭內鄰近法官席的第二排公眾座位,在開庭前舉起手機狀似拍照,過程被庭內一名見習生目擊;當時聆訊仍未開始,法官潘兆童還未步入法庭,而見習生亦未有即時聲張。及至聆訊完結,當女子準備離去之際,她在法庭門外遭多名保安截停。司法機構最終報警,警方列作求警協助案處理,事件擾釀兩小時。
據了解,拍照女子操普通話、貌似內地大媽,但未知其國籍。自從早前內地女子唐玲琳在高院內拍照後,高院內各法庭近日在開庭前均會播放鐘聲並配以廣東話、英語及普通話語音提示,提醒公眾不得拍攝。而該庭正進行一宗販毒案答辯,涉案拍照女子與該案女被告並無關係。該名患有愛滋病的販毒女被告最終認罪,判囚六年。 - #601 [Japhetj], 18-06-14 17:47又好x大困擾啊!
高等法院早上再次有人疑在法庭內拍照。
警方表示,早上10時許接獲司法機構報案,指有人在法庭內拍攝,稍後會進一步交代情況。
案件列作求警協助案處理,暫時未知道拍照人的身分和背景。 - #600 [olddude], 18-06-14 15:05#594 咁香港學生走數又點?
- #599 [Matrixneo], 18-06-14 08:57>早講嘛,唔駛交稅都得啦,你追我數會令我好x大困擾㗎!
x100000000
我交税好超大困擾,瞓唔到
777唔好追我税 - #598 [Daddy^k], 18-06-14 08:56歪理歪到變圓,就是真理
- #597 [Japhetj], 18-06-14 08:53早講嘛,唔駛交稅都得啦,你追我數會令我好x大困擾㗎!
>亦要考慮追數時,會否為某部份人士帶來很大困難 - #596 [Matrixneo], 18-06-14 08:39777係專登同香港人作對
大把東西可以做即刻做
無政治包袱 唔會俾習大大鬧
增加香港人信心
條撚樣係唔做呀,吹咩 - #595 [klinsmanner], 18-06-14 08:39鍾意助長行乞原理一樣,有法不依
做官時做師奶,不知所謂
最後修改時間: 2018-06-14 08:41:44 - #594 [Matrixneo], 18-06-14 08:35777 對待支那同胞幾好
懷疑而家已經2047一國一制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立法會答問環節,議員謝偉俊指早前內地人唐琳玲偷拍法庭未有付訟費就被遣返、吸煙罪行內地旅客欠交罰款及大學生拒還學費貸款等情況嚴重,形容香港如「無掩雞籠」成為「走數之都」,詢問林鄭會否有措施應對。
林鄭回應指要「一方面要保障公帑」,另一方面亦要考慮追數時,會否為某部份人士帶來很大困難,尤其是大學生貸款問題,亦要考慮成本問題,指自己「好願意親自睇下個問題」。 - #593 [tamarwander], 18-06-08 10:00>圖闖關來港
人地想返來畀法庭條數 - #592 [winning7], 18-06-08 09:31
唐琳玲離開深圳骨場 圖闖關來港
【本報訊】因在香港藐視法庭而被遣返內地的「奇女子」唐琳玲,自周一晚上經羅湖口岸到深圳後,連日來一直流連在羅湖區一間桑拿按摩中心。昨日上午近十一時,唐女現身按摩中心的休息大廳,心情不俗,胃口也很好。唐女下午結帳後低調離開骨場,有指她之後曾試圖經羅湖口岸闖關到香港,失敗後去向未明。
最後修改時間: 2018-06-08 09:33:24 - #591 [winning7], 18-06-07 16:10䴤官連果 5皮保釋金都唔敢追兼放生.....反而走去追殺曾任權未定罪的堂費....食屎啦.....公正?
【唐琳玲倘走數 20萬訟費恐成司法機構壞帳】
【on.cc東網專訊】藐視法庭罪成的奇女子唐琳玲需支付近20萬港元的訟費,立即惹起外界猜測有「走數」前科的她是否能悉數支付。執業律師鄧達明指,拖欠法庭訟費及罰款分別屬民事及刑事案件,如案中被告無法支付訟費,會被申請破產;如無法支付罰款,則可改為監禁代替。換之言,如唐拒絕支付該筆20萬元的訟費,將會成為司法機構的「壞帳」。
唐琳玲早前旁聽佔旺藐視法庭案時,涉嫌在法庭內拍照而被起訴藐視法庭,法庭當時曾給予她3日時間籌款5萬港元保釋。不過,她最終因無法籌得5萬港元及提供虛假地址,遭拘捕後即時還押。而法庭今日(4日)判處她罪成,監禁7日及支付近20萬港元的訟費,加上她已刑滿即日遣返內地,令外界猜測她會否再度走數。
鄧達明指,即使案中被告已遣返內地,司法機構仍可透過民事途徑向她索償,如對方沒有能力支付訟費,法庭便會頒發破產令,便可充公其全球財產。不過,鄧指,如被告堅持不與破產管理署接觸,其破產令會持續生效,後果包括不能在港開設銀行戶口等,惟該筆20萬港元的訟費可能成為永久「壞帳」。
律政司表示,一般而言,除另有規定,法庭訟費令於頒布當天即有法律效力,敗訴一方遲繳訟費需要承擔利息,直至完全清繳所欠訟費為止。至於追討訟費一事,律政司指不適宜評論個別案件。
最後修改時間: 2018-06-07 16:15:31 - #590 [tamarwander], 18-06-07 14:02>⋯⋯呢幾日會好多人跟住你,我地暫時吾好見面⋯⋯⋯
佢去sauna時, 按摩師將字條捲成條狀塞入其體內.
記者要睇實...... - #589 [敗家仔], 18-06-07 13:08⋯⋯呢幾日會好多人跟住你,我地暫時吾好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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