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3 [bliss33], 20-11-25 15:40
- #222 [Kelvinzy], 20-11-25 11:13跟進下單嘢
律政屍將其中一個導師告到終院 并勝訴
宜家心雄,開始告間樂器公司啦
單嘢律政屍加埋前後攪左十來年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811001/%E5%BB%89%E6%94%BF%E5%85%AC%E7%BD%B2%E8%90%BD%E6%A1%88%E8%B5%B7%E8%A8%B4%E4%BF%8A%E6%96%87%E6%A8%82%E5%99%A8%E3%80%80%E6%B6%89%E5%90%91%E5%B0%8E%E5%B8%AB%E6%8F%90%E4%BE%9B%E9%9D%9E%E6%B3%95%E5%9B%9E%E4%BD%A3%E8%BD%89%E4%BB%8B%E5%AD%B8%E7%94%9F%E8%B3%BC%E8%B2%B7%E6%A8%82%E5%99%A8
最後修改時間: 2020-11-25 11:17:25 - #221 [wajah], 19-06-04 21:16法庭已經判左
自由人收回佣唔犯法既 -
- #220 [Joeyd], 19-06-04 20:04我公司以前都有收,約15%,老闆話經公司收就唔犯法。
即我地帶客去A店鋪買野,A店報個街價唔會減價,客人比錢A店,
店過一排會回15%比我公司,但我又可即場叫A店減價15%內,變相我地唔收回佣,
總之有15%我地自己話事,我地職員自己買野都有85折。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6-04 20:08:12 - #219 [故人], 19-06-04 19:42BLUEWATER HING,
唔喺想辯論。
純粹分享,我以前教人如何避免收佣金犯法;唔洗上法庭。
我說的是否啱聽,視乎您是否喜歡上法庭。 - #218 [老吾老], 19-06-04 19:29收佣分合法同非法.其中灰色地帶一定有.師兄們所講保險,門市買相機,,公司知道.唔同你私下收受...
- #217 [bluewater], 19-06-04 19:21#214
我覺得奇怪,如果老師可以介紹兩個唔同牌子嘅琴,只要佢介紹有佣收嘅就犯法,介紹無得收嘅就唔犯法。咁樣講,老師一定要介紹無得收嗰隻,就算係差啲,貴啲? - #216 [bluewater], 19-06-04 19:17#215 咁樓主係自僱,更加唔需要「僱主」同意
其實我個重點係啲賣嘢比你嘅人,或介紹你買嘢嘅人一樣無同你講佢有佣收,同樓主個案相似 - #215 [故人], 19-06-04 14:37#208
您舉例的回佣,其實都得到其僱主門的同意去收。 - #214 [故人], 19-06-04 14:11ㄧ切同公事上有關的回佣(利益),如果沒有得到僱主的同意是觸犯法例的。
如果教琴老師事前講明有回佣收,唔知重有冇學生找佢幫手買琴?
如果講明收回佣重有人揾佢幫手,咁個回佣就冇問題。
但如果係冇人揾佢幫手,咁個回佣就有問題了!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6-04 14:22:02 - #213 [Matrixneo], 19-06-04 11:222016 post 都推上水
勁 - #212 [software], 19-06-04 11:19#205 師兄講得十分到肉,like
#208
師生(或家長)關係因恆常見面交流,較其他買賣交易例如買電器買保險,師生雙方來得更密切,「合理期望」coverage 要求或更高。
有老死曾向我訴苦的親身經歷:試過帶小朋友去上琴課,因地鐵突然故障,令小朋友miss左schedule,雖已途中報告給老師,希望得體諒會補番時間,但老師最終無補番足時間。朋友有感同老師識左咁耐,又準時交學費,又少遲到,補番時間也合理吧?
我安慰老死當豪左俾過老師,地鐵突然故障令你有損失,您claim唔到地鐵,就去claim老師要補足時間,變相要求老師俾無償OT,合理嗎?果晚結果請左佢飲兩round,先至平息到講完上述的說話的後果 :p - #211 [DcAss], 19-06-04 10:22回佣係有分合法/唔合法㗎嘛。
仲有分implied/expressive。 - #210 [city_man], 19-06-04 10:10好似
你同個客關係
有無合約,
同你代表公司,有無容許收佣
如果自僱,作别論, - #209 [dttmtong], 19-06-04 09:58我都唔明,所以我都唔敢俾或收 referral fee, 雖然好多行家做緊
- #208 [bluewater], 19-06-04 09:09我都唔太明白。
如果你入百老匯買嘢,個 sales 有無同你講佢有佣收,又或者你去街邊檔口攪上網,啲哥哥仔有無講佢有佣?再唔係,搵agent 買保險佢有無講,你入銀行買保險,銀行有無講佢有佣收? - #207 [老吾老], 19-06-04 01:16就係比班cheap音樂老師做衰哂.十個有九個同琴行有路,仲食水咁深真係抵佢死.講得出..,寧願唔賺,集中精神教學生上課好過。...即係佢教學生係搵客.唔會集中精神去做好一個音樂老師.
- #206 [DcAss], 19-06-03 23:41如果個琴師無收秘密回佣,個琴會唔會平番差不多本來應付回佣咁多去賣俾個家長先?
如果我係家長,個琴師有係咁意提吓佢會有回佣收,我唔會有問題,唔會因為佢有回佣而唔買個琴。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6-03 23:41:53 - #205 [bliss33], 19-06-03 23:12公權力之可怕,在於掌握無限公共資源,對於小民敢於亮砲,虛發無所謂,射乃唔死刀可用碎片把小民殺傷。控方指家長對琴師有合理期望,俾教琴費用授以彈/拉琴技巧無疑係合理期望,乜要求琴師非授琴時間,捱義氣去幫助挑選適合嘅琴俾兒女係合理期望咩?琴師可唔可以有合理期望付出時間及 expertise 替企地子女選得合適樂器嘅額外工作,家長因此服務而醒返多少?但老廉認為只有琴師該奉獻 ^_^
- #204 [city_man], 19-06-03 21:02案件涉事老師 ...
自己比錢請律師 ?
合理期望 is a crime ?
part of contract ..? - 下一頁 (1 of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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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收回佣 終院判犯防賄例
唔評論 髮棺屎唔屎,大渣思考下兩個情況下有茅分別:
1. 學生家長唔識琴嘅質素同表現,自己亦太忙,要求琴師代企去選擇及購買;
2. 學生家長想琴師結伴去購買,在琴行挑琴時,家長徵琴師意見,但選擇的決定在於家長。
大老爺只識得 1. 而實際唔曉得有2. 企地有必要重修 law of agency. 喺呢度 context, 琴師假若被視為 agent,喺關鍵時刻,即購買琴時,必須具備全權去從一列琴挑選其中及同琴行洽商價格,缺一不可,由此可見,呢個判例並非所有情況適合!
另外控琴行俾回佣介紹人,商業社會,腥港開埠一向係從買辦起家,俾佣金介紹人以促成交易今時今日竟被打為非法,令人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