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52 [Spong], 25-03-06 11:29
- #1851 [亨利二世], 25-03-05 23:13傻強識唔識字?
今天《明報》刊出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的〈評林卓廷7.21案︰上集還是中場?〉,文中有句說「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鄧炳強看到後馬上致函《明報》反駁,狠狠咬住這句話不放,斥責陳「罔顧事實、誤導讀者,令人以為法庭裁決不公」、「以歪曲的觀點誤導讀者」。
鄧炳強認為陳文敏的話「絕非事實」,理由是:「法庭裁決時已清楚指出,在2019年7月21日發生的事件中,有些在付費區外身穿白衣的示威者(統稱為白衣人)已經被捕及繩之於法。事實上,白衣人中已有12人在其他案件中被定罪,需要為其暴動行為負上刑責。」這樣的「反駁」,我認為才是「以歪曲的觀點誤導讀者」。
不妨來看看陳文敏原話講了什麼。
陳批評的重點,是法官陳廣池刻意將721事件分為「上下集」,上集指「當晚10時45分至11時3分在元朗港鐵站閘內所發生的事情」,下集是「白衣人其後闖入月台及車廂內襲擊市民」。陳認為這樣的分析,「既將白衣人當晚在付費區外的行為和在付費區內人士的行為的關係完全分割,亦漠視當晚在元朗地區不斷升溫的緊張局勢。」
陳文敏又指出,當晚白衣人早有計劃在元朗不同地點聚集,手持武器,不時大叫「保衛元朗」,高峰時有近100名白衣人聚集在港鐵站外,不少市民報警求助,警方卻一直未有出現。以上所述,都是眾所周知的事實,陳文敏於是質疑:
「在這背景下,車站閘內非白衣人的聚集是被迫滯留還是蓄意聚集?是有共同目的作出暴力騷亂,還是只是擔心一己人身安全而作出的反應?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這是事件的上集,還是只是事件的中場,而上集卻給遺忘了?」
看懂嗎?在文章中,陳文敏所謂「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非法行為」,是指陳廣池在本案的處理手法——沒充分考慮閘外白衣人的暴行導致很多人(包括本案被告)被迫在閘內滯留,陷入進退維谷的困境——而不是說沒有白衣人被定罪。鄧炳強不知有心抑或無意,完全扭曲了陳教授的觀點,嚴重誤導讀者。任何閱讀能力正常的人,我認為都不可能像他那樣理解。
陳廣池所說的「上下集」,只要稍作推敲,你就知道是站不住腳的。正如陳文敏在文末暗示,真正的「上集」可能已被法院遺忘了:林卓廷等7個被告所捲入的騷亂,只維持大約18分鐘,但白衣人在元朗不同地點集結,當日傍晚就已開始,在「無警」情況下持續了三個多小時,林卓廷等人才抵達元朗。若要分「上下集」,白衣人在車站內外的集結和襲擊市民,才是如假包換的「上集」。
無論如何,鄧炳強既已「宣傳」了陳文敏的專欄文章,大家就不妨去《明報》拜讀一下。我也順便推介陳文敏教授一篇在《綠豆》刊載的文章,文中討論了近日黎智英在庭上談到的「中聯辦曲線釋法」問題,雖是舊文,但值得所有拒絕遺忘歷史的人重溫:
陳文敏〈扭曲的法律解釋〉
https://t.ly/kOT_o
相關文章:
「正面批評」鄧炳強
2024-8-17
https://www.patreon.com/posts/110230998 - #1850 [亨利二世], 25-03-05 14:20聖保羅學生之死
2月24日,香港傳統名校聖保羅書院約160名學生赴杭州交流考察,為期五天;到了28日,校方稱一名學生在交流期間「不幸身故」,有港媒(如星島日報)報道是「上吊自殺」,但校方和教育局均未透露死因。
據Facebook專頁KongHub和「教育刺針」所說,這個考察團是公社科必修課程活動,由教育局主辦,還有教育局官員帶隊,所有高中生都要強制參加。現在一個學生在途中「不幸身故」,事態很嚴重,惹來各方揣測,為什麼四五天過去了,依然沒有人正式交代死因呢?
官方沒有說法,其他人自然會給你一個說法,例如中国大陸微信公眾號。這兩天看到一些香港人share「港小文 港文HK Connect」(一個微信帳號)的文章,題為「香港名校學生在杭州不幸身故!真相背後究竟隱藏着什麼?」,比香港媒體的報道詳細得多,乍看還以為作者有什麼獨家消息。
然而只要細心想想,就知道那很可能是內容農場文。例如作者言之鑿鑿說「杭州警方初步通報稱“排除他殺,符合自殺特徵”」,但我查遍中国大陸媒體,根本沒有關於此事的新聞報道,「警方通報」在哪裏看到呢?警方會通報嗎?
文章又說:「死者為校內尖子生,性格開朗,赴杭前無異常表現。家屬稱其“對交流充滿期待”,質疑“毫無徵兆為何突然輕生”。」作者知道死者的性格和學業表現,甚至連家屬的話也能引用,看來消息靈通。但奇怪了,學生身亡日期這種基本資訊,作者反而表示「待核實」——連事發日期也核實不到,卻探聽到許多難以知曉的細節(如家屬說了什麼),合理嗎?
更荒謬的是,作者說香港立法會議員已「公開呼吁」,說要「成立聯合調查組,確保程序公正」,分明是編故事——事實上,沒有任何「立法會議員」要求成立調查組,只有一兩件「議員」表示此事罕見,形容為「個別事件」、「不會影響到其他內地考察」云云。
文章來自「港文HK Connect」,這是深圳一間教育諮詢公司,其簡介是:「十餘年香港及國際教育經驗,香港3-18歲升學、香港本碩博教育、HK身份福利資訊及辦理一站式平台」。這微信公眾號很可能為了刺激流量,於是假裝大爆內幕,炒作聖保羅學生身亡的故事。
看到有香港網民說「為什麼大陸人報道這麼詳細」,理由很簡單:因為那是小說,虛構的東西,你要多詳細就有多詳細。此事發生以來,連死因也眾說紛紜:有說「自殺」,有說「哮喘」,還有人在小紅書說跟「欺凌」有關。官方不解釋,自然會以訛傳訛,引發不必要的猜疑、恐慌及陰謀論。
我認為香港家長至少有權知道三件事:一、男生的真正死因(是否涉及欺凌?若然,是誰欺凌?);二、同行的教育局官員有什麼責任?(是否關注過學生的情緒問題?如何處理這類問題?)三、這種中国交流團是否強制?若是,為什麼要強制?
教育局不給公眾一個說法,大陸內容農場就會給你一百個說法。官員若有最低限度的責任感,就應該向香港的家長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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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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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9 [Spong], 25-03-04 08:04從細囝得知,原來由錦綉花園亦可以直達南生圍
今次兩人來回,原來蝕咗$32 - #1848 [Spong], 25-03-04 07:54只限7人(包船員)理應寫為(包括船員)
不過從來沒有人質疑過,因為他祇是一名負責撐船的小人物。
—————————————————
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
——《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 - #1847 [lym], 25-03-03 23:45忽油,屎忽搽油,易插。
- #1846 [亨利二世], 25-03-03 23:39法律界阿叻
日前寫了兩篇文章,評論陳廣池法官的「721非白衣人案」判詞內容,今天不妨談談他的「文采」。大眾也許沒留意:陳廣池「刻意」在判詞使用中国大陸方言,卻不幸寫了錯別字,簡直貽笑大方。什麼方言呢?我發現了兩個。
在判詞第100段,陳廣池寫道(日前我也引述過):「凡此種種,D1從沒有叫人冷靜,亦沒有『和風細雨』地勸解雙方,把對峙情況降溫。這不是拱火澆油是什麽。」我在香港出生長大,數十年來從未見過香港人寫「拱火澆油」。要表達同一意思,我們只會寫傳統成語如「火上加油」、「煽風點火」之類。
何謂「拱火」?這原是難登大雅之堂的鄉下方言。據一些中国網民解釋,從前農村做飯的人燒柴生火,為了引入充足氧氣,讓柴火燒得更旺盛,往往把柴拱起來,以免它們堆疊得密不透風,弄熄火苗,這就是所謂「拱火」。方言源自生活,在城市的香港人,試問有多少會認識「拱火」呢?
其實「拱火澆油」在中国大陸網絡流行起來,以我所見,也只是近數年的事。原來自俄烏戰爭爆發後,中共黨媒便常用「拱火澆油」四字形容美國的「幕後黑手」角色,如新華網去年報道就有以下這個標題:「外交部奉勸美方:拱火澆油、抹黑甩鍋不是解決烏克蘭問題的正確途徑」。陳廣池平日看什麼資訊,實在不難想像。
除了「拱火澆油」外,陳廣池還嘗試寫一個香港人不常用的東北方言詞,試看第91段:
「數十載人世遊,D1從政經驗非淺。人貴乎真,撫心自問,D1晚上入元朗真是監督警察,保護巿民,調解閘內閘外對壘雙方嗎?D1有沒有怱悠他人,甚至自己呢?」
我聽過「蔥油」和「忽悠」,但「怱悠」倒是第一次見。陳廣池明顯寫了錯別字(注1)。「忽悠」是東北方言,表示「用花言巧語騙人」。大陸網民在微博、小紅書留言,寫「忽悠」很正常,但堂堂香港法官寫判詞,筆下居然出現這種「接地氣」的中国口語——效果猶如以廣東話入文,寫「D1有沒有老點他人,甚至自己呢?」——實在令人失笑。
法官寫判詞,不是應該用正統書面語嗎?寫「糊弄」或「欺騙」都比「忽悠」像樣,但陳廣池偏偏要寫自己不熟悉的「忽悠」,結果寫成「怱悠」,不知所云,真是業餘、不認真,和像馬戲團,堪稱香港法律界阿叻。
數十載人世遊,陳廣池寫判詞經驗非淺。人貴乎真,撫心自問,陳廣池這次判案,真是大公無私考慮過所有事實,矜慎地寫下判詞嗎?陳廣池有沒有「怱悠」他人,甚至自己呢?
注
1. 不知道寫錯別字是否成了香港判詞的「新常態」。想起去年看「47人案」判詞(Reasons for Verdict),其中第45段把 “actus reus” (拉丁文,解「犯罪行為」)寫成 “actus reas”,三司會審寫出來的判詞,居然沒有人發現錯字,看來法官為了想出「定罪理由」,應該把所有精神心思都花光了。
相關文章:
陳廣池判刑前有沒有Fact-check(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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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廣池判刑前有沒有Fact-check(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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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與澤連斯基的「世紀大deal」戲劇性告吹,很多朋友為此大動肝火:有人怪罪澤連斯基獅子開大口,表現得不夠感恩;有人斥責美國正副總統羞辱澤連斯基,毫無道義。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奇怪的是,似乎沒有很多人再罵普京。
我看了那50分鐘會談,覺得大部份時間氣氛還是好的——例如有記者問澤連斯基何不穿西裝,有點挑釁,不一會川普就笑着稱讚澤連斯基的裝束,有意化干戈為玉帛,可見川本來也無意侮辱澤——可惜最後10分鐘雙方唇槍舌劍,擦槍走火,說好的deal就成空了。
我覺得這結果不是偶然的,也不能單純歸咎會談雙方脾氣臭。要達成俄、烏停戰協議,一開始就差不多已是「不可能的任務」,香港人不妨想想2019年——港共政權跟社會抗議人士如何能坐下來談?烏、俄間的仇恨,雙方互不信任的程度,比當年香港兩個陣營有過之而無不及,和談哪有這麼簡單?
川普和澤連斯基無疑都希望停戰,但兩者目標又有點不同:前者只想盡快停戰(無論是為了減少傷亡,抑或為美國納稅人省錢),兌現選舉諾言,增加自己在國內和國際的威望;後者則希望停火的前提,是美國承諾「安全保障(security guarantees)」,如駐兵烏克蘭,以防俄國恢復元氣後舉兵再襲。
為什麼澤連斯基要這麼堅持「安全保障」呢?因為他根本不信普京守諾,就像許多香港人不信中共守諾一樣,故堅拒「袋住先」。澤對普京的研判是有事實根據的。與川普會談時,澤強調普京已25次違背承諾,所以當美國副總統萬斯說可用外交手段阻止普京侵略時,澤就忍不住說:
“As a new president in 2019, I signed with him a cease-fire deal alongside Macron and Merkel. (...) But after all of that, he broke the cease-fire. He killed our people, and he didn’t exchange prisoners. We signed the exchange of prisoners, but he didn’t do it. What kind of diplomacy, J.D., are you speaking about? What do you mean?”
(身為2019年的新總統,我、馬克龍和默克爾一起跟他(普京)簽署了停火協議。 (...) 但在那之後,他違反協議。他殺害我們的人民,也沒有交換戰俘。我們簽署了交換戰俘的協議,但他沒有履行承諾。萬斯,你說的是哪種外交?你是什麼意思?)
基於以上原因,澤連斯基認為沒有安全保障的停火協議只是一紙空文。那川普為什麼不給他安全保障呢?儘管美國官方從未明言,但理由也不難猜——就是「普京反對」。結果,自然是現在看到的兩難:川普給予澤連斯基安全保障,普京就不簽停火協議;不給,便輪到澤連斯基不簽。所以我在上面已說了,川普要做的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唯一解決方案,不用說,是逼迫俄、烏其中一方妥協。川普理所當然覺得澤連斯基是比較容易屈服的一方,但現在可能錯了。解鈴還需繫鈴人,無論川普講得如何天花亂墜,若說服不到普京妥協,那麼和談到臨門一腳還是會落空的。
普京是個怎樣的人呢?不妨參考他在訪談提過的童年經歷。在 2000年出版的自傳中,普京講述了一個刻骨銘心的可怕故事:小時候,普京住在聖彼得堡一棟破敗的公寓,常常拿棍子追打老鼠,有次他把一隻大老鼠逼入死角,牠走投無路之際,竟猛然掉頭撲向普京,把他嚇得半死。大老鼠更一路追到家門口,直到普京匆忙關門,才終於擺脫這隻瘋鼠。
假設這故事是真的,對普京又有什麼意義?有人認為是「不要把普京趕入絕路」,以免他像老鼠般反撲,跟你玉石俱焚。但反過來也講得通:那隻老鼠讓普京明白,絕望會摧毀求生本能,使對手進入不計代價的「攬炒」模式。因此,普京的核心戰略就是:不要讓對手意識到自己已陷入無可挽回的困境。
很多人都明白川普口頭上向普京示好的策略(先不談當中有沒有真心),難道普京反而看不出?普京也是在「下一盤大棋」,要讓川普覺得可以做到deal,再靜觀其變。未到最後一刻,我們也不知道誰勝誰負,但截至現在,最高興的應該仍是普京呢條PK。
最後,且讓我引述長期報道俄羅斯議題的俄裔美國記者Julia Ioffe的幾段話,看她如何理解普京的策略和價值觀:
「(對普京來說)暴力是改變既定社會階級的唯一方式;妥協是弱者的行為;世界是一場零和博弈。這意味着我贏了,你就輸了;你贏了,我就輸了。世上不存在雙贏。
「因此,所有在西方呼籲與普京就烏克蘭問題進行談判和外交解決方案的人,都忽視了一個關鍵事實——普京根本不相信談判,也不相信一個雙方能獲勝的世界。對他而言,烏克蘭的勝利幅度正等於他的損失幅度,這是他絕對無法接受的。」
國際政治我不懂,也沒興趣多講,只期望有更多分析普京「大棋盤」的評論,而非局限於「撐川」和「反川」的爭論。如果真要對人不對事的話,那唯一值得針對的應該是普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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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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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Grok生成的AI圖片 - #1844 [simpleman], 25-03-01 18:54一個前後茅盾唔專業嘅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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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 2025-03-01 18:55:19 - #1843 [lym], 25-03-01 13:18陳官不妨試下向癲侵自薦,或會受重用。
- #1842 [亨利二世], 25-03-01 13:16陳廣池判刑前有沒有Fact-Check?(下)
昨天討論「721非白衣人案」的判刑理由,我看完陳廣池的判詞後,發現多處不符事實或自相矛盾的地方,今天繼續。
一、林卓廷「從沒有叫人冷靜」?
陳廣池在2月27日判詞第100段說,林卓廷「從沒有叫人冷靜,亦沒有『和風細雨』地勸解雙方」。我一看就傻了眼,因為我記得去年陳廣池本人寫的判詞並不是這樣的。我fact-check一下,他在2024年12月12日頒布的判詞有以下幾段,是陳自己也認同的事實(D1即林卓廷):
//258. D1亦叫人保存證物作調查之用,亦叫人冷靜。D1說他不想情況惡化。這是作為蒐證之用。
260. D1向白衣人不斷說「唔好郁手」,以為可以勸止襲擊和作出調停(見D1陳詞第206段)。
261. D1把一些趨前的閘內人士拉後。D1說他希望降溫,不希望衝突開始,亦重複「唔好郁手」。D1被水樽擲中2次,但沒有還擊。//
去年陳廣池承認林卓廷曾「叫人冷靜」,今年判刑卻說他「從沒有叫人冷靜」,陳廣池寫判詞時,到底有沒有冷靜想清楚自己在說什麼呢?
二、「磁石效應」明顯嗎?
正如我昨天指出,陳廣池的判詞全文共用了5次「明顯」,其中4次用於林卓廷的部分,如以下一段:
//96. D1的直播明顯地和他入元朗前那3份帖文產生了疊加效應。因為視頻的出現,視覺而不是文字的界面,明顯地把磁石效應進一步擴闊及深化。//
細讀判詞,就知道陳廣池或控方根本不知道721當晚有多少人觀看直播(觀看人數是後來累積出來的),更不可能知道多少人因為直播而「刻意」跑到元朗。全無數據支持,判詞卻拋出一些像「磁石效應」、「疊加效應」之類的空洞字眼,何「明顯」之有?
不停把「明顯」掛在嘴邊的陳廣池,也完全忽略了一個事實:林卓廷是在2020年8月26日(即721事發後一年有多)才被警方以「暴動」罪名拘捕的,之前林一直以受害人身分協助警方追緝白衣人及幕後主腦,而警方亦曾回信嘉許林卓廷,指他「盡了市民的責任,向警方舉報這宗嚴重罪行,謹此致謝。」
可見當時整整一年時間,林卓廷的「罪行」毫不「明顯」,至於現在陳廣池拍一拍腦袋杜撰出來的所謂「磁石效應」,更是連影也沒有。判詞不斷提及的「明顯」,只是修辭手法,根本與事實無關——此地無銀,真正明顯的事實是無需強調「明顯」的。
三、警察「並未到場」?
陳廣池在判詞第101段說:
「打從D1到達元朗站,他便以立法會議員,在政壇有一定知名度的人自居。他的作為和不作為,並沒有所謂監督警方執法的效果(那時警察並未到場),亦沒有勸和降溫的回響。」
721警察不見人,林卓廷當然沒法監督他們執法,但「不見人」並不代表「未到場」。前年「721白衣人案」審訊時,傳召元朗車站經理B先生作供,公眾那時候才知道:原來警方早已超前部署,於7月21日下午五時開始,調配警員到元朗站控制室,負責監察車站情況;B先生在11時45分趕到元朗站,也看見控制室內有兩個天水圍警署便裝警員,正在監察車站內的白衣人暴動。此事詳情,我在2023年11月3日已寫過:
〈氓在幹,警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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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以上事實,陳廣池所謂「那時警察並未到場」並不準確,他應該說「那時已到場的警察都躲起來,所以D1無法監督他們執法」才對。
我指出以上三個問題(以及昨天文章的幾點),決非為了吹毛求疵,我只是聽從陳廣池在判詞最後一段「刻意」作出的呼籲:
「本席認為任何對本案的批評分析理應細讀本席在2024年12月12日所頒下的裁決理由書和仔細看看夾附於判詞的146張相片,不要偏視,偏聽或被別有用心的人所誤導。」
沒錯,只要你「細讀」他在2024年12月12日所頒下的裁決理由,就會發現他前言不對後語,甚至連基本事實也沒有掌握。若你拿12月12日的裁決書來打他的臉,不知道他會否答:Did I say that? I can’t believe I said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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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廣池的兩個「刻意」
https://www.patreon.com/posts/chen-guang-chi-120548694 - #1841 [lym], 25-02-28 21:02判決明顯沒有理據所以要不停地"明顯"去加持。
- #1840 [greenhope], 25-02-28 20:57結局早已定
最後修改時間: 2025-02-28 21:05:23 - #1839 [亨利二世], 25-02-28 20:21陳廣池判刑前有沒有Fact-Check?(上)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六名男子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參與暴動,去年裁定罪成,區院法官陳廣池昨天(2月27日)判刑,刑期由25個月至37個月不等,以林卓廷判得最重。
我今早看了陳廣池的判詞全文,發現他總共用了5次「明顯」,其中4次是用來招呼林卓廷,彷彿其餘六名被告被定罪,都沒有林卓廷的case那麼「明顯」。以下是陳廣池寫的三段話:
//84. D1的角色明顯地有別於其他被告。雖然D1並沒有出手作出暴力行為,但他在當時作為立法會議員及政治人物在社會上有一定知名度。D1親臨港鐵元朗站自然產生不同的效應,而使對峙局面惡化。他亦因其他閘內人士的夥同效應而要負上刑責。
96. D1的直播明顯地和他入元朗前那3份帖文產生了疊加效應。因為視頻的出現,視覺而不是文字的界面,明顯地把磁石效應進一步擴闊及深化。
103. 在這種背景下,D1在閘內暴動的角色便明顯不過,亦使他有別於本案其他被告。//
在第84和103段中,陳廣池說林卓廷「明顯」有別於其他被告,這個我是同意的。其他被告罪成,都因為他們做過什麼;林卓廷被定罪,根據判詞,原來很大程度是因為他沒做什麼,而正因為他沒做這些事,居然判得最重,你說是不是「有別於其他被告」?現在來看看林卓廷沒做什麼,讓他變得如此「罪大惡極」。
陳廣池在第95段說,林卓廷當天日間擺街站沒有直播,晚上也「沒有刻意到中聯辦外直播作為『履行公職』的舉措」,藉以暗示他在元朗站直播是別有用心;第97段說林「沒有刻意叫警方保護」;第98段說林「在港鐵站內從沒有打999或再接觸警長,沒有因形勢危急而要求保護,亦沒有再和黃區議員要求援助或催迫警方行動」;第100段則說林「從沒有叫人冷靜,亦沒有『和風細雨』地勸解雙方」,諸如此類。
以上說法,我不但覺得邏輯混亂,更發現陳廣池自相矛盾:
一、如果林卓廷到中聯辦外直播,不是一樣會產生陳廣池杜撰的「磁石效應」嗎?林一樣會被控暴動,只是犯案地點由元朗站變成中聯辦外面而已。
二、如果林卓廷在港鐵站內打999 ,他打得通嗎?我懷疑陳廣池從未看過721的新聞——警方說當晚很多人濫用999 ,癱瘓了警方熱線。如果林卓廷鍥而不捨報警,恐怕陳廣池又會說這樣做是濫用999、惡意癱瘓緊急熱線,罪加一等了。
三、如果林卓廷嘗試「和風細雨」勸阻雙方,講什麼「先生唔好打架」,陳廣池一定又會說他「錯判形勢」(見判詞第102段)。更好笑的是,陳廣池似乎忘記了自己去年12月12日頒下本案定罪判詞時,在第243和244段是這樣說的:
//243. D1認為他可以在兩邊不同政見巿民有衝突時做緩和的角色,讓大家不要有過激行為,言詞不要太挑釁。
244. 問題是D1的政治立場和角色似乎在香港社會中廣為人知。D1會否過度高估自己作為立法會議員角色,可以緩和衝突,叫雙方講道理,不要相互挑釁是值得商榷。而事實上,本席認為在721元朗西鐵站D1的表現正朝着相反方向行事。//
看懂嗎?陳廣池在去年12月12日判詞指林卓廷就算去勸交,「叫雙方講道理,不要互相挑釁」,也是「高估自己作為立法會議員角色」,沒用的。到了今年2月27日,同一件陳廣池卻怪責林「沒有『和風細雨』地勸解雙方」!真是「公就我贏,字就你輸」,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說到這裏,不禁想起昨天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的「蘋果国安案」,黎智英作供提到自己看報紙得悉中国醫生李文亮被禁言、螞蟻集團上市被叫停,控方質疑黎沒有fact-check,根本不知道消息真偽,最後黎回應一句:「若然所有人看報紙都要自己查證,沒有人會再看報紙。」
我讀了陳廣池的判詞,也忍不住質疑他落筆前有沒有fact-check自己寫的東西?如果要求他先看新聞才下筆是強人所難,那麼至少fact-check一下自己去年寫的判詞,以免自打嘴巴,應該也是公眾對法官的最低期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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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廣池的兩個「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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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1899年著作
語言
監視
編輯
夢的解析(德語:Die Traumdeutung)(或譯作釋夢)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一本著作,第一版出版於1899年11月。該書開創了弗洛伊德的「夢的解析」理論,被作者本人描述為「理解潛意識心理過程的捷徑。」
夢的解析
德語版本第一版封面
原名
Die Traumdeutung - #1837 [亨利二世], 25-02-27 16:202025年7月有大海嘯?
近兩個月,身邊朋友不約而同提到今年7月將發生的大事,均有點憂心忡忡。原來日本漫畫家龍樹諒在《我所看見的未來》(私が見た未来)記下一個「預知夢」,指台灣、菲律賓及日本間的海域中心,將於2025年7月發生海底大爆炸,岩漿噴涌,大海嘯席捲鄰近國家,日本三分一土地被淹沒,台灣、菲律賓甚至香港都會遭殃。
這個預言我去年已在網上見過,但老實說,當初實在沒很大興趣,因為每年世界各地的「預言」不知凡幾,老早就看厭了。奇怪的是,今次許多人特別認真看待這「末日預言」,有朋友決定整個夏天不「回鄉」(到日本旅行),有些更打算乾脆離開亞洲,舉家回加拿大避難,彷彿當年桓景聽了仙人費長房的預言而在九月九日登高。
1954年出生的龍樹諒,因為在高中時經歷了一場交通意外,便立志畢業後選擇一種「可以在家工作、能留下生存證明、不需露面」的職業,結果她在20歲當上漫畫家。她習慣在筆記本記錄靈感,包括夢境;自1985年起,她開始認真地透過圖畫文字,把夢境一一記錄下來,這就是後來她「預言漫畫」的藍本。
然而一個日本漫畫家的夢,怎麼會被這麼多人認真對待呢?除了因為近年很多YouTuber(包括《老高與小茉》)大力吹捧,也因為龍樹諒曾做過一個似乎靈準無比的預言,令大眾嘖嘖稱奇:1999年7月,她出版漫畫集《我所看見的未來》,很多人認為她精準預言了2011年3月11日東日本大地震。但詳情是怎樣呢?
事實上,關於日本311大地震的預言,僅見於1999年版漫畫封面的一句話,書中根本沒有具體解釋。那本書的封面上繪有六張「夢日記・夢的記錄」(見本文附圖),其中一張寫着「大災害は2011年3月」,意即「大災害於2011年3月發生」。這當然是句含糊的話,既沒說明災害,也沒提及地點,準或不準,只視乎你怎樣詮釋。但311後很多人附會是指東日本大地震,從此這部漫畫就被奉為神作,龍樹諒的其他預言也雞犬升天。
除了311預言,龍樹諒還有什麼成功案例呢?網上很多文章講得天花亂墜,例如說她預言了戴安娜王妃與Freddie Mercury之死。但問題顯而易見:Freddie Mercury死於1991年,戴安娜死於1997年,預言漫畫卻在1999年問世,就算龍樹諒的確在事前夢見,說服力也大打折扣。何況她還有很多不準的預言,如「富士山爆發」之類,都表明了她實際上不那麼神。說穿了,她的真正代表作就只有那句「大災害は2011年3月」而已。
從數學角度理解,她賴以成名的預言到底有多少機率隨機猜中呢?漫畫在1999年出版,不妨考慮2000年到2011年這段時間,總共有144個(12X12)「年/月」組合,如果這12年內總共有 N 場自然災害,那麼發生在特定年月(例如2011年3月)的概率可以用這公式描述:1 - (143/144)ᴺ > 0.5。這道公式的解,是N大約等於99,意思是:如果在12年內發生 99 場或以上自然災害,你隨機講一個年份月份,都會有超過50%機率猜中。
12年間,世界當然遠不止99場自然災害。所以,只要你寬鬆一點理解她的預言,隨機猜中的機會已超過一半。但龍樹諒既強調是「大災害」 ,那麼我們就縮小範圍,只計算死亡人數特別多的事例吧。根據我搜索的資料,由2000到2011年間,全世界大概有10宗稱得上「大災害」的事件,以日本為例,除了311,還有2004年新潟縣中越地震。在這個前提下,龍樹諒隨機猜中「大災害は2011年3月」的機率約為6.9%(10/144,考慮到每次大災害都發生在不同年月),的確不算高,但也談不上是難以置信的巧合。
至於2025年7月大海嘯預言,在1999年版的漫畫中是沒有的。2021年龍樹諒出版《我所看見的未來》完全版,才初次公開這個夢。她說自己曾兩次夢見同一場大海嘯,最近一次是在2021年7月5日清晨4:18,夢中還顯示「2025年7月」這個時間(沒有日子)。網上流傳的龍樹諒預言,很多加油添醬的地方,並非她的原話。朋友給我看了「完全版」原文,以下是節錄:
//要比喻的話,就像是濃稠的湯煮滾時噴發起來一樣,位在日本列島南端的太平洋海水升高了——我看到了那種景象。我不知道是海底火山還是炸彈呢?我也跟那時候一起在旅館的女性說了這個夢。
然後就在最近,我又夢到了同一個夢。這次連日期都很具體。
那場災難的發生時間,是二〇二五年七月。
我從空中看著地球,用 Google Earth 那樣的圖來比喻可能比較好理解。突然間,日本和菲律賓中間這塊區域的海底噴發、破裂(噴火)了。
結果巨大海浪衝向海面上的四面八方,大海嘯湧到太平洋周邊的國家。那海嘯的高度,大概是比東日本大地震時高三倍左右的巨大海嘯。
在大海嘯的衝擊下,陸地被推擠升高,我看到的感覺是,範圍從香港到台灣,一直延續到菲律賓。//
台灣有記者曾就此訪問地震專家,專家說:「從板塊運動的角度看不可能!」可見從科學(或數學)角度看,龍樹諒的預言並不那麼神。我自己呢,倒是相信有預言夢這回事(只是對龍樹諒的夢有點保留)。五年前我在《蘋果日報》專欄也寫過一篇〈預見災難的怪夢〉,引用的事例比龍樹諒更神奇,現在附錄於後供大家參考。至於今年夏天要不要「避難」,就自己決定好了。無論如何,住在地震帶的人能提高一點防災意識,只要不過度恐慌,畢竟也是好事。
附錄
〈預見災難的怪夢〉
初刊於2020-5-4蘋果日報名采版
印度神童以占星術預測未來,固然難以置信,但更不可思議的,是世上確有極少數人能夢見未來。
1966年10月21日早上,英國威爾士南部小村Aberfan一所小學,突然被山坡垮塌的數以十萬噸煤渣、廢料和泥漿掩埋,116個學童和28個成人喪生。研究「災前症候群」(pre-disaster syndrome)的精神科醫生巴卡(John Barker)翌日抵達Aberfan,調查有多少人對慘劇有預感。其後他在報紙刊登啟事,請所有預見Aberfan慘劇的讀者與他聯絡。不久,他收到來自各地的76封信,大半聲稱事發前夢到災難。最使巴卡震驚的一封信,來自某位遇難小女孩的父母。事發前一天,女孩向父母描述自己的夢,夢中她想上學,卻說「沒有學校了」,因為「被一些黑色的東西淹沒了」。
巴卡說服《旗幟晚報》(Evening Standard)編輯協助他徵集怪夢:他邀請全球對災難有預感的奇人異士,向他通報不祥預兆,希望阻止災難發生,這活動他命名為「預感局」(The Premonitions Bureau)。1967年1月4日,預感局成立,首48小時內已收到二十多個通報。為預感局打響頭炮的人,叫Alan Hencher。他在3月21日致電巴卡,指有飛機將在山嶺墜毀,「有123人,也可能是124人。」三十日後,一架大不列顛客機在曼谷飛往巴塞爾途中,撞山墜毀,《旗幟晚報》頭版報導:「124人罹難。」
Hencher和一位叫Kathleen Middleton的婦人,是芸芸預警者中特別靈驗的兩個,很快成為預感局的星級預言師。但從1968年頭開始,兩人就不約而同時時警告巴卡:「你要死了。」令巴卡不知所措。結果,這年8月18日巴卡突然在家腦沖血,一命嗚呼。預感局也從此落幕。
夢見未來如何可能呢?見過一個解釋,是上世紀二十年代英國航空工程師J. W. Dunne提出的「序列論」(Serialism),認為人做夢時的意識可跳躍到另一時間維度,從而預見未來。(詳見我在5月號《名錶論壇》雜誌寫的〈異想天開的時間實驗〉)宇宙之大,無奇不有,如莎翁所說:「天地間許多事物,是你的知識無法夢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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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posts/104241085 - #1836 [Spong], 25-02-26 07:54人生的大骗子不是两個,而是三個:名、利、權。
……………林語堂語錄 - #1835 [亨利二世], 25-02-26 07:27法庭內外不該牽涉太多「政治」
「蘋果国安案」第137日審訊,控方引用黎智英2020年6月專欄文章〈窒息中的香港人 逃亡還是抗爭〉,有一句說「國安法不僅把香港變成沒有自由法治的一般大陸城市,甚至會是新疆一樣恐怖籠罩下的集中營,怎不令香港人害怕」,控方質疑這個說法毫無根據。
黎智英反問控方:「你撫心自問,現在香港有沒有人能說真話?」法官杜麗冰連忙打斷黎,指他並非回答控方問題,更說:「我不會容許任何政治言論。」黎說自己沒發表政治言論;杜麗冰即提醒他,問題是關於文章刊出的時候,不指現在。黎回應OK,末了只好承認沒有「根據」。
看了這則法庭新聞,我有兩點感想,其一是關於「根據」二字——法庭到底需要什麼「根據」呢?按照杜麗冰的說法,所謂「根據」,大概指黎撰寫專欄時已發生的事實,或一些基於事實的推論,而非無中生有的猜想或感受。
以上述專欄文字為例,當中其實涉及三個重點:(一)沒有自由法治的一般大陸城市;(二)類似新疆的恐怖籠罩下的集中營;(三)国安法將把香港變成(一)及(二)的情況。也許控方心中只想問(三),而黎智英也可能不自覺地代入控方角度,只留意(三),沒想過自己也可嘗試回應(一)和(二)。
(一)和(二)的「根據」,在中国新聞、外媒報道俯拾即是。若(一)和(二)成立,作為中国一部分的香港怎可能獨善其身?當然我得指出,要求專欄作者交代想法的「根據」,本身就很荒謬。專欄不同社論,主觀色彩和個人風格比較強烈,它的特色就像昔日香港著名專欄作家十三妹所說:
「我們的時代,節奏如此其繁,於是自必影響文章。猶若一道河流,滔滔滾滾,泥沙碎石微生物,哪來得及為之一一換出與釐清?我們的思想感情,四面八方而來,什麼來到筆下就寫將出來,此之謂曰專欄,我們的時代,蓋作者之所思所感所受者也。」(見於1962年〈從行家使我發嘔想換版頭名稱談開去〉)
以報刊方塊文章標準來說,黎智英認為国安法可怕,擔心它將令香港變得面目全非,這根本不需要別的「根據」(當然有也無妨)支持,他自己的「所思所感所受」已是充分的根據。何況事隔數年,就算當日想法真有什麼根據,現在早已記不清,又如何在法庭解釋?
例如同日審訊中,控方向黎智英出示2020年7月9日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謄本,黎稱国安法凌駕基本法,使香港失去自由法治。控方又問黎有何根據。黎稱国安法有條文規定,若国安法與基本法有牴觸,則以国安法優先。控方隨即反駁說,国安法沒有提及基本法。黎以為自己錯了,說:「我當時以為這是事實,我搞錯了。」
其實黎智英當時的說法正確,只是隔了五年,他一時記錯「国安法有條文規定」可凌駕基本法,才被控方有隙可乘。国安法當然不會有條文這樣說,但現任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2021年7月20日演講(當時林只是資深大律師,尚未升任律政司司長),題為「對香港國安法的謬誤」,他預備的PowerPoint第9頁解釋「基本法」和「国安法」的關係,跟黎智英所說的「凌駕」是一樣的:
「《基本法》和《國安法》兩者都是由全國人大主導制定,因此可以把它們視為同位法,是兄弟關係。《基本法》對香港作全面的規定,而《國安法》則專就維護國家安全這一特定事項作規定,故有學説形容《國安法》是《基本法》的特別法,基於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國安法》和《基本法》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則優先適用《國安法》。」
這鏈結就是「根據」:
https://t.ly/_-9p1
除了「根據」,相信大家都留意到「政治」兩字。杜麗冰官威十足地說:「我不會容許任何政治言論。」但諷刺的是,上月杜麗冰本人才發表政治言論:當時黎智英作供,提及自己曾在直播節目說,拜登政府應容許台灣加入日本、澳洲及印度,成為「四邊安全對話」成員國。
杜麗冰隨即質疑,據黎早前說法,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又如何能成為成員國?她更以「父子關係」比喻兩岸:「孩子不是獨立於你,但孩子卻對另一對父母說『看,你最好從我的父親手中保護我』,那怎可能行得通?」(錄自《庭刊》報道)
聽見這種比喻,我也想問杜麗冰有何「根據」——中華民國今年114歲,中共国才76歲,若非「政治言論」,怎會把台灣比喻為中国的孩子呢?也許,今天香港所謂「政治言論」只是一個委婉語,說穿了,不過代表一切「不利於中共的論述」。至此,我終於真正明白2018年容海恩金句「議會內外都不應該牽涉太多政治」是什麼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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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靈籤:孔子擊磬
求籤吉凶:中平靈籤
算命籤詩:
聖人擊磬在于衛 誰料過門有荷簣
嗟嘆有心挽道窮 可憐日月今將逝
孔子擊磬的故事,告誡我們,要惜取少年時,應該做的,就要及時去做,否則老之將至,有心無力了。聖人孔子,在衛國擊磬的時候,門外有人擔著竹簣路過,在磬聲中,聽出孔子是有志做一番救世救民的事業心,可惜,時不我與,歲月就這樣逝去了。 - 下一頁 (2 of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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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 2025-03-06 11: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