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64 [亨利二世], 26-08-13 21:14
- #2663 [亨利二世], 26-08-12 23:37迷信「風水」的中国市長
近日《經濟學人》刊出一篇有趣的文章,題為「China’s superstitious mayors(中国那群迷信的市長)」,副題「Supernatural beliefs lead to lower economic growth(超自然信仰導致經濟成長放緩)」,內容取材自論文〈The Costs of Leader Biases: Evidence from Superstitious Chinese Mayors(領導人偏見的代價:迷信的中国市長給你證據)〉,作者是香港科技大學的Justin J. Hong及中国人民大學的Yuheng Zhao(注1)。
根據該論文的研究,中共官方立場雖然反對迷信,但不少官員私下卻篤信風水命理,甚至依賴術數制訂公共政策。兩位學者爬梳很多資料,嘗試透過客觀數字,說明這種個人信仰給中国造成多少經濟損失。傳統風水觀念有所謂「不祥方位(inauspicious directions)」,有說可以根據一個人的出生時間來推算。結果顯示,落在市長「不祥方位」的區域,GDP平均低約2%至3%。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呢?
市長認為某方位不利自身,就會減少在那裏投資,這些地區得到的公共開支平均低約1%,而市長在工作報告中提及那地區的次數也會較少。公共建設削減後,企業進駐率便隨之下降;留下來的企業則減少招聘及資本投資,生產效率亦下降。企業不來,居民甚至慢慢搬走。可見市長迷信的影響,不會停留在自己的辦公室,而會一路傳導到企業、就業和人口。對某個市長「不祥」的區域,很快就會「損財損丁」。
論文引述2007年國家行政學院一項內部匿名調查,顯示超過52.4%受訪中共官員相信超自然(該調查的網上連結已經失效)。最令人咋舌的,是作者對全国經濟損失的估算:2000至2018年間,中共市長這種與方位有關的迷信,每年造成至少約0.1%的GDP損失,相當於超過400億元人民幣。作者甚至認為這是保守估計,因為研究只能根據市長的出生年月推算不利方位,而現實中的風水師可能使用更精確的出生日期和時間。
論文舉了多個中国地方官員受迷信影響的例子,令人啼笑皆非。美中不足是作者沒註明確切的出處,引述軼事又不敢指名道姓,害我花了不少工夫求證。例如有段說,2005年沁源縣一所中學發生嚴重事故,時任市長杜某本該在上午9點到達現場,卻因為要避開自己認為不祥的地區而刻意繞路,結果到中午才抵達。我費了點時間才查出「杜某」是長治市長杜善學(見《東方早報》2014年7月22日報道〈聰明人杜善學:戴大紅花閱兵 出門路線靠大師算〉)。
兩位學者的角度很有意思,我也相信中共官員口裏說不,身體卻很誠實地迷信術數,由是浪費不少公共資源,但研究方法其實不太準確。以上述杜善學軼事為例,通曉術數者應該看得出,他之所以大費周章繞路,很大可能並非基於風水或命理判斷,而是找人算了奇門遁甲。至於推算「不祥方位」的方法,作者是從官方年鑑中整理市領導人的出生年月資料,再請三名術士根據這些資料推算禁忌方向。然而算命必算四柱(即年月日時),光憑年月推測,又怎可能算出市長心中的「不祥」方位呢?換句話說,這研究應該有大量漏網之魚,真正源於迷信的經濟損失可能比作者估量的要大得多。
看了這篇論文後,不期然想到香港的情況。以我所知,歷任「市長」中可能是董建華最信風水。1997年後,董建華拒絕入住前身為港督府的禮賓府,堅持住在司徒拔道的私人寓所嘉慧園,據說是基於風水原因。我隨便望了一眼董建華出生的年月日三柱,日主乙木,其餘是丁、丑、未,身弱,很可能是假從財格,以未土為用。未土即西南方,有利於董,巧合的是,董建華一意孤行批予李澤楷的鋼綫灣臨海地皮,正位於政總的西南方。是巧合,抑或迷信?
Zhao和Hong兩位作者雖然只談市長,但順藤摸瓜,很容易就令人聯想到更高層級的領導人。例如習近平譽為「千年大計」的雄安新區,公開資料早已顯示它是一個風水項目——被黨媒稱作「雄安設計師」的京津冀協同發展專家諮詢委員會組長徐匡迪,曾解釋雄安新區的設計意念,原來是基於風水的「山川定位」立軸線思想。不過雄安新區並沒有因此「旺丁旺財」,反而變了爛尾的死城,到底是風水不靈,抑或領導人誤信「大師」,那就不得而知了。當然,這題目是沒有學者夠膽研究的。
注
1
https://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684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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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經濟學人》
- #2662 [lym], 26-08-11 08:59淨係睇個名都估無乜新意。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8-11 09:01:25 -
- #2661 [sbug], 26-08-11 08:56泰國睇戲嘅時候有呢套戲嘅片頭, 我個女睇完0嘴, 點解套戲咁核突? 故事咁無聊。
- #2660 [天富仔], 26-08-11 07:21創不創新好不好看不知道?但連廣東話也沒有就肯定是沒誠意。
- #2659 [浩男123], 26-08-11 06:25網上睇過幾分鐘,免費兼送叉燒飯都咪預我,人生有好多嘢可以做,何必要咁折磨自己?呢套嘢同星爺以前的片,何止差十萬八千里!
- #2658 [Dlbf], 26-08-10 20:58吓?無廣東話?屌那媽。
- #2657 [亨利二世], 26-08-10 20:31香港不再星馳
周星馳《功夫女足》在大陸上畫一個月後,終於安排在香港公映。上月跟友人聊起這齣片子,我已猜它不會有粵語版,因為以星爺的聰明才智,一定知道這齣戲在香港註定水土不服——若連這種判斷力也沒有,他就不是星爺了——現在粵語也懶得配,根本是兜口兜面告訴香港人:呢套戲嘅目標觀眾唔係你。
長期讀者應該知道,本人是星爺粉絲,由《430穿梭機》時代已經在看;《賭聖》以來,凡周星馳演出或導演的電影,每一齣我都入戲院看過;就連《功夫》以後那些大陸合拍片,儘管被許多香港觀眾鄙棄,我也照樣入場支持,例如《西遊.降魔篇》、《美人魚》和口碑頗差的《新喜劇之王》,我都沒有錯過,更認為拍得不錯(當然不能跟全盛期的周星馳電影相比)。
但這齣《功夫女足》?看過預告片和網上一些片段,劇情熟口熟面,特技畫面粗糙,說我偏見也好,對不起,實在很難覺得好看。所謂「好看」,當然以星爺本尊的水平衡量,而不是跟其他国產喜劇比較。如果跟中国大陸一般喜劇相比,《功夫女足》應該還是能贏九條街的(否則大陸也不會收逾廿億)。但食開魚翅的香港觀眾,難道會因為你這碗地踎粉絲比街頭另一檔好吃,就心滿意足收貨嗎?
見網上很多人說,《功夫女足》是拍給大陸人看的,恕我不敢苟同。好電影本來就不分疆界,難道你沒發覺:從前周星馳順應港人口味拍的電影,在大陸不是一樣大受歡迎嗎?看數據:90年代兩集《西遊記》(大陸叫《大話西遊》),在豆瓣分別有9分和9.2分(10為滿分);《唐伯虎點秋香》、《九品芝麻官》和《喜劇之王》都是8.8分;抵死啜核地諷刺中共的《國產凌凌漆》也有8.5分……
現在這齣《功夫女足》,雖然在中国大收旺場,但分數其實只有尷尬的6.4分。換句話說,當很多香港人抱怨《功》拍給大陸人看時,大陸同樣有許多觀眾不買帳,狠批為「江郎才盡的平庸之作」、「支持星爺才買的票,看完尷尬死了」、「看着那些似曾相識的誇張表情、生硬復刻的無厘頭橋段,內心毫無波瀾」等。以我所知,《功》最賣座的地區是大陸三四線城市,笑得最大聲的觀眾,是從未看過星爺演戲的小孩。
如果星爺有心拍一齣戲給大陸觀眾看,像他近廿年所拍的片(我全看過),也不至於拍成現在這個兩邊不討好的樣子。那他到底拍給誰看?不禁想起一則舊聞:《美人魚2》已殺青多年,卻遲遲不獲批文,令電影變成「都市傳說」。其中發生什麼光怪陸離的事,我不知道,但也不難猜出個大概。
另外是2023年廣東省政協委員換屆,周星馳已不再榜上有名。從他「被除名」一事,某程度已反映他在大陸的電影事業不會順風順水。事實上,中共要令《美人魚2》永不超生,不單易如反掌,還有「法」可依——《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電影片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明文禁止「宣揚邪教、迷信」內容,而《美人魚2》偏偏涉及精怪,還不名正言順玩殘你?
拍《功夫女足》宣揚「中国第一」,我懷疑是周星馳要交的「功課」或「保護費」。若我的猜測不錯,《功》甚至不是拍給一般大陸觀眾看,而是拍給官看的;考慮到這點,過往從未褒揚周星馳電影的黨媒,現在卻打鑼打鼓吹捧《功》,原因就不難理解了。就算我猜錯,在今時今日中国(包括香港),哪怕是全盛時期創意爆棚的星爺,也不大可能戴着鎖鏈跳舞,拍出那一系列在兩岸深入民心、神采飛揚的作品。
《國產凌凌漆》就不必說了。其他如《賭聖》、《賭俠》講特異功能,《回魂夜》講鬼魂,都是「宣揚迷信」;《審死官》、《九品芝麻官》,甚至《武狀元蘇乞兒》有借古諷今之嫌,更容易觸動政權神經。剩下來還有什麼?自然是最「安全」、最「政治正確」的功夫、西遊了。至於題材比較天馬行空、稍越雷池半步的《美人魚》,馬上就要吃「含笑半步釘」。在如此不可測的工業生態下,周星馳還敢創新?
當年星媽起的名字,取自〈滕王閣序〉的「俊彩星馳」,原意是形容地靈人傑,俊秀人物往來不絕,如流星一般穿梭奔馳。曾幾何時的香港,甚至中國大陸,也是王勃筆下的「俊彩星馳」。但俱往矣!現在的周星馳再難拍出一部人見人愛的港式喜劇,正如香港亦早已不再「星馳」,可以孕育出一群思想自由、創意奔放的鬼才了。從這個角度看,《功夫女足》的確不是為香港而拍的喜劇,卻充滿香港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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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6 [lym], 26-08-09 20:41只差未現在立即拉你姐,不過咁下去應吾使好耐。
- #2655 [亨利二世], 26-08-09 18:37惡過華秀隻狗
香港記者協會今日舉行換屆選舉,五名參選人主要來自外媒、網媒及自由記者,連日來有黨媒質疑選舉的「認受性」和「公信力」。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更親自出馬,形容記協是「一個冇認受性、冇公信力嘅團體」,又嫌參選人不是「主流傳媒」人士,反問:「咁點樣可以叫做香港記者協會呢?」
鄧炳強還指記協在2019年為「暴徒」護航,在黎智英案中立場偏頗,質疑今次選舉沒有公開參選及當選名單,是「黑箱作業」。最後他更警告記協:「無論你係用乜嘢名稱、幌子,想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勾結外部勢力或顛覆國家政權嘅話,我可以話畀你聽,我一定會釘死你,後果自負。」
明明同一個局長,上月拒絕公布「禁書」黑名單時就說:「很多人將犯法、危害國家意圖的書,改個書名變成不是黑名單,你拘捕我就不行,我們不會這樣便宜犯罪的人。」言猶在耳,如今不夠一個月,鄧炳強卻揚言「無論你係用乜嘢名稱、幌子……我一定會釘死你」。既然用什麼名字都能「釘死你」,那當初拒絕公布「禁書」名單,何以又說「改個書名」會「便宜犯罪的人」呢?
更荒謬的是,警方若真的在調查記協是否觸犯「国安法」,官員就理應加倍審慎,不能洩露調查消息。現在警方什麼行動也沒有,鄧炳強已高調揚言「一定釘死你」,豈非打草驚蛇,名副其實「便宜犯罪的人」?你若真有證據,那是自曝調查進度,勢必影響警方之後的蒐證;若根本沒有證據,那就是赤裸裸的恐嚇。左右都說不通,唯獨暴露了鄧局長辦事的粗疏和不專業。
鄧炳強這種水平的言論,不知道他是否覺得很有公信力和認受性,但在我看來,記協主席鄭嘉如以個人身分的回應,才是真正合乎法理且令大眾信服的說法。她指出,換屆選舉一直依《職工會條例》及會章每年舉行,資訊已向會員公布;只因近年選舉屢受滋擾甚至恐嚇,才不再對外公開細節,但每年仍依法向職工登記局提交執委名單。
鄭嘉如又強調,法例保障任何人不會僅因臨時或季節性從事該行業而被拒作職工會會員,記協歡迎在港工作的新聞從業員參與;去年政府修訂《職工會條例》,正是鼓勵各地勞工加入工會爭取權益。她呼籲主流傳媒響應局長號召,「鼓勵而非阻止」僱員參選。
鄧炳強對一群依法辦換屆選舉的記者,倒是官威十足,像廣東俗語所謂「惡過華秀隻狗」(注1),一句「釘死你」更像爆樽般擲地有聲,但對於眾所周知的罪犯,像元朗「721」在鏡頭前打記者、罪證確鑿的「西瓜佬」陳志祥之類,鄧炳強卻霸氣盡收。要評論別人的「認受性」和「公信力」,也不是不可以,但拜託,開口前照一照自己篤尿先啦。
注
1 看到鄧炳強這則新聞,腦海馬上浮現這句俗語,絕對不是要侮辱狗,但狗在傳統中國文化中,代表了供君主驅遣的臣子,就像官員奏書結尾套語「不勝犬馬怖懼之情」之類。鄧炳強身為現代朝廷鷹犬,其惡形惡相,的確符合「惡過華秀隻狗」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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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4 [浩男123], 26-08-07 06:04斷章取義有乜問題,求其搵啲嘢講,你質疑都冇用,邊個理你?
- #2653 [olddude], 26-08-06 22:57此地無銀三百兩
- #2652 [亨利二世], 26-08-06 22:18房屋局當然違反《公開資料守則》
昨日《明報》有篇報道,題為「申訴署認可房局不披露宏福驗樓報告 稱未違公開資料守則 居民:延公開為引導售業權」,我閱後只想到一個四字成語,也見於今天《東方日報》的標題「房屋局拒披露驗樓報告 災民:似官官相衞」,真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明報》在5月初曾援引《公開資料守則》(下稱《守則》),向房屋局索取宏福苑災後驗樓報告。一直等到6月底——港府真有「效率」——房屋局終以「將有雨季風季、樓宇結構安全需持續監測、披露未完成分析資料或令人誤解」為由,拒絕公開報告。記者馬上向房屋局提出覆檢、向申訴專員公署申訴,並列出多項理由,包括宏福苑收購涉公帑及公眾利益等。
7月7日房屋局回覆《明報》,堅拒披露報告。申訴專員公署在8月4日亦回覆稱,不會進一步處理申訴,理由是房屋局已援引《守則》解釋拒絕理由,未見表面證據顯示房屋局違反《守則》。我不禁好奇,房屋局到底引用了哪條《守則》去支持「封鎖報告」的決定呢?
原來《守則》第2部定義了哪類資料可拒絕公開——留意用字是「可」,不是「須」,就算某些資料符合拒絕公布的定義,部門依然有權決定把它公開——其中2.13(a)說,「如披露與不完整或未完成的分析、研究或統計有關資料,可能會令人產生誤解」,部門可決定不披露。這就是房屋局所援引的《守則》條文。
然而關於2.13(a)的真正意思,《守則》詮釋及應用指引第2.13.2條有以下澄清:「《守則》第 2.13(a)段的條文認同,如與不完整或未完成的分析、研究或統計有關的資料會造成誤解,部門可不予披露。不過,如附上註釋解釋資料的不足之處,部門或可決定發放這類資料。」
換言之,指引本身早已預見資料不完整的情況,並提供了解決方法:若不完整的資料可能造成誤解,部門依然「可決定發放這類資料」,但須「附上註釋解釋資料的不足之處」。因此,即使宏福苑樓宇結構真的需要持續監測、評估真的尚未完成,亦不妨礙房屋局公布現有的驗樓結果,只需「附上註釋」就行。
由此可見,房屋局搬出《守則》2.13(a)作擋箭牌,根本是斷章取義。其實《守則》詮釋及應用指引第2.13.1條也寫得很清楚:分析、研究資料及統計數字,理應與其他資料一視同仁地披露;政府宣布政策決定時,亦應公布相關性質的具體資料,以協助公眾理解決定的內容與依據。
房屋局現正推動的,正正是一項重大政策決定:以「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方式處理宏福苑業權,直接影響近二千戶居民的產權和去留。既然政策已經啟動,按照指引精神,局方理應同步向居民提供充足資料,作為他們做決定的分析基礎,而非以「報告未完成」為由一概保密。
至於申訴專員公署以「未見表面證據顯示房屋局違反《守則》」為由拒絕跟進,這個結論本身也很值得商榷。公署審視的,似乎只是房屋局有沒有「援引」《守則》並「交代」理由,但這只是門面功夫,根本沒有實質審查房屋局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符合《守則》原意。《守則》原意是什麼,不是由申訴專員或房屋局說了算的。
要了解原意,該參考 《守則》詮釋及應用指引(2017年修訂)的緒論,以下兩段是很重要的話:
「(vii) 在根據《守則》公開資料方面,取態應是正面的;即是說,部門應以所索取的資料將予公開的基礎來處理有關要求,除非有充分理由根據《守則》第2部的規定拒絕披露資料。
「(viii) 每個政府部門都在不同程度上積極回應非正式的索取資料要求。無論在政府內外,《守則》都不應被利用或被視作利用來阻撓資料的發放,這點至關重要。」
還有指引2.1.1:
「《守則》第2部為可拒絕披露資料的類別下了定義。根據第2部大部分條文拒絕披露資料,須經過“傷害或損害測試”。有關部門須考慮披露資料的公眾利益是否超過可能造成的傷害或損害。請注意,關鍵詞是可,而不是須。如果披露資料明顯符合公眾利益,則部門在取得所需授權後,可以把原可拒絕披露的資料公開。《守則》第2.1段訂明,部門可拒絕證實或否認是否持有所列類別的資料。這規定不會經常被引用,並且很可能只會用於如防務、保安、對外事務或執法等範疇的敏感資料。正如本指引緒論第(vii)段所述,在公開資料方面,取態應是正面的。部門不應把《守則》第 2部開列的條文理解為拒絕披露所索取資料的指令。 」
指引全文:
https://www.access.gov.hk/.../codeonacct.../guidelines_c.pdf
宏福苑居民現在考慮賣不賣樓,卻連自己所住的樓宇是否「危樓」也一無所知,憑什麼做決定呢?相信正常人都會同意:政府公開驗樓報告的公益利益,決不可能超過它會造成的傷害或損害。上述的指引更兩度強調一點,甚至明言「至關重要」,就是《守則》條文不應用來阻撓資料的發放——但顯而易見,現在有兩個部門正在斷章取義利用《守則》某句話,拒絕向公眾提供早該披露的資料。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特區政府早就打好如意算盤,要挪用救災善款去收購宏福苑的海景地皮。假如驗樓報告證實樓宇結構危險、不能住人,房屋局還不在day 1把報告公之於世,理直氣壯叫居民搬走嗎?現在死不公布,就算你沒看過報告,都猜到驗樓結果十居其九是有利於「原址重建」方案,即是不符合「政權利益」的。
居民被蒙在鼓裏,根本不可能作出有利自己的決定。當年寫《公開資料守則》的公務員,相信做夢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它竟被扭曲為「保密資料守則」,甚至是傷害公眾而維護政權利益的工具。整件事的荒謬,又何止「官官相衛」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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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明報
- #2651 [亨利二世], 26-08-06 01:08一稿兩投的「回流香港」潮文
「離開的時候,以為彼邦是答案;回來才懂,自己從來不是過客。」如果你以為這句似通非通的話,只是某個偽文青用AI生成的抒情文,你錯了。這是《星島頭條》7月31日某則「港聞」的第一句,該報道題為「移英港人回流香港8星期 感慨過去幾年浪費人生 自爆14日神速安頓實錄終於似返個人」。
近日社交媒體流傳兩篇「移民港人回流」的帖文——準確來說只是一篇,因為兩篇文的內容一模一樣,但誰也沒標明為「轉載」。兩者都以「回流香港已經8星期」開始,隨後盛讚香港生活多姿多彩、港人辦事有效率,感嘆「過去幾年」移民海外,「浪費好多人生」,如今「終於似返個人」(兩文部分內容見附圖)。
這兩篇文,一篇在7月28日張貼於Facebook「溫哥華生活+減價報料區」,作者署名「HopefulFox3161」(注1),彷彿是從加拿大回流的港人;另一篇貼在Threads,日期也是28日,來自一個叫「hsartsiku」的網民(注2)。前一帖文被《香港01》報道,而《01》報道更傳到台灣,被《聯合新聞網》轉載;後一篇文獲多個親政府港媒垂青,如《星島頭條》、大公文匯旗下《點新聞》等,帖文作者被稱作「移英港人」,《星島》報道還標明資料來源是「hsartsiku@Threads」。
有趣的是,這兩篇一模一樣的文,若你細看一遍,就知道作者根本從未提及自己移民的國家。帖文只形容前幾年「浪費人生」的地方,是「又窮又蠢又懶又自大嘅廢國」,既沒說是英國,也沒說是加拿大——你喜歡說那是中国似乎亦無不可——不知道黨媒憑何斷定作者是「移英港人」呢?
另一可疑之處,是Facebook溫哥華群組那個「HopefulFox3161」,儘管自稱返港8星期,但看他上月在群組所發的帖文,統統跟加拿大有關,包括列治文交通意外(7月11日)、自稱在PriceSmart買了兩盒含致癌物的Driscoll's士多啤梨(7月24日)、溫哥華架空列車照片(7月25日),還有三天前談及Burnaby的Crystal Mall,絲毫看不出有返港跡象。《香港01》、《聯合新聞網》竟直接以「回流港人狠批加拿大!」作標題,極可能誤導了兩岸讀者。
Facebook群組內也有眼尖的網民發現,「HopefulFox3161」這網名是近日改的,那帳戶原名其實是「ThoughtfulPeacock4742」。有理由懷疑,這是一個為了帶風向、搞認知戰而建立的假帳號,改頭換面自然是想掩藏過去走過的痕跡,只是手法太笨拙,被網民一眼就看穿了(儘管那些報道的「記者」好像看不穿,或故意不拆穿)。
負責撰寫和張貼這類「回流潮文」的人,酬勞應該不止五毛,還有那堆眉來眼去推動「回流潮」的媒體,當然也不會做無償報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背後的宣傳費從何而來,大概才是真正有價值的新聞。
這一波「潮文」操作,姑勿論內容真假,我認為也搞得太缺乏職業道德了——「一稿兩投」已是文字工作者大忌,何況「兩個」作者背景大異,一個在不列顛,一個在不列顛哥倫比亞,黨媒間各自為政,鬧出「回流雙胞胎」,結果就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互相打臉。
其實多寫一篇「回流潮文」易如反掌,何必還要偷懶呢?像下文這樣寫,不單慳水慳力,還保證有更多人熱烈討論:
「移民我是十分支持,只不過不要把你們的行動影響下一代的生活。剛剛我wts app一個移民的朋友恭敬他妻子生了女兒,但是他給我只是一個黑暗的回復,他說他老婆今天下午一個人而且救護車未能夠準時到達接她老婆,然後traffic jam 45分鐘才到倫敦橋醫院。醫生告訴他們你們女兒嚴重腦缺氧,大量腦細胞死亡,可能日後會有點問題。有點問題即係傻?我只可以打一個長途電話安慰他。希望港人放棄你們的自由,有民怨你們可否用其他方法解決?」
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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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ttps://www.threads.com/share/_puUwYg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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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0 [degalle], 26-08-04 14:53條欠柒樣憎佢老豆俾鷹角佬由山洞招佢去愚村著蛤乸衣,改佢名棄忠留鷹,凟 書喺講鷹鷹枉,再去講鷹狗肉署虹喊工磚,全部機構扯鷹留角旗,再去鷹角補個鷹角CNAA學位,至取得皇家揸兜涼地豬腳,至有機會入鬼佬行入行。
冇鬼佢有今日?反骨仔! - #2649 [lym], 26-08-04 13:19咁又中無英又得吾得,D老外又可吾可以投訴?條友根本只係冇曝光C忽痕。
- #2648 [亨利二世], 26-08-04 10:31有英無中
本身名字就「有英無中」的梁振英,忽然發文炮轟香港樓盤名字「有英無中」,令人忍不住笑。他振振有詞說:「近來有個別樓盤進一步只有英文名,銷售對象明明是中國人,竟然沒有中文名,莫名其妙。原因只有一個,就是要扮高檔。」又指香港是雙語社會,「中英文不可偏廢,如果心態上真是在市場上扮『鬼』嚇人,更是要不得」。
先澄清一點:香港樓盤名字「有英無中」,並非梁振英所謂「近來」的事。我有朋友多年前住上水古洞,鄰居是born in Beijing的黎明,那屋苑叫St.Andrews Place,名字已經「有英無中」。翻查資料,St.Andrews Place的發展商是信和,2005年6月已落成,廿一年了,算「近來」嗎?近廿年來還有許多只稱洋名的屋苑,如The Parkside、Yoho Town等,例子不勝枚舉。
這些樓盤名字孰優孰劣,或許見仁見智,倒是從未聽過有人投訴「有英無中」。正如梁振英所說,香港是雙語社會,港式粵語一向渾然天成地中英夾雜,商店名字就算只唸英文,如「Seven-eleven」、「KFC」等,聽起來亦毫不突兀。就連梁振英自己持有50%股權並擔任董事的香港公司Lotvest Ltd,一樣也沒有中文名,為什麼偏偏挑剔行之多年的樓盤洋名呢?
我懷疑梁振英想做的,是把大陸整治「大、洋、怪、重」地名的政策引入香港。所謂「大、洋、怪、重」,指不合乎中共官方標準的地方名字,分別代表誇大、洋化、怪異和重複。2018年底,中国民政部、公安部等六部門發出《關於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的通知》,2019年許多城市執行《建築物命名管理辦法》,把那些像「維多利亞花園」、「凱撒豪庭」之類的「崇洋媚外」社區名字統統改掉。
當時有大陸人質疑政府干預小區命名,行政權力已過度擴張,更甚者是要求改掉已合法註冊的名稱,有違法治精神。時評人五岳散人指出,洋名之所以在中国大受歡迎,是因為不少人確實嚮往西方生活:「(洋名)說白了就是給消費者一個想像空間,有一種虛假對標更『高尚』、更『有品位』生活的幻覺。但為什麼會有這種幻覺?人家確實過得好嘛,而且明顯生活質量更高。」
這種中国人心理,梁振英自己也有,否則他就不會鬼拍後尾枕,真情流露地說人家起洋名是要「扮高檔」了——你心裏若不覺得英文比中文高級,根本就不會講「扮高檔」三字。在人們的下意識,語言之間,的確有條不認不認還須認的「鄙視鏈」。換了在法國,你滿嘴英文,或把「Hermès」當成英語唸,你猜法蘭西人會認為你想「扮高檔」嗎?
很多《蘋果日報》、《壹周刊》讀者該還記得:當年梁振英上任特首後,曾被壹傳媒踢爆他在80年代初結婚時,證書上配偶名字只有「Higgins Regina Ching Yee」,完全沒有中文名「唐青儀」。後來梁振英在紅色政圈飛黃騰達,才公開以中文名介紹妻子。到了90年代,梁太的公開資料已改報為梁唐青儀,英文名是「Leung Tong Ching Yee Regina」,「Higgins」這個來自外籍親戚的姓氏從此消失。
2014年《壹周刊》有篇報道,標題為「『乜太』傳奇身世」,內文提到記者曾向特首辦查詢,唐青儀年少時為何跟親友姓Higgins,特首辦卻拒絕回應。如今十二年過去,終於真相大白:唐青儀是中国人,結婚對象也是中国人,當年的證書上竟沒有中文名,寧願扮「鬼」嚇人,原因只有一個,就是要扮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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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蘋果日報
- #2647 [亨利二世], 26-08-02 14:35開明的明光社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日前發表〈「法治」社會的莫須有罪名?〉,為那些被国安警登門搜查的獨立書店仗義執言,令不少人大感意外。蔡志森說,閱讀不同立場的書籍能培養批判思考,無論是個人或社會,只有接受批評及勇於改過,才能不斷進步。
蔡還引述鄧小平名言「共產黨是罵不倒的」,指言論自由是香港制度底線,市民不該因為擁有未經法庭裁定違法的書刊而擔驚受怕,執法者若認定某些書觸犯法例,理應公開禁書名單及犯禁理由,並交由法庭裁決,而非自行定奪,以「莫須有」罪名打壓異見人士,令書商甚至市民人人自危。
明光社向來保守,一直反對同性婚姻、婚前性行為等,是鼎鼎大名的古老石山。可時移世易,當尖銳的批評消失了,即使只是對政權提幾句溫和意見,就已經顯得無比「開明」。時光倒流十幾年,誰想到明光社竟站得這麼前?如果言論自由是支球隊,今日香港就只剩下孤伶伶的守門員,硬着頭皮當前鋒。
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昨天受訪,疑似回應明光社。簡表示,若書店負責人對書籍內容有顧慮,最簡單是不發售,或出售前自行閱讀——這個簡單的「專業建議」讓我想起早前元朗茶飲店被潑漆,警方建議若不想再受恐嚇,最好盡快結業。簡拒絕回應店家存疑的書籍可交予哪個政府部門審視,又指書店若經營不善結業,不應歸咎警方,否則是「妖魔化警務工作」。
簡啟恩當然反駁不到明光社,甚至引發出更多質疑。蔡志森的核心批評,是書籍內容犯法標準含糊,大眾無所適從,該由法庭裁決釐清。現在簡啟恩將個波拋回給如墮霧中的市民和書商,根本是卸責。試想一下,若你真心相信香港還有言論自由、「基本法」依然保障人權,那麼根據常識,本來就沒有書是不能賣的,店家又何需「顧慮」和自行審查?
若書籍必須審查,也理應「讓專業的來」,而非由看不懂「国安法」奧妙的市民盲人摸象。在中国大陸,什麼書能夠出版發行,至少有「出版管理條例」可依,第25條就列出出版物不得包含的十項內容,如「危害国家統一」、「宣揚邪教迷信」等,書籍出版前還必須「三審三校」。
至於從境外進口的書籍,大陸也有「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製品監管辦法」,當中第4條明文列出十二項違禁內容,某程度上算是「資訊透明」。香港呢?居然一來就出動「国安法」的「煽動意圖」罪對付書店店員,簡直是用火箭炮射兔子,也顯然是一種「泛化国安」的手段。
中国大陸擺明車馬審查書籍,書未印出,「違法」內容已被過濾殆盡。香港在所謂「一国兩制」下,則奉行「先出版,後追責」的普通法原則:書商無需送檢,只在觸犯淫褻、誹謗等既有法律時才負刑責。然而「国安法」立法後,「煽動意圖」定義闊過大西洋,執法者又可以拘捕書店人員而不解釋具體原因,實質效果等於「事後追責,事前恐嚇」,比大陸的明文規定更難捉摸,也加倍粗暴。
書店若因經營不善而結業,當然不能歸咎警方,但現實是書店被「事後追責,事前恐嚇」的執法者弄得雞犬不寧,才無奈選擇關門,像屹立旺角五十年的田園書屋。明光社的文章已一針見血指出問題,簡啟恩昨天所說的話,卻完全迴避了批評的重點,如蔡志森這句:「所謂真金不怕洪爐火,若果被人批評幾句也擔心會因此而啞口無言、甚至倒台而要禁止的,恐怕本身亦已有很大的問題,甚至可能是作賊心虛」。
這讓我想起另一位基督徒的警句,不妨以此作結。十七世紀英國詩人彌爾頓(John Milton)是清教徒,他在《論出版自由(Areopagitica)》大力反對出版審查條例,當中有幾句話遙遙呼應蔡志森:
“Let her and Falsehood grapple; who ever knew Truth put to the worse, in a free and open encounter? Her confuting is the best and surest suppressing.”
大意是:「讓真理跟謬誤搏鬥吧。在自由而公開的較量中,誰曾見過真理落敗?駁倒謬誤,才是對它最有力的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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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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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明光社
- #2646 [亨利二世], 26-08-01 00:36誰害怕李盈姿?
「721」七周年那天,本業是牙醫的李盈姿女士在港鐵元朗站拎着一個小西瓜及一張「西瓜佬」照片,向記者表示「想搵返個西瓜佬」。七年前不見人的警員,這天卻報復性地「盡忠職守」,彷彿把手無寸鐵的李盈姿當成恐怖分子,截停搜查近一小時才放行。結果只是從她背包中翻出一個印有「搜乜撚嘢」的文件夾,完美示範何謂攞架嚟丟。
沒有犯法,當然不能繩之於法。但事隔兩日,李盈姿任職的NGO竟要求她「自願離職」。有職員坦言,若不作此決定,將影響整個機構與政府的合作關係。李盈姿表明拒絕離職,該機構便以「工作表現不理想」為由即時解僱,更不准她返回工作崗位收拾個人物品,只能由同事代為取回。李盈姿質疑所謂工作表現欠佳只是藉口,因為自己任職以來從未收到病人投訴。
李盈姿本人沒披露任職機構的名字(儘管你上網一搜就有) ,而該機構到底是受到政府抑或黑社會壓迫,大眾亦無從稽考。不過這種陰陰濕濕使橫手的勾當,我確信政府是蛇咬都唔認的,所以我們不妨大膽假設:施壓者必然是見不得光的鼠輩,大概是黑社會或黑過黑社會的組織吧。
然而這類組織為什麼要對付李盈姿呢?歸根究底,應該是跟李盈姿尋找的「西瓜佬」有關。所謂「西瓜佬」就是陳志祥,元朗小牛農莊莊主,以賣西瓜聞名。他在2019年7月21日白衣人襲擊事件中,被拍到手持藤條,正面襲擊《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之後又衝入港鐵車廂追打市民。何桂藍倒地前拍下他的廬山真面目,成為721最具代表性的畫面之一,從此「西瓜佬」也成了白衣暴徒的icon。
近年媒體提到陳志祥,往往寫成「去向成謎」、「警方一直鍥而不捨調查」。例如《香港01》2021年3月的報道,花了大量篇幅追查他的妻子開設什麼新公司、兒子是否代交租、陳志祥Facebook轉發了多少「打擊黑暴」帖文,最後說警方沒回應陳志祥有否被捕和被通緝,令人以為他一直是神秘失蹤人物。
究竟陳志祥有沒有被捕呢?其實只要翻看2019年的新聞,就發現早有答案。《成報》於2019年7月24日已報道,14K背景的陳志祥已經落網(見〈拘11人 和勝和佔多 挺梁振英鄉黑勢力 白衣暴徒起底 江湖猛人鄧志學落網〉);《蘋果日報》翌日更詳細報道,陳志祥和其他白衣人被警方拘捕,其後獲准保釋候查(見〈元朗暴力事件 警再拘一人〉)。換言之,「西瓜佬」並非失蹤人口,而是警方早已逮捕過的人。
真正令人不解的,並非陳志祥去向、是否被捕,而是他明明罪證確鑿(打人影像已入鏡),但七年過去,為什麼警方一直沒正式檢控,也沒通緝到天涯海角,而是若無其事,任由他「去向成謎」而逍遙法外呢?難怪社會一直質疑,當中是否涉及警黑勾結。李盈姿拎着的雖是西瓜,但在作賊心虛者眼中,她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尋找「西瓜佬」就是尋找真相,追問一個全港皆知的暴徒何以沒被檢控、沒被通緝的真相。誰害怕李盈姿?除了陳志祥,我想,應該還有某個見不得光的「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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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集誌社影片
- #2645 [亨利二世], 26-07-30 17:03舊粵語,你認識多少?
昨天寫「支語」之辯時,想起一句舊粵語格言,叫「笑各縣聲音並呆」,字面義是:大家都嘲笑別縣口音怪腔怪調、呆笨可笑。這句話有意思的地方不在嘲笑,而在於它告訴我們:從前受過教育的廣東人都知道,相隔一條河、一座山,已足以令口音和用詞變樣,由是引發諸多偏見。
我怎知道這句老話呢?是多年前在英國傳教士史蒂文斯(Rev. H. J. Stevens)的《粵語格言(Cantonese Apothegms)》(1902年廣州出版)看到的。搜Google、問AI,本以為它們「無所不知」,結果都查不出「笑各縣聲音並呆」的來歷,令我詫異之餘,亦不禁慨嘆:在什麼知識都似乎唾手可得的時代,原來許多有意思的舊粵語,根本沒留下任何數碼痕跡。
作者在前言說,書中多數材料由廣州的「Li Tat Shuk」和佛山的「Mr Chan」提供,既然有廣東人協助編撰,我覺得內容應該是可靠的。現在翻開這本百多年前的舊書,你會看到許多俗語仍然通行,如「開卷有益」、「做到老,學到老」、「識時務者為俊傑」、「豬朋狗友」、「整定」等,完全沒有時代隔膜。
但更有趣的,自然是那些被遺忘了,或意義已經大變的用語。例如書中有一則「手瓜起展(即?)」,你猜到是什麼意思嗎?我原以為是歇後語——下句是「食嘢唔使畀錢」——或僅表示手臂粗壯、孔武有力,誰知道史蒂文斯給的解釋竟是「extremely clever」,即「非常聰明」。這是整部書中我比較懷疑的一處,不肯定是作者搞錯,抑或百年前真的這樣解。
還有「減贈幾天」,乍看一頭霧水,看到作者解釋為「Great reductions for a few days only」,才明白即是今天的「大減價」、「大特賣」的意思。至於令人想入非非的「女人狗肉」,並非現在所謂的「小鮮肉」,而是指番石榴(台灣人叫「芭樂」)。原來當時民間認為女子愛吃番石榴,就像男子嗜吃狗肉一樣,因此有這種生動的比喻。
有些俗語更反映了當時的社會風貌和民間傳說。例如「貢院自打死」,字面是「Suicide in the examination building(在考場裏自殺)」,五個字已藏着一個聊齋故事。清代科舉時代,考生要單獨在一個叫「號舍」的小房間內住上數天,在裏頭考試、食飯和睡覺。據史蒂文斯記載,每次考試都幾乎有人在號舍自盡。民間相信,這些人都曾經牽涉謀殺案,死者鬼魂趁他們獨處時前來索命。
另一句「一世做官,三世做乞兒」更值得咀嚼。它的意思並非做官薪水太低,導致子孫乞食,而是諷刺官員因貪贓枉法、殘暴不仁而積孽太深,惡報終究會落到子孫身上,令他們淪為乞兒。短短九字,已把民間對官場腐敗的厭惡表露無遺。不過你要當心,這句話萬勿在今日香港隨便講,否則就很容易被「国进安」盯上了。
至於我自己覺得最有趣的一句,是「大肚男」——我懷疑是「大肚腩」之誤——這不是用來形容胖子,更不是說男人懷孕,而是稱呼飽學之士(learned men)。為什麼有這種奇怪的說法?看看書中「大肚男」前一則「書在肚」,類似今天仍在說的「腹有詩書」、「滿肚墨水」,你已思過半矣。但洋人編者以為中國人相信肚子是知識所在(seat of learning),有別於西方人認知事物的角度,就未免捉錯用神了。
「大肚男(腩)」代表博學,跟中國人對人體生理的認知無關,純粹源於一個出自《後漢書》的典故(史蒂文斯顯然沒有這方面的知識)。話說東漢學者邊韶(字孝先)白天打瞌睡,學生就取笑他:「邊孝先,腹便便。懶讀書,但欲眠。」反應敏捷的邊韶立即回答:「邊為姓,孝為字。腹便便,五經笥。但欲眠,思經事。寐與周公通夢,靜與孔子同意。師而可嘲,出何典記?」令學生啞口無言。
所謂「腹便便,五經笥」(笥,粵音唸「字」),意思是我肚子裝的不是肥肉,而是滿滿的五經,如同書箱。只因邊韶這句戲言,後來「腹笥」才成為「博學」的典故,繼而衍生出「大肚男(腩)」這句廣東俗語,與中國人是否相信肚子為「seat of learning」無關,正如莎士比亞在《愛的徒勞》說「Fat paunches have lean pates, and dainty bits/ Make rich the ribs, but bankrupt quite the wits(腸肥則腦瘠,珍饈益肉體而損心智)」,大家也不要拿莎士比亞太認真,因為他筆下那位聰明絕頂的胖子Falstaff已是反例。
「大肚男(腩)」這句耐人尋味的廣東話,展示出舊粵語甚至是傳統中文最迷人的地方。中文有種奇異特質,在別的語言很少見,那就是極度放恣的互文指涉,語言作為主體的逍遙遊,簡直是一去不返的奧德修斯。在中文世界,文本和現實從不是涇渭分明,千年前古人衝口而出的一句閒話,往往凝固為經典,然後悄悄流入我們的下意識,日用不覺,古今物我就這樣相忘於江湖。
上世紀一句其貌不揚的粵語格言,往往藏着一則古代人物的軼事、一個當代民間風俗,或一段被史家忘掉的傳說,非常值得我們探尋玩味。粵語如是,其他像閩語、吳語等方言又何嘗不然?或許,今天真正消失的並不是區區幾個字、幾句話,而是一整個充滿趣味的語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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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剛正不阿」的中国前總理朱鎔基逝世,媒體紛紛引述他在位時的言論,現在重看,彷彿都成了對當今掌權者的尖銳批評,而每篇悼文也像「高級黑」或「軟對抗」。
朱鎔基卸任前,有人問他希望後世如何評價,他答:「我只希望全國人民能說一句,他是一個清官,不是貪官,我就很滿意了。如果再慷慨一點,說還辦了一點實事,我就謝天謝地了。」但觀乎當下輿論,朱鎔基最讓人懷念的,似乎不是他幹過什麼實事,而是說過什麼金句。
現已進入日常用語的「豆腐渣工程」,聽說就是由朱鎔基開始講,或靠他發揚光大的。時維1998年,長江大洪水,九江大堤決口,朱鎔基飛赴現場,得知堤內沒有鋼筋,卻充斥竹木,登時勃然大怒:「你們不是說固若金湯嗎?誰知堤內是豆腐渣!人命關天,百年大計,竟搞出這樣的豆腐渣工程、王八蛋工程!」從此「豆腐渣工程」就成為劣質基建的代名詞。
當然大家更忘不了的,是朱鎔基那些慷慨激昂的反腐誓詞:「我這裏準備了100口棺材,99口留給貪官,一口留給我自己。」還有這句:「不管前面是地雷陣還是萬丈深淵,我都將一往無前,義無反顧,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姑勿論是真情抑或演戲,這種敢言作風,肯定是現時中共官員望塵莫及的。
至於他談及香港的金句,更令人感慨良多。2002年訪港時他脫稿直言:「香港前途是光明的,我們總以有香港為自豪。我就不相信香港搞不好。如果香港搞不好,不單你們有責任,我們也有責任。香港回歸祖國,在我們的手裏搞壞了,我們豈不成了民族罪人?」當時他還高呼「我愛香港」。2020年港版「国安法」霸王硬上弓,當然沒有官員承認「搞壞」香港,卻不知道在朱鎔基心中,誰成了「民族罪人」?
然而最令大眾覺得今不如昔的,肯定是朱前總理包容香港媒體和輿論的胸襟。他多次強調,「我非常重視香港的輿論」。朱鎔基擔任總理時,曾在國務院會議上表示:「香港報紙我一天至少看3份,看的就是經濟版,不然我怎麼知道它的股票行情、石油多少錢一桶。」他看的香港報紙,相信不是指大公、文匯,而是能真實反映香港輿情的媒體。
在2001年「兩會」上,朱鎔基說:「去年香港有家報紙說我是『黑手黨』的『教父』,我一笑置之。這家報紙說是轉引自美國的報道,而美國報紙只是說我不要像教父一樣說教,並沒說我是『黑手黨』。」對於港媒的尖刻諷刺,朱鎔基也不是沒微言的,但他依然懂得它的好處:
「在內地的報紙上找不到罵我的文章,香港報紙上這類文章就多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可以針砭自己。批評可以尖銳,這是新聞自由,但最好不要刻薄、謾罵、挖苦。英國首相布萊爾說他每天只看五分鐘的報紙,看多了影響信心。」
朱鎔基甚至提倡以港媒為鑒,鼓勵新華社等黨媒透過輿論監督政府。2001年12月,朱鎔基跟新華社各部門座談時說:「最近,審計署審計了1290個企業,嚴重造假賬的佔68%。這個消息一公佈,馬上就被全世界媒體採用。香港報紙大肆宣傳,說我們腐敗。」繼而他談鋒一轉,說:「我不知道你們新華社發了這個消息沒有,我估計你們可能有顧慮。其實,你們根本不用顧慮,因為香港報紙會把消息傳到內地來,傳得很廣。」
在當年「試當真」的「一国兩制」下,主流港媒確實無需執行「說好中国故事」的国家任務,就算天天報道中国壞消息、諷刺中共領導人,也不會像今天那樣動輒得咎,什麼「煽動意圖」、「顛覆政權」的帽子都統統扣上頭來。那時候在香港當記者的,尚未算得上從事「高危行業」,不會無緣無故被惡過華秀隻狗的港官恐嚇「釘死你」。
朱鎔基算不算如假包換的清官、平生辦過多少實事,我沒研究,但可肯定的是,他確有包容港人批評的胸襟,也有尊重言論自由的識見,比今時今日所謂治港的港人開明得多。即使他再無其他政績,光憑「香港沒有在他的手裏搞壞」這一點,我覺得已經足夠遺愛人間兼留芳百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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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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