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63 [lym], 25-06-19 13:21
- #2062 [亨利二世], 25-06-19 13:18金耀基訪問的意義
年屆九十的前中大校長、殿堂級社會學家金耀基,近日的曝光率頗高,連續兩篇訪問先後見報,一篇在文匯報刊出,另一篇由冼麗婷採訪,則見於Yahoo新聞。我看完兩篇訪問,心中只有一個疑問:金耀基為什麼還要接受訪問呢?
相信不少人還記得,兩年前金耀基開金口評論時政,一方面為捲入政治風波的中大護航,另一方面批評反修例運動,直指「2019年毫無疑問是『黑暴』」,稱中国訂立「国安法」是不幸,但沒有「国安法」則可能更不幸云云。這樣的論調,自然惹來很多批評。
大概不想得罪人多,金耀基在最近訪問中的說話如履薄冰,甚至令人覺得有點模棱兩可。例如他對文匯報記者說,中國現代化必須有經濟、學術和政治三方面的現代化,然後記者問他,那麼現在中國完成了沒有?這其實是很簡單的是非題,但一談及政治現代化,金耀基就開始閃爍其詞了。他這樣答:
「第二個主旋律,是從君主帝制到共和民主,簡言之是政治現代化。中國在1911年建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1949年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相同的是,統治正當性的權力來源都已從天命攸歸說轉到了人民主權說。百年前的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人民對共和民主的觀念已經基本有所覺醒,都認為共和民主是國家的精神所在。」
那麼今天政制已經民主化、現代化的台灣呢?金耀基好像連「中華民國」四字也講不出口。金教授,請留意,這個看似小心翼翼不敢得罪共產黨的答案,也可以被詮釋為暗示「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即是你視為洪水猛獸的「台獨」。
在冼麗婷的訪問中,有頗大篇幅談及「香港法治是否已死」的問題。跟回應「中國政治是否現代化」相比,金耀基的答案明顯清晰得多:
「我自己觀察,香港法治基本上沒甚麼受到太大的衝擊。我覺得,這個要判斷,有國安法是一件事,國安法怎麼執行是另外一件事。(⋯⋯)所以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覺得現在社會 quiet down,一個安靜,不是表示沒有聲音,是聲音可以,不過對於一些特別政治方面的訴求可能要改,這是我的解釋,法治本身仍然是存在,現在於香港生活,比較今日在大陸生活,我相信有很大的不同,對於自由的了解都有很大不同。」
金耀基認為,国安法下的香港仍然有「due process of law(正當法律程序)」,法官仍會講「無罪推定」原則,所以香港還有法治,也有很多自由。金認同香港近幾年有很多令他不喜歡的變化,「但整體來說,香港仍然是一個中國人所在最好的地方,我覺得。」
在冼的訪問中,金耀基有意無意間講了不尋常地多的「我覺得」,似乎想告訴大家:這是我的主觀感覺而已,不喜勿插。但這句「我覺得」究竟有多真心呢?我很懷疑。
以法治為例,金耀基說:「我自己觀察,香港法治基本上沒甚麼受到太大的衝擊。」加一句「我自己觀察」,不表示你說什麼都是主觀感覺,不容旁人質疑。我想起兩年前金耀基受訪時也嘗試反駁「法治已死」的講法,並舉了《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一案為例。金耀基當時的「觀察」是:港府對此歌申請禁制令,法院拒批,證明法院仍能獨立判決。
既然金耀基在2023年觀察到這「禁制令事件」,並認為法院拒批禁制令意味着「法治未死」,那麼2025年的他,理應知道律政司後來上訴,而法院也終於在2024年5月「跪低」批出臨時禁制令吧。也不必問他有沒有觀察過鄒幸彤、黎智英、47人案、立場案了,光是兩年前他自己提出的觀察,今天已不成立了,憑什麼仍然說「香港法治基本上沒甚麼受到太大的衝擊」呢?我很難相信這是真心話。
金耀基也不是說香港法治完全沒有問題,但由始至終,他都在努力淡化那些敏感問題,並迴避一切尖銳批評。除了不停戴上「我覺得」、「我自己觀察」這些頭盔外,去到最後,他似乎自覺有點理屈,講不出什麼好理由為国安法辯護了,就只好訴諸「你不犯法,就不怕国安法」這種鄧炳強級數的論調。
當記者問他:「台灣可以去到西方民主的程度,你不會想回去你的故鄉?」他這樣答:「香港我仍然不覺得(會)觸犯了國安法,我覺得冇,現在有些人覺得,這是自我限制太多了,我覺得有些時候沒必要。」原來他認為国安法可接受,是因為覺得自己不會犯法。
金耀基九十高齡,何必還要接受訪問,講一堆和稀泥的話呢?去年中,聯合出版集團旗下中華教育文化交流基金會與貴州省委統戰部下屬貴州中華文化學院共同成立了「陽明學堂」,在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演講廳舉辦了一個所謂「揭牌儀式」,金耀基正是座上賓,當日他還獲頒聘書,成為「陽明學堂」顧問。真是莫大「殊榮」!
金耀基這次接受訪問,我覺得除了履行「說好香港故事」這個国家任務外,還有一個重大意義:讓大家在字裏行間感受一下今日香港的社會氣氛,這氣氛的壓迫感,足以令一位研究中國現代化的學者不敢坦承中華民國的現代化,也不敢直線抽擊香港法治的崩壞。如果連金耀基也不敢暢所欲言,其他人可想而知。
順帶一提,冼麗婷的訪問中有一句:「清初《明夷待訪錄》作者黃宗羲書信中兩句說話,他一直記在心裏:『太平世,必在民主。』」但黃宗羲其實沒這樣說過(古文「民主」也不解現代「民主」,而是指「民之主」),那句話是黃遵憲說的:「太平世必在民主國無疑也。」(致梁啟超書)這一句應該是記者聽錯了。至於前面金耀基所講的話,應該沒有人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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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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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2061 [浩男123], 25-06-17 23:03》英國衛生部門又大開方便之門,莫非他們都比不上盧寵茂那麼懂醫學、那麼「愛民如子」?
剛剛相反,這顯示英國佬’草菅人命’, 相反盧局長則’愛民如子’, 部機唔測試三五七年都唔會用在香港市民身上,那管在測試期間多少癌症患者錯過治療機會! -
- #2060 [lym], 25-06-17 22:40人地獻媚一度,勝造千級浮屠呀!人命?挑!
- #2059 [一縷炊煙], 25-06-17 22:31拜香港局長之賜,有部份癌症病人並非死於癌症,而係死於個碼頭
- #2058 [Kenny], 25-06-17 21:44超人!!!
- #2057 [bigleung], 25-06-17 21:39我地救人雖然慢,
但立例以理殺人,可以快過音速,米字旗塵都食唔到。 - #2056 [亨利二世], 25-06-17 21:27盧寵茂的臉,被英政府打到啪啪聲
李嘉誠基金會宣布,近日向英國劍橋大學及美國史丹福大學醫學院捐贈兩部「肝癌無創組織碎化治療(Histotripsy)」儀器,旨在加速尖端無創癌症治療技術的臨床應用,惠及更多病人。
上個禮拜,基金會董事周凱旋赴劍橋大學出席捐贈儀式。她致辭稱,李嘉誠收到許多香港病人的感謝信,並引述李嘉誠常說的佛偈:「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It is better to save one life than to build a seven-storied pagoda)。」官方資料顯示,香港每年肝癌新症人數約為1700,死亡人數是1500左右。據悉,暫時已有90個病人透過基金會接受了治療,遠不止「救人一命」。
周凱旋在劍橋的致辭,有一段話可圈可點,也讓人會心微笑。她說:
“Our Chairman, Mr. Li Ka-shing, has long believed tha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old immense promise for human health. Equally important is the support of forward-thinking government policies that foster a favorable regulatory environment and encourage innovation—ensuring patients can access groundbreaking therapies such as Histotripsy. We are especially grateful to the Health and Social Care Department for enabling early patient access to HistoSonics transformative treatment.”
(我們的主席李嘉誠先生,長久以來堅信科技可以改善人類健康。前瞻性的政府政策支持也同樣重要。這些政策能締造有利的監管環境、鼓勵創新,確保患者能夠接受如「無創組織碎化治療」這類突破性療法。我們尤其感謝衛生及社會關懷部,讓患者能及早使用HistoSonics的革新療法。)
「前瞻性的政府政策」,當然是指英國政府。李嘉誠基金會這次捐贈儀器,讓劍橋大學成為英國乃至全歐洲首家擁有Histotripsy儀器的機構。這項技術將率先應用於劍橋大學醫院國民保健署基金會信託旗下的愛丁布魯克醫院(Addenbrooke's Hospital),預計將於今年夏季開始治療首批國民保健署(NHS)的肝癌患者。
據基金會所說,是次捐贈得以迅速落實,實有賴英國政府創新及務實的政策支持——英國衛生與社會關懷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Social Care)透過「創新型設備普及途徑計劃」(Innovative Devices Access Pathway programme),簡化相關監管程序,加速了這項突破性技術的引進。
想了解周凱旋為什麼鄭重鳴謝英國政策,不妨看看衛生與社會關懷部日前發出的新聞稿,題為「NHS red tape blitz delivers game-changing new cancer treatment」。內文說,英國政府這次引入Histotripsy,早已大刀闊斧簡化官僚程序。衛生與社會關懷部大臣 Wes Streeting 更向儀器賦予「unmet clinical need authorisation (未滿足臨床需求授權)」,令病人可以盡早受惠。
但且慢!香港那位極有官威的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不是說過,李嘉誠基金會捐贈的儀器,因為臨床試驗數據尚未夠多,不能用於開放給公眾的臨床服務嗎?可現在劍橋大學旗下醫院一接收儀器,不先將它像香港公立醫院般閒置半年,便計劃在夏天用來治療NHS病人,英國衛生部門又大開方便之門,莫非他們都比不上盧寵茂那麼懂醫學、那麼「愛民如子」?
實情是今日科技進步得太快,很多僵化的官僚式監管早已不合時宜,反而扼殺創新,並拖慢醫療服務發展。Wes Streeting在新聞稿中已解釋得很清楚,為什麼這次要給Histotripsy開綠燈:
「法規對於保護病人至關重要。但隨着創新步伐加快,我們的流程必須更加敏捷,以加速由類比到數碼的轉變(Regulation is vital to protect patients. However, as the pace of innovation ramps up, our processes must be more agile to help speed the shift from analogue to digital)。」
「我們憑常識對待法規,簡化審批流程,讓更多更多病人擺脫危及生命的疾病(Our common sense approach to regulation will streamline approval processes so countless more patients are liberated from life-limiting conditions)。」
英國政府大臣真係衰,講到盧局長好似冇常識,又懶理病人死活咁。盧局長一定要反駁啊!
相關文章:
治癌神器,終於開放給香港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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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樂而不為?
https://www.patreon.com/posts/127824037 - #2055 [lym], 25-06-17 08:54詭辯。無他,因為深知到大家都奈佢唔何。
- #2054 [亨利二世], 25-06-17 07:25微博粉絲「網暴」李家超
早前皇后山邨爆發食水問題,李家超曾為此召開高層督導會議,但奇怪的是,那會議內容只透過李家超的Facebook專頁公布,政府新聞處則一反多年慣例,沒有正式發稿,令香港許多新聞界人士嘖嘖稱奇。
近日李家超被問及政府資訊流通程度是否倒退時,回應指觀點錯誤,強調政府重視資訊發放,說:「我們用多元渠道,經過社交媒體,我的Facebook有大約5萬人觀看、微博有550萬人追蹤,一出(帖文)不只是向新聞媒體講,更是向500多萬人講說話。」
550萬人追蹤,巴閉囉,英雄主義,疊馬!
問題是在微博追蹤你的,根本沒多少是香港市民。特首向一個居於成都、武漢或內蒙古的大陸網民發放訊息,解釋如何應付皇后山邨食水問題,意義何在?何況大陸網民也不一定支持你。
李家超日前在微博和Facebook同時發帖,沾沾自喜誇獎香港的「全球穆斯林旅遊指數」表現出色,又獲得「最具潛力的穆斯林友善旅遊目的地」殊榮,反映了港府努力推動清真旅遊的成果。這帖子在Facebook的反應很正面,但寫簡體字的微博網民則紛紛冷嘲熱諷。以下是帖文的一堆留言:
「這個有什麼好光榮的」
「怎麼沒有基督徒友善、佛教徒友善、飛天意麵教友好的評比?」
「這破排名有毛線驕傲的」(按:「毛線」是湖南方言,表示否定的態度,「有毛線驕傲」即「有個屁好驕傲」)
「黑綠已經把歐洲的大城市霸佔了個遍,破壞的夠嗆,這個指標不值得警惕嗎」
「黑化、綠化可不是好事。」
「這個教還是少惹為好。」
「香港的服務水準需要上一個台階,支付系統太落後,對內地人的惡意也是讓人反感。說實話,我比較喜歡去澳門玩,香港的購物環境不是我喜歡」
以上留言,不少均對穆斯林表現出敵意,若寫在Facebook,相信已被舉報為「hate speech」了。但在微博當然沒有問題,因為相比起中共對新疆穆斯林的大規模壓迫,這些留言簡直小巫見大巫,自然不會犯禁。
然而在李家超鬆毛鬆翼炫耀自己多「疊馬」之際,我看到的卻是一大国安風險。香港及中国大陸都有很多穆斯林,李家超那些粉絲的留言,已涉嫌干犯香港「維護国家安全條例」第23條(2)(d):「意圖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此事非同小可,李家超應該回應一下。
話說回來,為什麼現在有些行政長官的消息,不在政府新聞公報發放,而只是「社交媒體限定」呢?日前《明報》李先知專欄就有如下解釋:「官府中人解釋,負責官員考慮到即使發正式公報,也與社交媒體內容差不多,於是就無發。」按此邏輯,新聞公報豈不是應該壽終正寢,順便減赤?
不要忘記行政長官卸任後,Facebook專頁隨時被刪,到時一切歷史紀錄都會煙消雲散。試想一下,如果2019年6月16日林鄭月娥看到200萬人遊行,也只是在Facebook上發文回應,今天還可以在哪裏找到她的「致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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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李家超微博留言區 - #2053 [亨利二世], 25-06-15 22:45孔子姓什麼?
這兩天,看到多個台灣媒體都在報道一條據說出自中国公務員考試的問題:「孔子姓什麼?」答案選項包括「子、孔、李、老」。許多人不假思索就選「孔」,結果發現答錯了。
我當然知道答案,因為2018年12月27日我在《蘋果日報》專欄已經寫過一篇〈孔子不姓孔,耶穌姓什麼?〉(全文附錄於後)。簡單來說,在孔子那個時代,「姓」和「氏」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當時男性用「氏」稱呼,女性則用「姓」。孔子的「孔」只是氏,其姓實際上是「子」(這個「子」字跟「孔子」的「子」無關,「孔子」的「子」是尊稱)。同理,屈原也不姓「屈」,是姓「羋」(粵音「美」),孟子則姓「姬」,諸如此類,不勝枚舉。秦漢以後姓氏不分,大家才想當然以為孔子姓孔。
說回那些台媒新聞。我其實不太懂,「孔子姓什麼」何以得到各大媒體垂青,彷彿其中有什麼驚天內幕呢?(見附圖)這種話題在專欄閒談一下還可以,新聞價值則幾乎是零。事實上,這道「公務員問題」根本不是新聞,至少兩年前已在大陸網絡流傳,真假成疑。
如果是真的,這公務員考試也未免太荒謬。對現代人來說,「孔子姓什麼」只是一種文史冷知識,跟公務員的實際職能毫無瓜葛,更像是為了刁難而刁難,問來幹什麼?不過你知道「孔子不姓孔」,我覺得終究是有點「無用之用」的。
想起哲學家羅素在〈「無用」的知識〉( “Useless” Kowledge)一文說過:「奇怪的知識不僅讓惱人的事物變得不那麼惱人,還能令悅心的事物變得更加悅心(Curious learning not only makes unpleasant things less unpleasant, but also makes pleasant things more pleasant)。」
羅素以桃子、杏子為例,說自從他知道桃子和杏子是中國人在漢朝初期開始種植、它們如何經印度傳到波斯和羅馬帝國,「以及『apricot』一字跟『precocious』有相同的拉丁字根,因為杏子成熟得早;還有開頭的『A』是因錯誤的詞源學而誤加的,從此以後,我品嚐桃子、杏子就覺得它們更美味了。這一切都讓水果嚐起來更香甜。」
當然,公務員考試根本沒必要考這類「無用的知識」。如果真要問一道關於姓氏的問題,應該問的不是「孔子姓什麼」,而是「中国的媒體姓什麼」才對。官方答案是2016年2月19日習近平在北京主持「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時說的一句:「黨和政府主辦的媒體必須姓黨。」
附錄文章:
孔子不姓孔,耶穌姓什麼?
蘋果日報 2018/12/27
新中國人的姓常常令人困惑,例如毛澤東女兒姓楊姓李,袁木兒子也姓楊。是什麼驅使他們隱去父姓呢?不清楚。但對比古代中國人姓名,今天已算簡單。古時候大約直到漢代,姓、氏是兩個概念。顧炎武〈原姓〉說,古代男子稱氏,女子稱姓。姓為本,藉以明世系;氏為支,用來表家門。古人或以國邑為氏,如春秋晉國的趙氏(故趙盾不姓趙);或以官為氏,如中行氏;或以字為氏,如子國(鄭穆公之子)的後代以「國」為氏(詳見《風俗通義》佚文〈姓氏〉)。
孔子的「孔」也是氏,他本姓子,名丘,字仲尼。史書習慣稱他父親為叔梁紇──古人稱呼,先字後名,故孔爸爸名紇,字叔梁。「叔梁紇」不見孔字,孔氏怎麼來呢?我們要上溯到孔子六世祖孔父嘉(名嘉,字孔父),他是宋國大臣,不幸娶了個靚老婆,被太宰華父督(名督,字華父)覬覦,招致殺身之禍。左丘明用短短一行,即傳神地寫出阿督的淫態:「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左傳.桓公元年》)「目逆」表示迎面而望,「送」表示美人擦身而過,阿督還回過頭來,癡癡目送她遠去的倩影;最後更情不自禁爆出一句:「索呀!」不出數月,慾火焚身的阿督便殺了孔父嘉,搶走他的老婆。從此,阿嘉的後裔便以孔父嘉的「孔」為氏,這就是孔子那個「孔」的來歷。「孔子」是尊稱,若他沒有成為聖人,史書應該會叫他「仲尼丘」。
中國聖人的名號,有這麼錯綜複雜的故事,西方聖人又如何?洋人先名後姓,耶穌英文名叫Jesus Christ,是否姓「基督」(Christ)呢?當然不。Christ是基督徒給耶穌的外號,不是姓,功能跟「東邪」或「西毒」差不多。Christ來自希臘文Christos,解「受膏者」(古猶太君王加冕時有抹膏之禮),是希伯來文Mashiach(彌賽亞)的希臘譯法。耶穌的時代,猶太人不冠姓,只稱名,名字後接以父親或家鄉的名字。因此,希臘文新約聖經通常稱耶穌為「拿撒勒的耶穌」(Iesous ho Nazarenos),鄉里則呼他作「約瑟之子」(huios Ioseph)、「木匠之子」(ho tou tektonos huios)。若你穿越到耶穌的時空,用希臘語Iesous叫耶穌,祂可能不理你,因為Iesous是希臘發音;你該用耶穌的家鄉話阿拉姆語,稱呼祂「Yeshu bar Yosef」(約瑟個仔耶穌)才對。假如孔子活在那個時空,名稱就會猶太化,不用姓氏,變成阿媽都唔認得的「紇子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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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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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2052 [亨利二世], 25-06-14 12:01上英文課,原來這樣學習国安
據報道,香港教育局近日更新了「小學英文課程指引」,強調要增加「愛国主義」元素,培養學生的「国民身分認同」及「国家安全意識」。連學英文也要培養「爱国」情懷,現在香港真可謂「無處不国安」了。
《南華早報》日前有篇報道,拿新出爐的指引跟2017年發布的舊版指引比較,發現舊版建議英語教師讓學生探討「人權和機會均等(human rights and equal opportunities)」等價值觀,但新版中這些議題均被刪除,改為探討「尊重他人、動物權利和環保(respect for others, animal rights and protec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不談人權,反而講動物權益,不禁令我想起出名愛護動物的殺人王希特拉。至於「機會均等」,在今日香港已不存在——某些被定性「黑五類」的人,連工作機會也被剝奪——自然也要從課程指引中刪除。
《南早》報道又說,舊指引將「法治、文化包容、尊重多元化、相互尊重和接納(rule of law, cultural inclusion, respect for pluralism, mutual respect and acceptance)」列為可融入課程的例子,但在新指引中卻完全沒有提及。這個也不難理解。以「rule of law」為例,今日已「完善」為「rule by law」了。沒有「法治」,只有「以法管治」,指引自然要與時並進。
我最好奇的是,上英文課到底如何學習「国安」呢?我在英殖香港長大,在學校時從未聽過要「保護英國國家安全」,根本想像不到這種「教育」如何融入英語課。幸好今天的香港教育局網站提供了「小學国家安全教育英語教材」供教師參考,讓我可以大開眼界:
https://t.ly/EUgu1
教材舉例,在教授關於「Food and Drink」英語時,老師可以引導學生了解中国的農業發展,認識香港的食物來源。教材有一條問題是這樣的:
Plants or crops grown in small areas cannot feed all the people in Hong Kong. Where does the food in Hong Kong come from? Think and blacken one of the options below.
A from Hong Kong only
B from our country only
C mostly from Hong Kong and the rest from our country
D mostly from our country and the rest from Hong Kong and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答案是D。這問題的用意,顯然是想令學童明白,你有飯吃,主要是仰賴「祖国」,要say thank you。
學生還要觀看一套影片,叫「中国地理(高小):農業」,並閱讀一篇歌頌「雜交水稻之父(father of hybrid rice)」袁隆平的文章,題為「Yuan Longping: A true food hero」。最後,老師會要求學生演講,講述中国如何解決糧食問題,並鼓勵同學珍惜食物。
我在小學唸英文時,若教「Food and Drink」,不外乎談談喜歡什麼飲食,學習「hamburger」、「sandwich」、「Coca-Cola」之類的字,怎會學「hybrid rice」那麼厲害呢?我看了那篇關於袁隆平的文章,大致上也沒有違背事實,只是講漏一個重點:袁隆平決心研究糧產,是因為在「三年困難時期」看到街頭的餓殍,大受刺激,而大饑荒的原因,眾所周知,就是「祖国」政權自己搞出來的「大躍進」。
香港英語課大量加入国安元素,當然是為了跟中国大陸教育接軌。事實上,就算是大陸的英語課程,從前也不大強調所謂中国文化——學英文也為了認識中国,根本就是笑話——但在習近平思想的指導下,大陸教育已經轉向了。
大陸今年推出的新版中小學英語教材,也融入大量中華文化元素,包括北京四合院、風箏、端午節等內容,課本插畫也充滿「中国風」。據陸媒四月的報道,四川今年也增加了英文教材的中華文化比重,還積極推動「用外語講好中国故事」——香港小學生要學習演講,介紹中国的農業發展,自然也是為了「用外語講好中国故事」。
這樣的英文課程是好是壞,不必多講了。我只希望教育局留意,無論你的課程有多政治正確也好,這畢竟是英文教育,最重要還是英文正確。請看看你提供的英語教材(見附圖),那句「More people move to live in cities which reduces agricultural land」是正確英文嗎?
相關文章:
香港政府的「偽法律英文」
https://www.patreon.com/posts/131066109
圖/ 香港教育局網站「小學国家安全教育英語教材」 - #2051 [bigleung], 25-06-13 11:33揾到出處。
- #2050 [bigleung], 25-06-13 11:24>>一語成讖
最經典係 - #2049 [亨利二世], 25-06-13 11:07在台北看《寧化飛灰》
最近在台北看了一齣很沉重的紀錄片《寧化飛灰》(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一直想寫點什麼,卻又不知從何說起。直至這兩天看見台灣網紅「館長」直播上海遊,聲稱給大家看看「真實的中国」,引起媒體和網民的熱烈關注,我才忽然意識到:台灣人想了解真實中国,難道不是更應該看《寧化飛灰》,而不是看一個「有門的廁所」嗎?
2019年香港爆發風雲變色的「反送中運動」,劉健倫執導的《寧化飛灰》正是最前線的見證。憑藉近二十年的電影及紀錄片拍攝經驗,劉健倫用鏡頭捕捉了這場運動中無數的歷史時刻。他原先是為德國電視台拍攝新聞片段,從未想過要製作成紀錄片。然而為了提供足夠的短片素材,他從2019年持續拍攝到2021年,最終累積了約1000小時的珍貴影像。
我看的那場有映後談,導演親身到場,講述自己拍攝及製作《寧》的心路歷程。1000小時的材料,劉健倫對每個畫面都無法忘懷,重看的時候更會勾起很多痛苦回憶。剪接此片時,每天他只能剪一兩分鐘,以免情緒過度激動。他坦言,自己現在已不能重看整齣電影了,怕受不住。跟許多前線抗爭者及記者一樣,他得了抑鬱和PTSD。
跟我看過的其他2019年香港紀錄片相比,《寧化飛灰》有一明顯的特點:它帶有很強烈的主觀感情色彩。我並非指劉健倫拍的不是客觀事實,而是導演在旁白中,往往真情流露,坦然道出內心感受和道德掙扎。例如當示威者的行動太激烈,現場一片混亂時,劉會茫然地問:「究竟我在拍攝什麼?」
又例如有次在機場外,他拍下一對年輕情侶被警察逮捕的過程。旁白中,導演表現出很大的內疚——他質疑自己,是否應該提醒他們警察追上來呢?許多看過《寧化飛灰》的記者同行跟劉表示,他們經歷了2019,都有情緒問題,再也無法繼續從事記者工作。
除了心靈創傷,鏡頭外還有更多觀眾看不見的斑斑血跡。有幾次場面實在太混亂(包括721元朗站事件),連導演也遭到白衣暴徒或警察襲擊,慘被打翻在地,鏡頭天旋地轉晃動幾下,畫面便在慘叫聲中陷入一片漆黑。
2019年10月1日,香港警察在街頭開槍,實彈擊中18歲中學生曾志健的胸部。從那天起,劉健倫便清楚自己隨時可能命喪現場,於是寫下了一封遺書。他承認自己非常害怕,但最終還是克服了恐懼。一方面是年輕抗爭者的勇氣激勵了他,另一方面則是記錄這段香港歷史,他自覺責無旁貸。
片名「寧化飛灰」及「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出自美國作家傑克倫敦(Jack London)的詩,反映出一種為崇高理想而壯烈犧牲的精神。末代港督彭定康在1996年宣讀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時,就引用過傑克倫敦的詩句「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我寧化灰而不作塵)」,結果一語成讖,預言了香港的宿命。
《寧化飛灰》之前已在韓國、澳洲、英國、加拿大等地放映,大受好評。它不但是香港的輓歌,也是中国政權的照妖鏡,讓你看清楚他們如何鎮壓所有敢於反抗的人。這齣片子在今日香港當然無望上映,但台灣還有這種表達自由。我衷心期待它能在台灣正式公映,所有關心下一代未來的人都應該去看。香港已經示範了一次,台灣千萬不能步其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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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2048 [lym], 25-06-12 09:52>>有趣之處,是玩家能透過「假設(What if)」情境
這不就是問題嗎?老共能容許 What if 的嗎? - #2047 [亨利二世], 25-06-12 09:44国安警遊戲,期待!
香港国安處日前發公告,指控一個名為「逆統戰:烽火」的應用程式以遊戲形式包裝「台獨」、「港獨」,鼓吹武裝革命推翻中国根本制度意圖激起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bla bla bla。他們又警告市民勿下載發布分享或推薦該程式,否則可能違反「国安法」,犯下煽動分裂国家顛覆政權罪行。
坦白說,若非国安處「宣傳」,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這個遊戲。《逆統戰:烽火》是由台灣人開發的手遊,今年4月初推出,玩家可以選擇效忠八大顛覆共產政權的抵抗陣營,包括台灣、香港、維吾爾、滿洲等,也可選擇效忠人民共和國(紅軍),鎮壓各方復國勢力。
朋友今天跟我說,他從港警的公告得悉這個遊戲後,立即下載試玩(朋友並非住在香港),發現原來可以效忠「紅軍」,在遊戲中實現「統一」大業,小粉紅玩起來一定很爽。他不明白,港警為什麼偏偏要給它扣上「台獨」、「港獨」帽子呢?
事實上,像《逆統戰:烽火》這類探索「另類歷史(alternate history)」的遊戲,在外國司空見慣,從未聽過有國家(除了中国)下令禁止,甚至抬出「国安法」檢控玩家。例如《鋼鐵雄心(Hearts of Iron)》系列,玩家可選擇控制二戰中任何一個主要國家,不管那是同盟國、軸心國或中立國,完成各種政治、經濟或軍事任務。
這遊戲的有趣之處,是玩家能透過「假設(What if)」情境了解二戰的發展。比方說,如果美國從未參戰,或者英國站在軸心國一邊,會發生什麼事呢?你完全可以根據自己喜好,開創眾多魔幻又有趣的「另類歷史」。西方政府不會指控遊戲「歪曲史實」而把它禁掉,但中共會。
《鋼鐵雄心》在2002年發行不久,中国就下令禁止,因為遊戲中的西藏、新疆西部和滿洲都被描繪成獨立國家,而台灣在遊戲之初也被視為日本領土。2005年推出的《足球經理(Football Manager)》遊戲,乍看跟「煽動」、「分裂」完全扯不上邊,卻因為遊戲中的台灣、香港、澳門和西藏均被列為國家,結果也難逃被中共下架的命運。
還有一款《核武浩劫2(Covert Strike)》於2003年發行,這遊戲通過審查後,曾在中国銷售了六個月,直到監管機構發現遊戲後半部把中国軍隊描繪為反派,當局才以「損害中国和中国軍隊的形象」為由查禁。
不禁想起美國那套取材自陰謀論、秘密社團的經典卡牌遊戲《光明會(Illuminati)》。玩家可扮演光明會各個派系,試圖透過權力、金錢控制不同組織,五角大樓、CIA、FBI等都是遊戲的影射或諷刺對象,有人還認為當中隱含「恐襲」元素。然而這遊戲推出多個系列,至今並未因為「国安問題」或「冒犯國家尊嚴」被禁。
香港官員有句話常常掛在嘴邊:「外國也有國安法,為什麼香港實行同類法律就受批評?」現在香港国安處已經答了你:外國儘管有國安法,但不會用來禁制「另類歷史」遊戲,香港則不但查禁,還要控告那些下載並管有遊戲程式的市民!哪個外國的國安法像香港的呢?請用例證來說服我。
可笑的是,港警高調發公告後,《逆統戰》反而人氣飆升,難怪開發遊戲的台灣人也在臉書回應「謝丞相賜箭」,更宣布願意推出一個美化香港国安處的遊戲,真是想一想也令人興奮。我心目中的遊戲情節,最好是講述「比卡超」、「傻強」領導的警察如何追捕「陳同佳」——不是因為陳殺了人,而是因為他躲在深山打《逆統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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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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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2046 [lym], 25-06-11 07:32對呢個人的謬話何需認真,他本身是甚麼料子大家都知。而他亦不怕大家知反正也習慣了。反過來他除了繼續9吹亦不可能作甚麼。
- #2045 [亨利二世], 25-06-11 00:33
李家超的「妙喻」,意義深刻
日前,李家超接受《南華早報》獨家訪問,談及自己的「政績」、應對地緣政治危機的方法,以及如何尋找新貿易夥伴等。《南早》選播了訪談的片段,影片在這裏:
一晃眼,李家超這個特首已經做了三年。訪談內容沒令人失望(因為沒有人抱期望),英語亦一如既往的糟糕(但《南早》出文字稿時,宅心仁厚地「完善」了他的英語句子,協助讀者理解)。本來我也沒什麼好評論了,可是看到他講的兩個比喻,還是覺得應該留個紀錄。
第一個比喻, 是李家超談及尋找新的貿易夥伴,以「追女仔(chasing a girl)」為喻,說:「就像我追求一個女孩,你必須確保我們之間有某種吸引力(you have to ensure there's some kind of attraction between us)。」訪問者回應:「但女孩的父母、家人、Uncle們都不想你們一起,有個Uncle還特別有權勢。」
此時李家超就笑吟吟攤開手,彷彿前面有一大群美女要向他投懷送抱,風騷說道:「But there are a lot of girls.(但係有好多女喎)」
印象中,這已是李家超第三次用「追女仔」譬喻:2023年底「區議會」選舉前夕,李呼籲公眾投票,說「你鍾意嗰個人你梗係追佢啦嘛」;2024年談到邀請有號召力的名人來港表演,則說「好比我以前追女仔,好的當然個個都追求,一定要大家努力爭取。」
我明白李家超在「追女仔」方面有不容挑戰的權威,但他一而再、再而三強調這個比喻,彷彿天下間一切問題,只要「像我以前追女仔」般就可解決,那麼他當年提出政綱時,何不乾脆說「以溝女為目標」呢?這句口號至少比「以結果為目標」更合邏輯。
第二個比喻,僅見於《南早》的文字稿,沒有李家超的原聲影片,但它的訊息量很大。訪問者提及外界批評「国安法」損害香港的自治和自由,李家超便用「河流入海」的比喻駁斥(見《南早》報道〈‘Don’t kill your successful DNA’: Hong Kong’s John Lee on tariffs, trade war〉)。
李家超將香港比作「流入世界的河流(a river which flows into the world)」,而大陸則是香港匯入的「其中一個大海(one of the big seas)」。談到河海交匯的鹹淡水域時,李家超表示:「那裏會形成一個新的生態系統,我們會有新的品種(we will get a new breed),可能是一種新的魚類,牠們既適應鹹水,也適應河水。」又說這種新的魚類「通常更美味(often more tasty)」。
這個貌似稀鬆平常的比喻,仔細想一想,已經令人心寒。假如香港是一條河,我們這些土生土長的「舊香港人」自然是淡水魚。你將淡水魚驅入鹹淡水域,會發生什麼事呢?憑常識也知道,牠們勢必面臨一場生態浩劫。
淡水魚在河中生活,體內鹽度高於周遭的水,水分會不斷滲入身體,鹽分則向外流失,但牠們天生有一套精密的「滲透調節(osmoregulation)」機制,會排尿和用鰓吸收鹽分,維持體內平衡,藉此在低鹽環境中生存。
可是你把這些魚丟進鹽度較高的鹹淡水域時,牠們的身體便會失衡:除了嚴重脫水,體內的鹽也會累積,導致中毒。這些魚為了應付突如其來的「滲透壓力(osmotic stress)」,必須消耗大量精力,這不僅會迅速削弱牠們的免疫力,更可能加速死亡。有些本來就能適應不同鹽度環境的魚,固然可以繼續存活,但大多數河魚都會遭殃。
李家超這個比喻,我覺得比「追女」那個有意思得多了,因為它非常忠實地反映了特首的治港方針,就是「話知你死」(這不是我的意見,而是李家超比喻的意思)。當然,「河水流入海水」還帶出一個更重要的訊息:從前鄧小平、江澤民常常掛在嘴邊的「河水不犯井水」比喻,似乎已經被李家超正式推翻。
很可惜,《南早》並沒追問李家超,他這個新的「河水」比喻是否象徵鄧、江版「一国兩制」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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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尷尬,尷尬的就是華仁
https://www.patreon.com/posts/65988877
李家超思想博大精深
https://www.patreon.com/posts/64954578 - #2044 [亨利二世], 25-06-09 22:50香港政府的「偽法律英文」
今天看港聞,說食環署在新簽發牌照及續牌時已加入「国安條款」,若持牌人及「任何關連人士」犯国安罪,或做出不利公眾利益的行為,牌照可被即時取消。我馬上有三大疑問。
據報道,「關連人士」涵蓋的範圍超廣泛,包括董事、管理人員、僱員、代理及承辦商。很想知道,一間食肆的持牌人根本沒能力調查所有「關連人士」的背景,更不可能監控他們的日常活動,請問如何確保他們不犯法呢?
第二,「国安罪」本身已夠含糊,令市民動輒得咎,可現在新出爐的「国安條款」還要變本加厲,除了禁止犯法,還禁止「不利公眾利益的行為」,誰說得清是什麼行為呢?正如有店主問,在Facebook出帖嘲笑一下政府,又算不算「不利公眾利益」?
第三,持牌人要確保「關連人士」不犯国安法,那問題來了:曾經犯国安法、現已服刑期滿的人,是否也在禁用名單上?由於中文動詞沒有時態,我忍不住查閱英文版「国安條款」,希望在字裏行間找到答案。結果,我越看越糊塗。
食環署網站最新版本的牌照申請表格在這裏:
https://www.fehd.gov.hk/tc_chi/forms/licence.html#
以下是「国安條款」的官方中英文版本:
本人須確保本人或任何關連人士(包括董事、管理人員、僱員、代理及承辦商)不會作出或牽涉任何可能構成或導致在港區國安法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他法例下屬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或在其他情況下不利於國家安全或香港的公眾利益(包括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及/或公共安全)的行為。
I shall ensure that no act or activity engaged or involved in by me or any of my related persons (include the directors, officers, employees, agents and sub-contractors) may constitute or cause the occurrence of an offence endangering national security under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or other laws of the HKSAR, or conduct is otherwise contrary to the interests of national security or the interest of the public (including public morals, public order and/or public safety) of Hong Kong.
這句英文很長很繞,似乎想給你一種「專業法律英文」的印象,可惜畫虎不成反類犬,一不小心就露了餡。
首先,「(include the directors…)」這部分有明顯文法錯誤,「include」應該改為「including」才對。第二,「or conduct is otherwise contrary...」這部分,在句子結構上根本兩頭唔到岸,語意不清,與前半句完全斷纜。
這個「conduct」既不跟「no act or activity」平行,又接不上「offence」一字——若要接上「offence」,至少要在「conduct」後加「that」,但就算這樣改,唸起來也非常彆扭——整句話只能用「不知所謂」形容。

如此丟人現眼的英文,是「国安」人員寫的嗎?這類低級錯誤,很難想像會出現在政府機關的文件。勿以為我在雞蛋中挑骨頭,得閒無事捉文法錯誤,不,請循其本:我看英文的原因,是想搞清楚曾經犯国安法、現已服刑期滿的人,是否也在食店禁用名單上?但看了上述故弄玄虛的文字,依然沒有定論。
也許,將中英文寫到鬼五馬六、甩皮甩骨的原因,就是不想讓你看懂,使你在迷惑和恐懼中步步為營、自我審查,排斥所有疑似「黑五類」人士。一句錯誤的英文,並非小事,因為它可能已反映出一個政權不同層面上的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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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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