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last-waltz], 19-06-26 11:41
- #22 [twinggy], 19-06-26 11:42其實佢任内最失敗係由得啲大陸人落嚟生仔。
- #23 [spyder], 19-06-26 11:45我唔覺 曾 做得好好,不過總算還咗啦~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
- #24 [668899], 19-06-26 11:52#20 我見到你賴L前人 至出聲
做護主狗請行L埋一邊 - #25 [無聊會員], 19-06-26 12:00各師兄留意,
Hong Kong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打 legal facts。
Hong Kong Court of Appeal 同 Hong Kong Court of Final Appeal 打 legal principles。
今日 11:12 時事脈搏
終院指曾蔭權案原審法官對明知故犯指引不足
判詞指「明知故犯」在案情中富有爭議,原審法官就這個元素的指引不足。判詞提到,原審法官指出「明知故犯」可理解為「有意」,而終審法院認為,當決策者已考慮是否需要披露當中利益,已是無忽視披露責任,只是不知道或不認為在有關情況下有責任披露,不能稱為「明知故犯」,即使不披露的決定本身是錯誤,都不等同「明知故犯」及隱瞞。
判詞又提到,原審法官在「嚴重性」的指引亦有不足,由於本案未能確立貪污一事,所以在評估曾蔭權偏離職責的性質、程度和可能導致的後果時,便必須考慮他不申報的動機、有什麼必須披露以及不披露的後果,但原審法官無在指引中妥為分析這些問題。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6-26 12:55:16 - #26 [bliss33], 19-06-26 12:22#24 眼盲定心盲,冰度睇到賴前人呀? 識唔識解集體負責制?唔識去讀下書,護主,硬膠茅限,禾打過煲呔工受過煲呔恩惠咩,乃神經病發作,去食藥啦
- #27 [pharm], 19-06-26 12:24>典解隻隻特狗刀唔及格?
冇普選,唔派錢。 - #28 [浩男123], 19-06-26 12:44就算做過公務員都冇護主呢回事喇!佢又唔係真係老細!
- #29 [668899], 19-06-26 13:19咪就係on9. 又唔係真主人都去護主
狗 始終有護主本性戒不掉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6-26 13:20:36 - #30 [浩男123], 19-06-26 13:21尐人係要諗埋一面,冇嘢好講. 一句講晒, 我話佢衰就係衰,period.
- #31 [Thanatos], 19-06-26 13:32有人話佢貪小便宜,我不反對
佢脫罪是否令公義不能彰顯,這難說
但係,佢畀人篤背脊丶乜嘢人篤佢背脊,好似已經唔係乜嘢秘密。
今次脫罪,令到嗰班篤佢背脊嘅人有點失望。這樣有點值得慶祝。 - #32 [tonywong], 19-06-26 13:35以後個個特首
都是"不知道或不認為"
就可過骨
雖然是錯
幾十萬個月, 咁都唔識 - #33 [bliss33], 19-06-26 13:36#21, #27 禾當然理解隻隻特狗刀唔及格箇中因由,提出問題旨在帶起討論,並認識不在於誰在位,俾著陳太或薯片坐而制度相同,一樣 fail
- #34 [last-waltz], 19-06-26 13:37佢貪的所謂「小便宜」,對小市民嚟講,已經係好大筆數。淨係裝修(未計其他)都講過千萬以上,好多人一世都搵唔到咁多錢。
用「小便宜」來形容,係咪過分淡化件事? - #35 [668899], 19-06-26 13:50益左689
ugc 冇事了 - #36 [tonywong], 19-06-26 13:53我出這個比如, 又會有人鬧
強姦十個, 會是壞人
強姦一個, 變了好人 - #37 [HKYAN], 19-06-26 13:571) 告貪污受賄,不告行賄?
2)深圳東海花園果個卡拉OK雞竇值18萬租金?咁都叫貪?應該喺俾人搵笨seven噃!
3)你租間屋,如果又爛,又臭,又舊,業主唔使負責裝修?
4)如果佢真喺貪,咁都要佢入住咗先可以夠證據起訴。
5)所以就鋤佢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理論上法官也要看佢批洪淘廣播有無得到直接或間接好處,如果無,疑點利益歸被告。
6)梁振英果五千萬點解又唔喺公職人員行為不檢?
我真喺唔識教細路仔,大人嘅世界好陰險! - #38 [winning7], 19-06-26 14:00689 係明知故犯...涉及 5000萬
- #39 [254mm], 19-06-26 14:03呢單野, 政府有排賠償佢一切形式上的損失
- #40 [老吾老], 19-06-26 14:23嗱!特首係告唔入o既,你地唔洗旨意告七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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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哋嘅權力來自北京,一定要執行呢個專制殘暴政權嘅命令,咁一定唔會符合香港人意願,再加上議會中有建制派護航,根本就冇制衡。所以呢個係制度問題,唔係人嘅問題,假使北京突然樂意俾曾俊華或一個民主派嚟做,結果都一樣。
當然,程度會有差別,要去到林鄭咁嘅水準,係好難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