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 [lym], 22-05-12 18:31
- #64 [ronnieng], 22-05-12 19:06提出法官中立嗰條友又潛咗水。
- #65 [pharm], 22-05-12 21:18中立,立場好明顯。
最後修改時間: 2022-05-12 21:28:28 -
- #66 [ronnieng], 22-05-15 11:52#59 法官出過聲還算中立嗎?
D毛問喎,天真嬌點睇呀! 有冇其他5毛幫拖呀! - #67 [degalle], 22-05-15 16:15「中」立,冇錯喎,披上皮戴假髮服侍誰的中,親那「中」你知我知。
俗語「幫拖」嘅意思大家都知,除咗幫拖,爪牙嘅角色可以係幫兇,幫閒 - #68 [MinnaNoTabo], 22-05-18 13:41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8%81%9E/article/20220518/s00002/1652811159515
今年3月12日,一名27歲姓鍾女子懷疑墮樓,倒卧在紅磡浙江街46至50號平台,當場證實死亡。據了解,死者為的士司機遭「私了」案女被告鍾泳儀。
2019年10月6日深水埗反修例示威期間,的士司機遭私了案,案中女被告鍾泳儀在受審期間去世,獲終止檢控,警方將向死因庭提交報告。本報從兩個獨立消息證實,鍾在今年3月12日在紅磡墮樓身亡,當時警方曾上門處理噪音及跨家庭聚會投訴,鍾懷疑爬到外牆躲避,失足墮樓。其友人引述死者家人稱,不便交代或確認事件細節,但強調死者是意外身故,感謝各界關心。 - #69 [winning7], 22-05-18 15:05DLLM 律政屍/法官提都唔敢提27歲姓鍾小姐點過身....
法律面前鬼鬼鼠鼠
最後修改時間: 2022-05-18 15:23:42 - #70 [lym], 22-05-18 15:06預料會越來越多同類意外發生。
- #71 [parker75], 22-05-18 15:11issac_chan
>D人成日話無一個差佬係無辜,我覺得呢句野形容香港法官更合適,從濫告到選擇性檢控到國安法,無一個香港法官出過聲
太陽如常升起,呢班法官就用最專業的分析能力做最低賤的暴政走狗,相比之下,妓女不知高尚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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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破例聯署「反送中」修例
發表時間: 09/06/2019 - 10:15
更改時間: 10/06/2019 - 17:06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堅稱在引渡在港人士回中國大陸申請程序上,可以倚賴法庭把關,但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聯署反對修例的聲明,令港府聲稱修例已有足夠保障的說法站不住腳。
法官按照慣例不對政治或立法事項發表評論,但路透社5月29日報道,有三名資深法官不具名地指出,修例標誌着香港法律制度面臨最嚴峻挑戰,因為引渡是基於接受國有公平審判和人道懲罰的推定,但他們對「由中國共產黨控制的法律制度沒有信心」,故此修例「不可行,……令我們深受困擾」。有法官更憂慮,如果他們試圖阻止備受矚目的疑犯引渡到中國,便須面對來自北京的批評和政治壓力;相反,如果他們批准有爭議的引渡請求,當地批評者可能會指責法官只是為北京行事,從而貶低香港的司法獨立。
及至昨天,香港大學校友關注組在報章刊登3138名校友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名字時,其中一名聯署人為「李瀚良」,其名字和畢業年分與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相同。當傳媒向當局查詢時,司法機構證實,有法官參加聯署聲明。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與有關法官討論,知悉其聯署是以個人名義作出。馬道立已勸告有關法官,將來應避免同類事情發生,對方表示同意。發言人續稱,馬道立其後於5月29日(即路透社報道發出日) 提醒所有法官,基於司法獨立及公正,法官應該避免評論政治及其他具爭議事宜,而就有可能需要法庭處理的法律問題,法官更應避免發表意見,這慣例十分重要。
李瀚良1986年在港大取得法學士學位,2012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因佔領運動被囚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和前律政司長袁國強與李是同屆同學。
另外,繼浸信會聯會之後,香港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昨日亦發表聲明,指法律界、商界、宗教界等多個界別均按法制與經驗對修訂《逃犯條例》提出質疑,市民亦自發組成不同聯署反對,認為政府「不宜一概否定」,應虛心聆聽法律界及不同界別的意見,避免因修例帶來更多法律漏洞。該會呼籲港府,在未有社會共識前暫緩有關修訂,又指事件已釀成社會嚴重撕裂,希望政府修補裂痕,令市民對一國兩制保持信心。
其次,香港記者協會發起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業界聯署,亦獲得約四百人支持,聲明及聯署姓名昨日在報章刊登。
https://www.rfi.fr/tw/%E6%B8%AF%E6%BE%B3%E5%8F%B0/20190609-%E6%B3%95%E5%AE%98%E7%A0%B4%E4%BE%8B%E8%81%AF%E7%BD%B2%E5%8F%8D%E9%80%81%E4%B8%AD%E4%BF%AE%E4%BE%8B
最後修改時間: 2022-05-18 15:12:25 - #72 [winning7], 22-05-18 15:31事發前死者疑於上址大廈一單位內聚會,及後有警員接獲相關跨家庭聚會及噪音投訴,登樓拍門調查期間,不排除有人攀爬至大廈外牆避查,意外失足墮斃。 >>>
點解鍾小姐要因 "家庭聚會" 599G罰款 小事爬至大廈外牆避查? 就是因為香港司法/執法已變成鍾小姐不再相信的法治, 任屈任砌任意無限期拘留彼彼皆是....所以才冒死爬至大廈外牆避查
最後修改時間: 2022-05-18 15:32:50 - #73 [ronnieng], 22-05-18 15:43客觀事實係一個政權虛怯到連市民意外身故都唔敢講。
- #74 [lym], 22-05-18 16:07乜野都夾得咁岩嘅?咁啱處理噪音同上門捉吾鳩鳩知喎。。。。呃粉腸咩?
- #75 [degalle], 22-05-18 16:19「事發前死者疑於上址大廈一單位內聚會,及後有警員接獲相關跨家庭聚會及噪音投訴,登樓拍門調查期間,不排除有人攀爬至大廈外牆避查,意外失足墮斃。 」
咁鬼似嘅,翁呂俠偕上司淋6 屍返中上環居所,倆人皆在居所內,忽然功夫流c 父追踪上門㩒門鐘搵老婆,嚇得淋6 屍爬出窗行簷蓬,然後從高空墮樓,翁話係淋爬出去執包煙仔,其10 只要有少少常識,就知包煙唔會有腳爬出簷蓬,包煙仔值幾錢,要冒墮樓危險去爬出屋內去執,住高樓嘅貓大都識唔立亂爬出去,何況係一個著名6 屍行合伙人,淋6屍做咗飛人,而該屎因庭信納呂俠所講,所以呢個世界乜說話都可以噏,反正無常識嘅亦會信 - #76 [peewee], 22-05-18 17:31成件事古古怪怪,是撚旦,香港法治笑死人
1 案中女被告鍾泳儀在受審期間去世,獲終止檢控,
2 鍾在今年3月12日在紅磡墮樓身亡
3 警方曾上門處理噪音及跨家庭聚會投訴
4 鍾懷疑爬到外牆躲避,失足墮樓。
5 其友人引述死者家人稱,不便交代或確認事件細節,
6 但強調死者是意外身故, - #77 [smc04], 22-05-18 21:14"其友人引述死者家人稱"
"友人"? "家人"?
引述? 強調?
友人可以露個面嗎? 家人可以露面報個平安嗎? - #78 [oystercake1997], 22-05-19 00:37真係要鬥長命.
- #79 [DeepSea^^], 22-05-19 08:52關了門都知有"跨家庭聚會及噪音投訴",十分耐人尋味。
- #80 [ronnieng], 22-05-19 09:19D毛又柒出嚟,啲天真嬌又點睇呀!
- #81 [天富仔], 22-05-19 09:19跨家庭聚會只是罰款的事,可能是怕觸犯了保釋條款,會因此被拘留,所以...?
- #82 [DeepSea^^], 22-05-19 09:22跨家庭聚會只是事後官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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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 2022-05-12 18: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