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2 [DeepSea^^], 18-09-20 11:18不用行政命令,改用政府呼籲,還需要甚麼法律基礎?
- #161 [天富仔], 18-09-20 10:21若政府宣佈因應全港巴士暫停服務及鐵路部分路段停駛,全港道路阻塞嚴重,各區塌樹僭藏相當程度危險,除緊急及災後應變部門外,政府及相關機構暫停工作一天,並呼籲各私營機構盡量配合。跟著港交所及銀行公會宣佈響應政府呼籲,暫停營業一天。
這樣的話,政府雖沒有直接地頒令停工,但可能亦會產生出類同作用?政府未必需要採用甚麼法律依據。
最後修改時間: 2018-09-20 10:34:31 - #160 [Xsqsme], 18-09-20 10:20》〉玩弄制度、人治思維、行政傲慢
仲有:欺善怕惡、後知後覺、不可一世、不知廉恥、自私自利、公私不分、無德無能....
下刪一千字.....
最後修改時間: 2018-09-20 10:21:16 -
- #159 [笑面男], 18-09-20 09:38(轉載)
// 公道一點說,要林鄭下令全港休假一天,法理上的確有點牽強,畢竟,《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是1922年殖民地早期的產品,條例給予港督的權力,大得驚人,究竟能否通過今天《人權法》跟《基本法》的挑戰,大有疑問。
對我來說,林鄭最錯的,是她的輕挑態度。
特府今次的預警工作,其實唔錯,一早讓港人知道這個風開不了玩笑,全城戒備下,死傷比較少。但問題是,風才走了幾個鐘,善後工作還有一大堆之時,林鄭就急不及待的領功,更說什麼舒了一口氣。這等於踢波,守和了半場而已,就一副捧了世界盃的模樣,太不成熟了。
打風過後一片混亂,這不是什麼新聞,是港人的共同認知,但特府好像完全沒有想過,就連公務員內部,也是在下午三點才正式收到指引,說要體諒因交通而遲到的人。
OK,現行機制沒有照顧到一眾打工仔的話,那麼吸取這次教訓,以後檢討一下吧,但林鄭卻沒有這樣說,一副事不關己的架勢。換上是以前的港督,早已經二話不說,落區巡視災情去也。
更輕挑的是,林鄭一副很「大方」的模樣說,找她「出氣」沒有問題。我很想問一下,什麼叫「出氣」? 「出氣」的意思是為了一己發洩而無理取鬧,這才叫「出氣」。學生真的做錯了,老師罵他,這是責備,不叫「出氣」,學生明明沒有做錯,老師卻因自己心情欠佳罵他,這才是「出氣」。
林鄭說港人找她「出氣」沒有問題,就是直接了當的跟大家說: 我覺得自己已經做得很好了,你們這些沒有本事的人要找我發洩,隨得你,反正你們又不是我的老闆。
這才是港人最不忿的地方吧。 //
source: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6704794318887&id=617003886 - #158 [stranger], 18-09-19 21:43上任後不斷回避有政治爭議既事件, 免得一表態引發民憤。
但最後竟然係一個關乎民生福祉同common sense既決定而導致聲名狼藉......
所以就算留低, 呢一個污點每年去到打風季節......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 - #157 [eckochin], 18-09-19 20:44#150 主流個主指北方主人,
- #156 [Xsqsme], 18-09-19 20:18淋病話佢都好想辭職,但可惜香港並冇呢個法律基礎....。
- #155 [raychan], 18-09-19 20:12#150
佢會話主流民意都話佢做得好。 - #154 [MarkTW], 18-09-19 20:04#150
快啲出公告"punish that staff"喇。 - #153 [Daddy^k], 18-09-19 19:45佢主流意見概意思係”中聯辦”
- #152 [CableHeaven], 18-09-19 19:41留低嘅勇氣比離開更大....
- #151 [lym], 18-09-19 19:38我吾信佢有辭職既自由。
- #150 [simpleman], 18-09-19 19:35兌現未?
- #149 [tpe_ryan], 18-09-19 17:39使乜向香港市民交代 x N
好多香港人都攪錯左柒港政府個賓主關係 - #148 [hkbears], 18-09-19 17:01其實道理好易明, 已經有好多人講過。
佢根本唔係民選出黎既, 使乜向香港市民交代。佢只需向個777人同阿爺付責。
講任何野為佢開脫都係把X! - #147 [DeepSea^^], 18-09-19 16:58唔夠膽同公司barg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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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快忘記了九巴女車長的工業行動結果? - #146 [stranger], 18-09-19 16:54#142
? 公務員既加薪幅度對私人機構都有指標性既影响。
如果您公司唔跟, D9您老細 唔關政府事~
?? 有同理心 同 良心既 揸旗人, 答案:會。
不過R33網友已經再三呼籲.....因為您既良心同"佢"既良心都唔一樣。
??? 唔係攪笑係小學雞....
其他forum唔講,起碼R33好似無人講過啲咁既"concept".....有咩? - #145 [steak], 18-09-19 16:17其實在17號上班當日因太多人在車站或月台出入,好容易發生意外。
最後修改時間: 2018-09-19 16:18:59 - #144 [bliss33], 18-09-19 15:52典解腥港d 工會茅享有應得嘅集體談判權?咪多得工賊會同各保皇黨咯,把曾經有嘅廢去,嗰日受過苦但有投票俾過保皇黨嘅係自作孽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53377a - #143 [天富仔], 18-09-19 15:33為了一小撮股東利益去剝削大部分人可算是在商言商的定律,如何的駡也難以改變吧!要改變商家的取態,相比改變政府的取態,兩者衡量的話,商家似乎是太遙遠了。
另外,若沒有法例,沒有工會,相信即使是美國也不會自動變好的。曾聽過製造業的朋友說過,美國的品牌銷往美國本土的貨品,跟銷往海外的貨品是不同質量的,原因本土版受制於美國法例的監管,而海外版不受監管,為求更高利潤,降低海外版質量在美國公司是很普遍的情況。
若沒有相對的監管,即使是美國仍然會有在商言商的事發生,所以要保障僱傭權益不能單靠社會風氣,政府的角色尤其重要。 - 下一頁 (2 of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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