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 [不是聰明人], 23-03-20 23:55
- #50 [kk6ata71], 23-03-20 22:46周6C知道打官司, 最終得益, 就係6C, 佢自己都係靠D蠢人食飯. 嬴的變輸, 輸的變輸輸. 是否人出雞, 你出豉沺都未確定,
周6C實乃精明心思細密之人, 娶得過!
最後修改時間: 2023-03-20 22:56:47 - #49 [degalle], 23-03-20 21:36「事發日期:2011年4月27日
經過:蔡被裁定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罪成,裁判官批評他沒有做好修葺防漏工程,罰款1,750元。
事發日期:2012年3月16日
經過:向高等法院上訴獲判得直,除了獲撤銷控罪外,還可獲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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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只係關乎「妨擾事故通知」,即係阿菜生只涉「通知」,並非咩嘢嚴重罪行,訴訟雙方係政府 v. 菜生,菜生認為佢毋須負上違「通知」而上訴而得直而已,各網友咪想多咗,話司法乜乜物物 -
- #48 [bt99], 23-03-20 21:00朝中有人好辦事,干嗎跟您拉關係 !!
- #47 [dennis815], 23-03-20 20:57就係畀呢啲人渣垃圾
搞到香港連司法都玩完 - #46 [不是聰明人], 23-03-20 17:10事發日期:2011年4月27日
經過:蔡被裁定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罪成,裁判官批評他沒有做好修葺防漏工程,罰款1,750元。
事發日期:2012年3月16日
經過:向高等法院上訴獲判得直,除了獲撤銷控罪外,還可獲堂費。
邏輯在這樣的地方, 不管用的! x 2 - #45 [degalle], 23-03-20 17:09認為法律冇得搞嘅,試吓鑿穿屎渠、去汚水喉整濕整臭樓下睇吓會唔會個個似苦主周女士一家啞忍直到搵偷偷西望^_^
- #44 [CS168], 23-03-20 16:38
法律有得搞??就唔洗廿幾年前,
尐苦主一個二個用百幾二百萬,同樓上樓下打十幾年官司啦。 - #43 [CS168], 23-03-20 16:32
如周小姐係 6C ,佢搵東張係原全茅錯,
而加???佢先至有可能解决20年天花漏水困苦。
全世界做晒判官,知到晒事實, 黑暗一面。 - #42 [parker75], 23-03-20 16:30bt99
>就算只係樹霧6c,都算熟悉法律,有証有據有官府撐都怕對質,又揀走偏門上偷偷張望,咁味仲揚?搏同情咩,
怕使錢?打贏咗唔單止要樓上搞漏水,仲可以要求賠償返裝修費,幾年來精神折磨,老人家e療費 .... 有賺冇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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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當然最清楚......
法律面前 窮人......
現在只有使用告上法庭外,其他合法手段了。 - #41 [bt99], 23-03-20 16:04就正是 .... 窮不與富鬥。富不與官爭 … 和諧和諧 ~~
- #40 [kk6ata71], 23-03-20 15:21就係因為佢係6C, 見過太多呢類畸士, 深明香港法律操作, 才會如此這般! 我們瞎子摸象, 知D唔知D, 好難明白箇中難言之處!
#38 只係冰山一角. 邏輯在這樣的地方, 不管用的!
最後修改時間: 2023-03-20 15:24:58 - #39 [degalle], 23-03-20 14:17當然,唔係個個6c 擅長打官司,唔熟或冇信心咁咪搵行家搞咯,入個狀唔使得幾多錢遮,入咗便知個「名人」點回應咯,周女士又知「名人」一定想打官司咩,「名人」見你有動靜可能縮,即搵泥水佬開工搞掂佢咯,搵cctvb 手段唔多正路!
- #38 [new68u], 23-03-20 14:08睇下舊案:
前屋宇署長蔡宇略玩殘鄰居事件簿
事發日期:2003年--年中
經過:胡氏夫婦發現家中的廚房天花漏水,多次要求樓上的蔡宇略維修被拒
事發日期:2006年--10月
經過:胡先生致電1823投訴,被轉介到屋宇署與食環署聯合辦事處跟進
事發日期:2007年--年初至7月
經過:屋宇署外判顧問公司到蔡家調查後,認為是蔡的工人廁所漏水,要求盡快維修
事發日期:2007年--8月至年底
經過:蔡拒絕維修並向聯辦處辯稱是更高層單位漏水
事發日期:2008年--6月
經過:食環署向蔡發《妨擾事故通知》要求立即維修
事發日期:2008年--7至9月
經過:蔡要求食環署撤回《妨擾事故通知》,並提交專業報告指大廈主渠可能是漏水原因
事發日期:2008年--9至10月
經過:聯辦處再派人檢查大廈主渠,證實沒漏水
事發日期:2008年--11月
經過:聯辦處徵詢律政司意見考慮向蔡提出檢控
事發日期:2008年--12月
經過:律政司指顧問公司的調查員已離職無法作供,不能提出檢控
事發日期:2009年--2月
經過:聯辦處決定重新進行漏水調查
事發日期:2009年--4至5月
經過:蔡三度拒絕讓聯辦處職員入屋
事發日期:2009年--6月
經過:蔡突改變初衷讓職員入屋調查及進行測試
事發日期:2011年4月27日
經過:蔡被裁定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罪成,裁判官批評他沒有做好修葺防漏工程,罰款1,750元。
事發日期:2012年3月16日
經過:向高等法院上訴獲判得直,除了獲撤銷控罪外,還可獲堂費。 - #37 [lym], 23-03-20 13:53周女俠係未6C, 咩境況?就係做 6C先深知現在係咩料。
- #36 [bt99], 23-03-20 13:50#25
正是 ... 戴帽打傘。。。無法無天 !!!! - #35 [bt99], 23-03-20 13:48就算只係樹霧6c,都算熟悉法律,有証有據有官府撐都怕對質,又揀走偏門上偷偷張望,咁味仲揚?搏同情咩,
怕使錢?打贏咗唔單止要樓上搞漏水,仲可以要求賠償返裝修費,幾年來精神折磨,老人家e療費 .... 有賺冇蝕
最後修改時間: 2023-03-20 13:48:49 - #34 [degalle], 23-03-20 13:31周女士作為6c, 冇理由唔知打官司只係捍衛當事人權益嘅手段,今次係為自己及家人明言唔想用,俾人覺得連佢都唔相信法律,咁人地重敢唔敢去委託周女士及佢間行^_^
- #33 [degalle], 23-03-20 13:23令人費解
- #32 [degalle], 23-03-20 13:22事主一家持續遭漏水困擾,周女士作為家庭一員,家庭權益歷受損害,或者周女士或怯於對方名氣,識得掌權者及對方財力,但食環署報告有利於周女作為6c 卻明言唔想打官司,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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