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winning7], 21-06-23 00:37
- #2 [lym], 21-06-23 07:19是時候讓老外吃吃我們這一套!
- #3 [dirtym], 21-06-23 12:15鐵證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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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Ming Sir], 21-06-23 12:24繼續加速......
- #5 [300Bguy], 21-06-23 12:24美領事館到底有冇做過嘢?
- #6 [olivea88], 21-06-23 12:30.
- #7 [smc04], 21-06-23 12:49有片有證據都繼續生豬肉,
重戴咩假髮扮髮棺呀 - #8 [hnm], 21-06-23 13:00好肯定一兩年內髮棺唔准戴假髮
- #9 [Chia], 21-06-23 13:09美帝子民, 初次見識, 康港凸式的髮字
- #10 [bliss33], 21-06-23 21:53根本係北佬外援扮,ok,捉跳閘,逃票啫,犯乜嚴重罪行?使乜要揸棍狂毆跳閘者?
- #11 [Sslhk1111], 21-06-23 22:14#10。你死啦。 洩露國家機密
- #12 [dennis815], 21-06-23 22:57食屎啦大話精有牌爛仔,自己打人先,仲係度作估仔
鳩吹學歷有中五程度,簡單英文都唔識多隻 - #13 [ch812], 21-06-24 20:16冇佢咁好力点解唔掹炮辣低条
鬼仔?唔怕喎法庭一定会判
公安嬴再告狗佢襲警,如佢
瓜佐就抬去領事管門口 - 返回 ...
12月7日大約12:45pm銅鑼灣F1出口,一名深藍衫外籍男士因看見一名淺藍衫中國男子和一名青年人發生糾纏,出手阻止。期間有人要求該藍衫男子出示委任證,西人不斷追問”are you popo!一開始他說口硬,說:no!原來他雙手抓住有警棍,未能出示委任證!據聞該名外籍男士已被拘捕並送至灣仔警署。
襲警罪成 朋友代發聲明將上訴 美籍銀行律師:裁決顯示法官捨棄基本法律原則
2021/06/22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5%B2%E8%AD%A6%E7%BD%AA%E6%88%90-%E6%9C%8B%E5%8F%8B%E4%BB%A3%E7%99%BC%E8%81%B2%E6%98%8E%E5%B0%87%E4%B8%8A%E8%A8%B4-%E7%BE%8E%E7%B1%8D%E9%8A%80%E8%A1%8C%E5%BE%8B%E5%B8%AB-%E8%A3%81%E6%B1%BA%E9%A1%AF%E7%A4%BA%E6%B3%95%E5%AE%98%E6%8D%A8%E6%A3%84%E5%9F%BA%E6%9C%AC%E6%B3%95%E5%BE%8B%E5%8E%9F%E5%89%87
一名休班警前年 12 月在銅鑼灣地鐵站,追截一名跳閘男子時,任職美籍銀行內部律師 Samuel Phillip Bickett 被指搶奪其警棍,又向他打臉踩腹。Bickett 被控襲警及交替的普通襲擊罪,案件今(22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林希維指拒絕接納被告自衛說法,又指受襲警員曾表明身份,是正當執行職務,裁定被告襲警罪名成立,押後至 7 月 6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詳見另文報道)
案件判決後,被告透過朋友發表聲明,指裁決不公,表明上訴,又認為自己當時的所作所為令警方尷尬,因而遭到檢控,聲明更指,被告在警署羈留期間受到不公平對待,包括被剝奪見律師權利、缺乏醫療支援;被告甚至指控其中一名關鍵證人受賄。
《立場新聞》已向警方查詢,暫時未有回覆。
聲明表示,被告是一位美籍律師,在 2019 年 12 月 7 日制止了在地鐵站內的罪行,並且一直要求使用暴力的人士留在原地,直至警察到達。聲明指案中兩人都曾經以中、英文否認自己是警察,案發經過亦有途人錄下。被告認為,縱然案發當刻已經有充分證據可以拘捕案中兩人,但是警察仍然只是拘捕了自己。被告並指,在錄口供時,兩人都否認自己是警察,但幾個月後有其中一人改口,表明了警察身份。
被告隨後在聲明對警方提出多項指控,指警方對他進行非法禁錮(illegally imprison),拒絕向他提供溫暖衣服和醫療支援,將他關在攝氏 5 度以下的羈留室長達數小時,對他長時間審問並剝奪他跟親人、律師,領事館職員的權利。被告更指,控方故意向法院提交虛假指控,兩個重要的閉路電視片段證據被銷毀,其中一個關鍵證人更曾經受賄。被告指,自己今次被控是基於一個原因,就是「讓警方尷尬」,但他認為「讓警方尷尬」本身就不是一項罪行,如果基於這個理由就向人民提出檢控,這已經是一個嚴重的罪行。
聲明形容,法院今日的判決結果,在法律和證據上都站不住腳;又指以往同類案件被告都在等候判決期間獲准保釋,今次的裁決顯示了法官捨棄了基本法律原則,他並且對於香港的法治狀況感到難過。他表示,將會就著今次裁決提出上訴,又指不會就此罷休,直至獲得公義。
被告 Samuel Phillip Bickett 37 歲,被控在 2019 年 12 月 7 日,於港鐵銅鑼灣站近 F 出口梯間,襲擊警員 1519,此罪為襲警罪的交替控罪。被告早前自辯稱,曾以普通話詢問休班警「你是不是警察?」,休班警情緒激動大喊「不是」,其後休班警揮動警棍不斷大叫,被告認為他有精神問題,而非警務人員,故上前搶去其棍制止他,以防他傷害他人。
裁判官林希維今日在庭上指,被告自辯口供荒謬,拒絕接納其自衛的說法。綜合警員證人及閉路電視片段,裁判官認為受襲警員多次表明警員身份,是正當執行職務,被告有意使用非法武力襲擊警員,故裁定襲警罪名成立。裁判官押後至 7 月 6 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案件編號:ESCC2692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