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一縷輕煙], 19-02-16 05:18民主及公民2大黨用既字眼仍然係"可能""擔心"之類,已經煲燶哂仲咁姿油淡定,似乎係等緊政府犯錯先發圍,我5慌5擔心
- #42 [Daddy^k], 19-02-16 07:14第一個,我希望係引渡689
- #43 [kkc3], 19-02-16 07:14777專找香港人笨七
-
- #44 [kkc3], 19-02-16 07:17一條龍服務,一車運返上去,阿門
- #45 [ti], 19-02-16 07:56政府做任何一樣野都有暗中的agenda, 冇辦法信任呢個政府
- #46 [ti], 19-02-16 11:54洗頭艇合法化
- #47 [kkc3], 19-02-16 12:47到時要捉邊個有錢佬如入無人之景,重洗鬼請人行古惑用电話行騙乜。
- #48 [老吾老], 19-02-16 13:52好易中,李超人收縮蝗國超市,破壞蝗民生活,立即要引導返上去,...有無咁事?
- #49 [少理吧吧], 19-02-16 13:55中國公民在港犯案,應即時遣返內地審判。
- #50 [lrx], 19-02-16 14:02英殖港人再教育營...
- #51 [winning7], 19-02-16 16:01
大陸有法治? 等李炳權親身記者經歷話你知
- #52 [winning7], 19-02-16 16:42
【逃犯條例】不引渡政治犯到內地?多宗涉港人懸案皆「無關政治」
本港少女去年於台灣疑遭其男友陳同佳殺害,疑犯逃回香港,而港、台之間並無引渡協議。這宗轟動港、台的「拖篋棄屍」事發至今一年,港府建議修例設立一次性「個案移交」引渡機制,惟適用範圍亦包括中國內地,泛民主派擔憂若此例一開,內地政府可援引該法,引渡在港的政治犯到內地受審。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按照擬修訂的《逃犯條例》,新的引渡機制不適用於涉及政治、宗教、種族的案件,亦會確保疑犯被移交後不會被附加其他新控罪,認為新例在保障人權方面較現行條例為佳。
然而,翻查過去案例,不少具敏感政治背景的港人,在內地因非政治罪而涉案,如出版內地政治「禁書」的銅鑼灣書店股東桂民海,在泰國神秘失蹤後,就因被指涉及多年前的一宗交通意外,「主動回內地投案自首」。
在今日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李家超強調,修例並非為「拖篋棄屍」案單一事件,而是要處理現行法律上的缺陷,又指同類問題日後亦可能會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發生,香港不能任由缺陷存在。
李家超亦補充指,除了「拖篋棄屍」案外,目前尚有另外3宗港人在港涉嫌干犯殺人案件後,逃往內地或海外,以及1宗港人在海外涉嫌干犯綁架罪案件,如修例未獲通過,這些案件就不能處理。
李家超:若涉政治、宗教、種族案不會移交
泛民主派在會上對修例表示憂慮,由於擬修定的新例,亦適用於中國內地,擔心內地政府會以新機制,提出引渡香港的政治犯回內地受審。民主黨涂謹申認為,當局借「拖篋棄屍」案修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質疑為何不與台灣按國際標準商討,如均適用的國際人權公約。
李家超則指,引渡條件之一,是疑犯在外地所涉及的罪行在香港也構成犯罪,而按照國際慣例,在移交疑犯之後,該名疑犯就不會再被轉移到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此外,根據擬修訂的新例,疑犯被引渡後不可附加其他新控罪,而案件若涉及政治、宗教、種族案,則不會移交,有關人士亦可透過律師代表提出抗辯、申請人身保護令、提出司法覆核及上訴至終審法院等等。
桂民海神秘失蹤後現身 官媒指涉多年前車禍案件
然而,翻查過去案例,不少具敏感政治背景、而在內地捲入官非的港人,當局都不是以政治罪起訴。例如銅鑼灣書店股東桂民海,本身亦擁有瑞典國籍,他2015年在泰國失蹤,到2016年新華社突然發稿,稱他涉及2003年的一宗車禍,當年在緩刑期間利用他人身份潛逃,2015年「主動回內地投案自首」。
中央電視台2015年播出桂民海的認罪片段,更指他本名是「桂敏海」。但一直在瑞典的桂民海女兒Angela,公開聲稱她的「父親」本名是「桂民海」,並且指責央視「偽造她父親的名字」為「桂敏海」。
桂民海交通肇事的罪名,已在2017年10月刑滿出獄,當局指他涉及的涉嫌非法經營犯罪一案仍在查,尚未終結。桂於2018年1月,在瑞典使領館人員陪同搭火車到北京途中,被國安人員強行帶走,公安指他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對他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書商姚文田被指走私化工原料 判監十年
至於出版多本內地「禁書」的香港晨鐘書局老闆姚文田,在2013年計劃籌備出版流亡美國的作家余杰新書《中國教父習近平》,同年10月,他在深圳過關時被拘捕,直至11月被當局以走私化工產品的罪名起訴,被指涉及走私價值134萬元人民幣的產品、逃稅74.56萬元人民幣。最終他在2015年被判監10年及罰款25萬元人民幣。姚文田在美國的兒子姚勇戰,是六四事件中唯一被捕的香港學生,他曾回應傳媒查詢,認為內地以走私罪重判父親是「殺一儆百」。
王健民、咼中校因非法經營罪判監
此外,政論雜誌《新維月刊》和《臉譜》創辦人王健民、咼中校,他們二人在2014年5月在深圳被捕,十個月後,他們被控在內地編輯出版發行非法出版物,涉嫌觸犯「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接近780萬港元。兩本雜誌均在內地印刷,在香港發行。
案件在2016年審判,王健民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3個月,處罰金20萬元人民幣;咼中校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3個月,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王健民的妻子徐中雲因幫助丈夫將在香港出版的雜誌寄給內地客戶,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這兩份雜誌自由撰稿人劉海濤,則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
林榮基:把刀架在港人頸上
捲入銅鑼灣書店事件、曾被拘押內地的前店長林榮基,近日接受其他傳媒訪問時指,修例是「把刀架在港人頸上」,他稱自己被內地通緝,條例通過後自己處境危險,更擔心全港市民的處境,內地可把政治事件包裝成其他刑事罪行,要求港府移交該人。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2-16 16:42:18 - #53 [winning7], 19-02-16 16:47班保皇狗又夾埋中共政府發功
【逃犯條例】【泛民修訂全遭否決 憂可引渡到內地 比23條更嚴重】
保安局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便可將香港少女潘曉穎在台灣遭香港男友殺害一案中的疑犯從香港引渡到台灣受審。惟民主派擔憂先例一開,使中國內地政府日後可援該法引渡在港的政治犯到內地受審。毛孟靜、楊岳橋動議,分別反對今次修例適用於中國其他地區,先處理與台灣有關的修訂事宜,均被17票反對而否決。
涂謹申:影響深遠超過23條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民主黨涂謹申表示,自己關注引渡協議20多年,認為當局籍案修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質疑為何不與台灣按國際標準商討,如均適用的國際人權公約。他提到,本港法庭在審視引渡個案是只能審視有無表面事實的成立,不能確保其他地區有律師辯護、公平審判的法律制度。他形容,「影響遠遠超過23條。」涂謹申指,中國亦有簽署《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事實上中國在1998年簽署後,國務院並未提出議案,修改內地現行與公約抵觸的法律,公約亦至今仍未經全國人大審議和批准。
熱血公民鄭松泰亦質疑,當局如何界定何為政治性質罪行,如涉及國家安全、及「銅鑼灣書店書商案」,是否可向內地交人等。
公民黨楊岳橋表示,該條文附件所列明的罪行,其中包括與稅相關的犯罪,是內地加罪的常見手法。他質疑,究竟當局為何不能在修例上只處理台灣,又質疑如何保障特首在引渡問題上不受其他地區的政治壓力。毛孟靜質疑,修例的前提是承認台灣為中國一部份,台灣當局方面是否仍願意在該前提下,與港府協議引渡,以及既然按本港法律,視台灣為中國一部分,認為可在訂明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的條文上,加上「台灣除外」便可。
謝偉俊:艾未未有政治罪 亦有經濟罪
謝偉俊批評泛民是散播恐懼,以藝術家艾未未為例,除了政治性質罪行,亦不能忽略其身犯的其他刑事案。他又認為,有人對中國司法制度無信心,但據其個人經驗,現時互有協議的菲律賓,司法情況比內地更壞,「幾衰都衰唔過菲律賓。」他認為,本港向來按條例是秉承台灣屬中國的一部分,認為當局無需理會台灣是否接受。
區諾軒:疑違反1996年至今中港政府商討原則
議會陣線議員區諾軒批評,特區政府研究和商討20餘年,曾訂下初步方向的五大原則,但今次政府修例徹底改變立場,文件對五大原則隻字不提。 會議上區諾軒重提中港兩地商討逃犯移交的發展,批評今次文件粗疏。
區諾軒指,1996年,政府承諾將會就中港之間的引渡安排另行立法,而不會直接將《逃犯條例》適用於內地。
到1998年,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指出:「鑑於兩地法律和司法制度有極大差異,必須審慎行事」,並重申政府一直以「維護一國兩制和保障港人利益為首要考慮。」當年,政府建議制定中港逃犯安排時應依從「五大原則」,包括要「顧及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兩地法律及司法制度上的差異」,而最終安排亦「必須獲得香港市民接納」。
2000年,中港兩地舉行了四輪專家會談。當時有份參與會談的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紀慧玲曾公開表明:「《逃犯條例》的規定可供借鑑,但未必適宜全盤套用在香港和內地之間的移交逃犯安排」。同年保安局亦表示:會就與內地訂立的移交逃犯安排徵詢公眾。
區諾軒認為,現時李家超堅持不就修改《逃犯條例》公眾諮詢,只將十頁文件予保安局網站,並拒絕公眾諮詢。他在會上,就上述疑問質詢李家超,但李未有正面回應,區諾軒質疑,今次政府藉單一案件為契機,理據薄弱。 - #54 [winning7], 19-02-16 18:06
- #55 [Daddy^k], 19-02-16 18:09保皇狗咁熱心又快手,真係人皆可見
- #56 [Daddy^k], 19-02-16 18:18人心回歸?咁易咩
人不會認賊作父
希望共產黨早日仚家摌,永不昭生 - #57 [一縷輕煙], 19-02-16 18:22今舖誓要搏命
冇轉彎餘地 - #58 [ti], 19-02-16 19:07望美國政府儘快取消香港關係法, 攬炒
- #59 [winning7], 19-02-17 00:06
- #60 [ti], 19-02-17 08:35索性開放边境,一國一制咪算,又要用一國兩制利用香港做白手套
- 下一頁 (3 of 104)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