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1 [ronnieng], 20-07-20 13:52
- #310 [ronnieng], 20-07-19 22:50或者我用番師兄係 #299 嘅睇法,希望唔好介意。
但一如過往多次選舉時好多人一樣。在沒有公平民主的議會制度下,用公平民主的議會思維去運用選票。而且感覺良好。 - #309 [ronnieng], 20-07-19 21:55你話呢?應該係你投票時點睇佢哋可以做到乜。
最後修改時間: 2020-07-19 22:01:32 -
- #308 [lym], 20-07-19 21:41>點睇議會抗爭嘅目的
如果冒住比人話犯法的初選投票者都不能給你一點啟示恐怕我亦解答吾到。 - #307 [ronnieng], 20-07-19 21:31但不要忘記美帝和國際社會舉足輕重的角色。其實大家點睇議會抗爭嘅目的呢?
最後修改時間: 2020-07-19 21:32:43 - #306 [S.Cheung], 20-07-19 21:29#303
一段說話不成邏輯,全部冇簽確認書而被DQ,如何推論至攬炒成功?因沒跟制度DQ 你,外國不會覺得荒謬,外國不會覺得確認書」十分荒謬;相反,莫須有而被DQ才突顯荒謬。
你一大段野,完全忽略議會抗爭的原意,初選的目的。 - #305 [lym], 20-07-19 21:25這和總辭無咩分別。還未說老共DQ與否根本不在確認書。你唔玩最好,你玩兼民意沸楊有機贏才是最令老共忐忑,才會能令他在自定經己荒誕不堪的不公上忍不了手再出茅招。
- #304 [ronnieng], 20-07-19 20:57補圖
最後修改時間: 2020-07-19 20:58:12 - #303 [ronnieng], 20-07-19 20:56#299 正是我在探索的問題: 200萬+社會人如何對抗3萬+自然人。
#301 效忠基本法是獲選後的宣誓要求,確認書是僭建參選要求,必須清楚。上屆選舉/補選亦引證咗簽唔簽,同入閘無關,大家應該記得梁天琦簽「捐狗窿簽確認書」,亦不被接納。如果大家都唔簽,老共DQ所有人,攬炒成功,大家樂見其成。假如為入閘而簽署,與抗爭派便出現分裂;一旦泛民政黨少壯派被DQ,給市民觀感是政黨為了議席,最终兩面不討好。温和派系如未能説服抗争派,就要為大局齊上齊落。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抗爭派-鄒家成表態不簽確認書-胡志偉籲不必拘泥表面同調-眾人以自己方式提高民主陣營勝算/
年齡大和支持抗爭並不是停止自醒的理由。對於討論貼內出現藍絲式噪音是十分煩擾,大家多加忍耐。 - #302 [winning7], 20-07-19 18:34低Q能....你個極權政府 DQ 所有人全世界睇住, 你夠膽呀試下...佢出手DQ 你係佢仆街
你自己 ON 9 白票同棄選係自己自動放棄爭取, 幫極權拆彈
35+ 有哂民意....係度不斷宣傳白票同棄選? 你無L野呀?
又係議會無用, 白票抗爭? 要外人幫你手但自己白票同棄選, 放棄爭取?
次次選舉先蒲岀黎叫總辭, 白票, 棄選.....你問過61萬選民未呀? 你老幾呀? 叫人白票同棄選....
不斷推銷.....長氣又唚氣......依依哦俄....
最後修改時間: 2020-07-19 18:35:55 - #301 [S.Cheung], 20-07-19 18:28#298
「簽左被DQ」怎會兩面不是人?邏輯不通,參選進入這個制度的所有手足又不是人?
進入議會抗爭,預左捐狗窿,玩完初選先話唔簽?未免意氣用事,對大局没有幫助 - #300 [S.Cheung], 20-07-19 18:16#298
確認書係制度一部份,唔簽而被DQ,選舉不公的情況不明顯;簽左,選舉主任DQ 你要找莫須有理由,更能彰顯不公。
所以,小弟認為應該一齊簽,一齊唔簽對大局沒有幫助 - #299 [lym], 20-07-19 17:18在思维上可以說你沒錯。但一如過往多次選舉時好多人一樣。在沒有公平民主的選舉制度下用公平民主的思維去運用選票。而且感覺良好。
- #298 [ronnieng], 20-07-19 17:11# 296 有冇諗過簽咗又畀DQ時,兩面不是人。要簽就一齊簽,可避免分化。抗爭派入議會目的是要改變,包括立法會本體。改變要先破後立。
#297 是或不是其實冇所謂,只想指出個人獨立思考的重要性。自然人的抗争是不會否定任何選項,否則便會製造咗道德制約,局限咗日後嘅選項。見到唔少人反對,奇怪唔見有講原因,只是不停扣帽子。五毛都有錢收,但唔明點解免費幫共產黨行惡。可悲。 - #297 [lym], 20-07-19 16:48>先確立咗棄、白點解係或者唔係抗爭手段
可以係,但不如先探點解白同棄係。再比交下不。 - #296 [S.Cheung], 20-07-19 16:41我認為「捐狗窿簽確認書」係必須的,民主派尤其抗爭派選擇走入議會爭取35+已經係一種妥協,已經選擇在制度內抗爭企圖破局,唔簽確認書,你點入局?
唔簽確認書而被DQ,企圖向國際突顯選舉不公,咁大家要衡量「35+入議會」與「被DQ突顯制度不公」兩者誰比較重要,分清先後,我相信前者更重要,後者次要;否則大家初選做乜? - #295 [ronnieng], 20-07-19 16:29小小總結,我認同老共會搬龍門嘅睇法。如果佢唔想/敢搬龍門,咁呢個都係可考慮嘅手段。至於共產黨敢與唔敢,就由啲後生判斷。
- #294 [ronnieng], 20-07-19 16:12>>>#293 議會,街頭,國際線,3線決一不可!
同意,不過個人認為議會路線係包埋整個制度。
>>> #291 不能棄,不能白
正常辯證,
1. 先確立咗棄、白點解係或者唔係抗爭手段,
2. 如果係,咁乜嘢情形之下啟動。
多元社會,應尊重各人睇法,就可以避免扣帽子黨同捉鬼隊等,文革式批鬥。 - #293 [唔係阿化], 20-07-19 16:00出嚟投票咪就係抗爭一種囉
議會,街頭,國際線,3線決一不可!
70人,有邊個唔知?
選唔夠又點? 2016年夠咩? 人大有解釋人數?定解釋DQ原因?
最後修改時間: 2020-07-19 16:03:05 - #292 [ronnieng], 20-07-1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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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以來,政黨政治倡議的制度內推動的改變,只是玩緊鳥籠政治,亦係假設議會制度公平民主。玩開Change Management嘅朋友都會知道,要有真改變,必須先破後立,整個制度上嘅「改革」。唔會用激進去形容出嚟選嘅年青人,只係佢哋唔似我哋以前有咁多時間。
唔可以代表60萬+嘅初選投票市民,在議會抗爭路線上,我嗰票係投畀佢哋去「破」。佢哋都預咗最後要坐監;但作為一班有理念、理想嘅人,佢哋已無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