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4 [new68u], 20-08-19 15:35
- #403 [Daddy^k], 18-07-13 17:46十一月再有一條罪要審梁天琦
- #402 [bliss33], 18-07-13 17:44屋宇署署長係咪收到巧打得柯打- 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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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1 [DeepSea^^], 18-07-13 17:40共產黨最愛特權佳級化
- #400 [Daddy^k], 18-07-12 15:47點解律政師僭建又冇事?是否歪理?
有冇五毛共狗可以解釋下? - #399 [Japhetj], 18-07-12 15:32想告到佢出唔返來?
律政司申請重審梁天琦一項暴動罪,因陪審團早前未能就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告李諾文及林傲軒,涉及砵蘭街的一項暴動罪達成有效裁決。 - #398 [winning7], 18-06-28 14:20【專訪】哥大人權學者司馬霑﹕犯法的不是政治人物,而是政府
2018/6/28 — 11:47
盧建民、梁天琦、黃家駒被控以《公安條例》中的暴動等罪名,分別被判囚七年、六年及三年半,特首林鄭月娥強調檢控是依法辦事 — 一如 DQ 立法會議員也是依法辦事,還有將來的國歌法、廿三條 … 如果這些都是依法辦事,那法律,不知從何時開始已變成限制港人言論自由的手銬。
司馬霑 (James Seymour) 對此抱持相反意見。他認為,任何人也不應因其價值與信念而身陷囹圄。「犯法者不是政治人物,而是政府本身。」他說。更何況,就算是從政府角度講,要解決社會問題,唯一的途經,也是讓人民自由發表意見。
上月,《立場新聞》記者前往哥倫比亞大學拜訪這位人權學者。今年已經 83 歲的司馬霑精神飽滿、行動敏捷,只是對話需要助聽器幫忙。現為哥倫比亞大學魏德海東亞研究所高級研究員的他,同時兼任香港中文大學全球政治經濟社會科學副教授,也是學術期刊 Human Rights Quarterly 的編輯評論委員會成員。他曾參與多個國際人權組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中國勞工觀察 (China Labor Watch) 及香港人權監察等,多年來為港台中三地的人權狀況奔波。
關注中國多年,見證中國無數起踐踏人權之事,司馬霑仍然堅信中國最終會走向民主。
* * *
立:立場新聞
司:司馬霑
極權終會死在自己手裡
立:你是什麼時候開始研究中國的?
司:我在耶魯唸本科時,選修了一課中國前現代史。後升讀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正是在那時候,我知道自己真正對中國感興趣。在法學院畢業,我就跑到魏德海東亞研究所唸碩士。
我的碩士論文研究中國民主黨派。我整理了他們在四十年代的歷史發展,收集了當時《國民日報》關於他們的報道,還分析了共產黨對其多黨政策的政治宣傳。論文寫好以後,文化大革命卻來了,整個研究隨即變得毫無意義。就像1989年的六四 — 事情發生之前大家也是一片樂觀,一夜之間所有的希望都粉碎了。
立:所以文化大革命發生,你十分震驚?
司:沒有人預料到文化大革命會發生的。
1956 年,共產黨推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政策。那時候很美好,毛澤東叫大家儘管表達心中所想,不用擔心有任何後果,人民也真的自由表達。那時候、以至六十年代,大家對中國都是一片樂觀,知識份子想說什麼都可以。
後來人民的言論愈來愈嚴厲,毛澤東對知識份子又愛又恨。一方面他需要他們的知識與想法,另一方面又無法擔心他們構成政治威脅。終於,共產黨選擇拘捕異見人士,把他們送去勞改。直至八十年代,民主黨派重回政治舞台,我才有機會真正與他們面對面傾談。
中國近代有兩個時段曾經充滿希望,一個就是六十年代、另一是 1989 年前。在 1989 年初,我在中國廣南壯族自治區,離開的時候胡耀邦剛去世,我記得人民想要悼念他,也記得政府擔心人民悼念他。我沒料到最終會發生這樣的事。如果你告訴我六四的一切即將發生,我絕對不會離開中國。
立:所以在六四之前,你也曾相信中國的自由民主路是一片光明?
司:在 1978 年以前,我們美國人不能入境中國。在我 1978 年首次涉足中國時,對這個地方沒有任何概念,中國人也對我們沒有概念,很多中國人也是頭一次看到外國人。我在哈爾濱、長春、瀋陽,看到路旁放著一堆堆磚塊,雖然還未開展什麼建設,但我真的感覺到改革開放的先兆。正如鄧小平知道由國家控制生產沒效率,所以他提出改革 — 無論白貓、黑貓,捉到老鼠的就是好貓。後來胡耀邦到西藏講話,承認黨過去對西藏的政策錯誤,希望將來可以做好。他過身後,我們更意識到他真的很開明,至少按中國國情而言。所以我認為當時中國政治正在向好的方面走。
其實我現在也認為中國政治前路一片光明,只是我們需要點耐性。極權統治終會被其自身的重量拖垮。蘇聯用了七十年的時間瓦解,中共政權現在才剛好邁向七十周年。中共在經濟上的確成功重塑了自己,但它最後還是會被取代的。
立:為什麼你這樣有信心?西方不少媒體有指,中國發明了一套獨有的政治體制,雖是極權卻行之有效,甚至可媲美民主制度。你不同意?
司:這得看「行之有效」是甚麼意思。在經濟和科技發展上,中國的確有進步。早在六十年代,它已成功發明自己的原子彈。但中國是不是真站在科技發展的前沿?這點我很有保留。中國還是比西方落後得多,單論手機技術,美國有蘋果;在亞洲中國還不是第一,南韓有三星。
1980 年,我和黃默編輯了一本名為《第五個社會現代化:1978 至 1979 年中國人權運動 (The Fifth Modernization: China's Human Rights Movement, 1978-1979)》的文集。鄧小平上台後一年左右,人們漸漸相信自由化並開始在民主牆上表達意見,該論文集收錄了當時民主牆上的一些文章。其中一篇是由魏京生著的〈第五個社會現代化〉— 鄧小平提出四個現代化,包括經濟、軍事、農業、科學與科技;魏京生提出中國不只要這四個現代化,還要有政治體制的現代化,即民主發展。我仍然同意他的觀點。
我不知道中國何時有民主,但我知道中國必定須要民主 — 如果它想成為一個知識交流活躍的國家,如果它想解決其社會問題、貧窮問題。中共確實成功讓很多人脫離貧窮,但現時國內很多地方仍然非常落後。
中國模式非新事
立:然而最近不少學者留意到,在習近平治下,中國離民主之路更遠。
有種說法是,在鄧小平時代,他談經濟增長,追求改革開放背後的訊息是:我們也知道西方的自由經濟和民主體制好,只是需要時間實現。現在習近平的說辭大為不同:在他眼中,「我們有自己一套『中國模式』」。甚麼都是「中國式」的,「中國式民主」、「中國式自由」,中國不需要向西方學習。你怎樣看這觀點?
司:這「體」與「形」的辯論長久以來也有,我已經聽過很多次。你記得清代學者嚴復嗎?針對洋務派官員張之洞所謂「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嚴復指出「體」和「形」密不可分,二者不可能只取其一。我的一些台灣國民黨官員朋友,也曾「教育」我說:Professor Seymour,你不明白華人文化,民主不適合儒家社會 — 你看現在台灣怎樣?
立:問題是,不少人會認同中國的「形」做得不錯,而「形」的成功為中共極權政權帶來合法性。
西方民主政權的合法性多來自選舉,選舉代表人民授權;中共政權的合法性卻是來自經濟增長 — 亦即是說,只要能讓國民賺愈來愈多錢,政府就是好的。這樣的情況下,民主根本不必要。
司:這正是民主政治討論中最重要的一環。我們美國也是一樣的,如果美國未來兩年經濟表現好,人民還會再選特朗普為總統。克林頓也是這樣,當對手都在想外交問題、醫療保險,他說﹕「It's the economy, stupid.」,結果他不也兩度當選美國總統嗎?
立:似乎歸根究柢那是個人類價值觀的問題。你這樣關注人權,但可能說到底如果經濟好,人權甚麼的根本沒人在乎。
司:確實,對知識份子來說這可能是個難題 … 我不打算假裝我對中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政策了解很多。我對中國應否跟隨美國政制根本沒有答案。事實上我也不打算告訴任何國家該行怎樣的體制。我只想告訴他們:讓你的人民說話,讓你人民的聲音被聽見,受他們問責 — 這就是解決問題的開端。
我對人權問題的興趣是從 1979 年台灣發生美麗島事件開始的。當時國民黨政府大舉逮捕黨外人士,很多我的朋友也被捕了。後來國際特赦組織派我去台灣,游說政府釋放美麗島事件中的政治犯,我就在那時開始為人權問題奔走。今天,「人權」的意思變得更廣,包括社會不同邊緣社群的權益。但我對「人權」最純粹、狹義的理解就是,人不能因為價值觀和信念而被囚禁。國際特赦組織是個十分嚴格的組織,它只集中在政治囚禁這單一議題上。我不知道這孰好孰壞,但可以肯定的是:釋放政治犯,讓他們自由表達,社會的種種問題才能找到出路。
犯法的不是抗爭者 而是香港政府
立﹕那麼你怎樣看近日梁天琦等多名社運人士被判入獄的事?
司﹕首先我認為剝奪游蕙禎等人議員席位的法律理據十分可疑。政府似乎是根據他們簽署確認書和宣誓時的誠懇程度取消其議員資格,然而這兩件事都不是確鑿事實,而是任人解讀的。政府不需要去估計一個人怎樣才算「誠懇」。
任何人宣誓向中國效忠的同時,他們都應該能夠保留自己的言論自由。這是香港法律賦予的人權。而當人們只不過是追求自決,亦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香港法律均奉為奉為圭臬的權利,言論自由就更不容置疑。《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給予香港人自決權,所以提倡獨立本身不會是犯法的。所以犯法者不是政治人物,而是政府本身。再者,法庭要聽從人大釋法,似乎亦違反了《基本法》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而比言論自由更重要的是,香港人應該有權透過選舉選出代表他們的人。如果連這權力都被否定,那就是民主被否定。同樣,這也是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
至於把這些人物判以漫長刑期,就算技術上是合法的,它也是低劣的司法判斷。畢竟這些人只是根據他們的信念去做他們相信的事。漫長刑期較之於以案件事實作依據,似乎更有殺雞儆猴之意。確實,香港異見人士今後要更小心為他們的抗爭做選擇了。 - #397 [Daddy^k], 18-06-28 00:11最好笑,公安法係當年在六七暴動後訂立,防止左仔再攪事,現在竟成為左狗手上一把亂刀,世事就是如此諷刺。
- #396 [neontetra], 18-06-27 23:35
2018年6月11日 星期一
【短片:暴動罪判刑】
涂謹申指梁天琦判刑 不應與被判無罪罪行證據混為一談 (18:46)
前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裁定暴動罪及襲警罪成,在高等法院判囚6年。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判刑過重,又質疑法官將已被陪審團裁定不成立的煽惑暴動罪中所涉及的證據,考慮在暴動罪的判刑中,並不公道。
涂謹申認為,法官判刑時考慮早前被陪審團裁定不成立的「煽惑暴動罪」中所牽涉梁天琦組織暴動的證據,並不公道,也是原則上有錯誤。
他指,法官在判刑時應考慮梁天琦參與暴動時的行為,但不應與已被判無罪的罪行,及另一條襲警罪中的證據混為一談。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611/s00001/1528712406820 - #395 [neontetra], 18-06-27 23:31
不知比例的法官只是酷吏(文:王岸然)
By 本土新聞 On 六月 17, 2018
筆者評論法治,與評論政事比較,已是特別持平。一些觀察、一些無法證實的推論,總會先行說明。筆者一直質疑彭寶琴審理梁天琦的旺角暴動案,是懷有政治使命,要設法令他入罪,入罪後再加重判,形成先例,以收阻嚇之效。
這些指控從來嚴重,帶有刑事中傷風險。判刑一出,筆者反而釋然,以往對她的批評是不是冤枉;是否過分,公眾自有公論矣。
法官只以制度作擋箭牌
筆者的憤怒不會比任何人低,這一刻在歷史中,是特別的一刻,是轉向的一刻,是由法治社會轉向人治社會的一刻,是由西方法治思維回到中國法家思想治人的一刻,更應冷靜面對。
本土派面對最壞的法治也不過如是,以後避重就輕,轉進圖強,把社會導向正軌,拒絕屈服和妥協的態度,才是最對得起所有為香港作出犧牲的義士的正確態度;這一刻還在冷嘲熱諷、還自顧標尾會搵錢搞移民的人,才是最不義的人。
這一刻的持平,是要等待梁天琦的上訴。當然有相當數量的旺角案有上訴空間,但由於泛民的不義,什麼「正義基金」只為自己友的公義而設、為自己人打JR官司與上訴而設。涂謹申之流的泛民律師,早早表態支持旺角所謂暴動罪的重判是「合適」;泛民以放棄不理,甚而指示圍內言論打手抹黑旺角義士,以交換跟專政者改善關係,以交換自己可以繼續食政治飯而不被隨意DQ,已經是彰彰明甚、路人皆見的事實。
明白便好,立根於本土利益的泛本土派本應有自求多福、奮發圖強的精神準備。新世代追求命運自主的,皆是泛本土派,未來的香港一定是他們的,泛民注定會被淘汰的,今天所發生的事只是過程的一部分,筆者並無悲觀的理由。梁天琦案基於各方關注,去到國際的層面,不上訴也不行。
畢竟所有旺角事件的判案的最高層次,暫時只是去到高院原訟庭彭寶琴審理這一案,上面還有兩級法院可以撥亂反正;就算上訴需時,上級法院有正確的新原則之時,很多義士已經冤枉受刑一段時間,但新原則的確立,惡法被修正,總可以還受刑者一個公道。
上訴庭與終審庭若選擇為彭寶琴的酷吏式法治背書,那就是司法的共業,也就是文明爭取改變的盡頭,港人起而革命以改變社會,就符合歷史與自然公義。
量刑從來是法官的責任。以筆者所知,除了謀殺案要判終身監禁之外(那是強性判刑,即Mandatory Sentence),極大多數刑罪如何量刑,是法官的責任,也是一項政策性的考慮,所以筆者不會容許任何法官以制度作擋箭牌而逃避良知的責任。
現代文明的法治,特別是普通法,是有普世標準為依據的,是法制與法制之間互相參考、互相影響的。彭寶琴要率先建立香港例外,有中國特色的「尚刑」法治原則,是自甘把尊貴的法官身份降級為法家的「酷吏」,是自己的選擇,也是個人的責任。馬道立領導下的上訴制度若為她背書,也就同為酷吏,以這樣的身份被記入史冊。
專政者沒反省治港不足
文明法官與酷吏的分別也簡單不過,所有文明的司法從業者在判斷刑責與刑罰的關係時,皆依從一個原則,就是應合乎比例(proportionality),這一量刑原則作為一個法理概念,可以是論文題目,寫上幾萬字解釋也不會多,所以本文也只是簡單帶過,往後大有機會再寫長文介紹。
簡單來說,合乎比例只是人人皆懂的常識,並不是高深概念,彭寶琴與馬道立亦不會不知;知而不依從,而且只在旺角案不依從,當然別有用心,另有考量了。
合乎比例的原則,以英國先例的一句話形容:你不能用打樁機去碎核桃(You must not use a steam hammer to crack a nut)【註】。這一原則,可以追溯到遠古的《巴比倫法典》。眼前的例子是,彭寶琴因一名衝動的年輕人盧建民向警員掟了幾次雜物,連輕度的損傷也沒有造成,便判他7年監禁。
法理的評論恐怕以後會更多更密。筆者在本欄論法律的歷史雖然悠久,但已經由從前在案例中尋找精采意見的介紹,變為篇篇皆在質疑法治能否再保持、能否為港人所依靠,想來也可悲。人愈老,變得愈激進,由愛國者變為支持港獨,只能嘆句「子非好辯」。
不論中共願與不願,馬道立想與不想,旺角騷亂本質上是小事化大。專政者於「雨傘革命」後,本應反省治港的不足,反省為何港人在2008年後,每年對中國的認同皆逐年下降,終於爆發街頭動亂,引出港獨思潮,一發不可收拾。
今天面對港人的離心離德,應對的手法不是理解疏導,而是用強權、用陰謀詭計、用不光彩的手段、用「港奸」及酷吏治港、用高壓手段逼港人放棄民主的訴求。筆者簡單回顧,過去20年的中港關係一直變差,終引致年輕人上街以武力反抗。
旺角騷亂想以司法暴力告終,是不可能了結的。這事件新一代的香港人應切記不忘,應視之為本土歷史的重要里程碑,監房之外的人,不能代義士分擔苦難,但為他們平反,所有文明的港人皆有責任。
整件事從來不清不楚,那一夜小販事件何以出動防暴隊?何以幾個警員不先撤退,反而選擇挑戰幾百名情緒激動的年輕人?為何事後政府不作研究報告而且拒絕立法會調查?這會否根本上就是一件「國會縱火案」?
註:R v Goldstein(1983)
http://www.localpresshk.com/2018/06/oppressive-official/ - #394 [Daddy^k], 18-06-27 23:03彭定康先生仗義執言。
- #393 [一縷輕煙], 18-06-27 20:52彭定康再批公安條例 暗諷林鄭無資格講法治 促解釋為何不遵從聯合國公約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涉及旺角騷亂,被判暴動罪罪成被判囚 6 年。前港督彭定康日前批評香港《公安條例》被人作政治利用,引來中國外交部及特首林鄭月娥開腔反擊。前港督彭定康今日撰文,再度指出《公安條例》有違國際公約,不點名「暗串」林鄭等人在教導別人何謂法治之前,應該先開腔批評北京跨境綁架港人的行為。
促港府解釋何不遵從聯合國公約
彭定康表示,在數月前有人質疑他在黃之鋒案中攻擊法官,現在又再被人質疑他在梁天琦案中批評法官。他澄清在黃之鋒案中,他批評的是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作出不明智的政治決定。至於在梁天琦一案上,他批評的不是法官判決,而是批評《公安條例》的存在,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他指在六七暴動後,不記得殖民政府有動用過《公安條例》。在九十年代中期他希望改革《公安條例》以符合國際標準,但北京最終拋棄了這些建議。彭定康表明,認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13年針對香港發表的報告,當中關注《公安條例》部分條文,尤其是「擾亂公眾秩序」及「非法集結」,可能會過度限公民權利。該報告又關注近年針對示威者的逮捕及起訴個案增加,以及在示威期間警察使用攝像機的情況。
彭定康表明,香港政府應該要出來解釋,為何不遵從聯合國的公約,否則將難怪很多人擔心,下一步政府會推動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的立法。
暗串林鄭應先批評北京 才有資格談法治
彭定康早前曾發文評論梁天琦一案,批評暴動罪所涉及的《公安條例》,立法條文含糊不清,定義或被濫用,不符合聯合國的人權標準,「令人失望的是,(公安條例)現時被政治利用,用於重判民主派和其他社運人士」。
事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表明,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和特區的司法。特首林鄭月娥亦反指,有人批評案件是政治檢控、或政府是利用法律去重判社運人士,說法等同「如果法庭裁斷係啱佢心水,依個就係司法獨立,法庭裁斷唔啱心水,就係被政治利用。」林鄭月娥認為,有關言論傷害香港的法治精神,等同摧毀香港整個法治制度,她對此表示極度遺憾。
如今彭定康在最新的文章中,不點名反駁外交部及林鄭的說法。他揶揄這些人若果夠膽開口批評北京在香港跨境執法,公然違反香港自治的話,他們教導他人何謂「法治」時將更有說服力。
他反問,如果沒有人對香港日漸緊縮的自治及自由感到緊張,為何會有這樣多受人尊敬的老人和年輕人開腔,向外界說明目前香港的情況。他表明仍然相信香港法治的未來,而相信港府亦抱同樣希望,「如果是這樣,政府應該採取行動並澄清,以確保其亞洲法治中心的地位」。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BD%AD%E5%AE%9A%E5%BA%B7%E5%86%8D%E6%89%B9%E5%85%AC%E5%AE%89%E6%A2%9D%E4%BE%8B-%E6%9A%97%E8%AB%B7%E6%9E%97%E9%84%AD%E7%84%A1%E8%B3%87%E6%A0%BC%E8%AC%9B%E6%B3%95%E6%B2%BB-%E4%BF%83%E6%B8%AF%E5%BA%9C%E8%A7%A3%E9%87%8B%E7%82%BA%E4%BD%95%E4%B8%8D%E9%81%B5%E5%BE%9E%E8%81%AF%E5%90%88%E5%9C%8B%E5%90%88%E7%B4%84/ - #392 [bliss33], 18-06-26 17:03巧理解釋囚淫士嗰種心態,茅啖巧食太耐出返來會亂咁食嘢,耐茅人聽企鳩噏出返來就亂噏。 把蝗政權口舌同私人企業去比較已犯謬誤,彼此唔同背景唔同因而財務結構唔相同,經營方針亦大不同,蝗企可以肆無忌憚去燒「人民」幣只為政權生存,私企經營者資本有限及為利混為一談。
再把靠銷路收費「報章」去同免費派發報章相比係另一謬誤,然後謬論兩者刀係免費派發(本來靠銷紙為收入)嘅同本來就係免費派發嘅私營機構出品比,後者唔再經營歸究免費任取。 - #391 [gy2004], 18-06-26 09:55#298
bliss33
大公、文洭摆系屋村食肆有乜出奇,爽报仲请人周街派添,最后咪又系摺埋。 - #390 [gy2004], 18-06-26 09:54Dlbf
被禁言我都未惊过,唔似你,出街都要戴番个头盔咁惊死,惊死就咪出街啦,以后出街记得戴头盔呀。卡卡卡…… - #389 [gy2004], 18-06-26 09:53#296
dlbf
dlbf师兄,话你系精人真系无错,依家咁多人掟石,你出街戴番个头盔真系安全好多架。卡卡卡…….. - #388 [gy2004], 18-06-26 09:10#386
乜咁快骨头就打鼓喇,咁行路都要小心啲,因住扑亲就手尾长囉。 - #387 [gy2004], 18-06-26 09:06I was already back but did not show up because I am busy. I work hard and play hard. How about you? Keep killing time with review 33 everyday?
最後修改時間: 2018-06-26 09:07:41 - #386 [bliss33], 18-06-26 00:13忠告各位觀眾,李三腳功夫多年鍛練,切勿模仿,苦尾腳掃場巧易受傷,復元需至少七日^_^
- #385 [dlbf], 18-06-25 22:53Welcome ba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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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擬申請「假釋」, 若獲批最快明年1月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