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82 [亨利二世], 26-03-04 22:52
- #2481 [lym], 26-03-04 12:49放棄高薪也沒甚麼罷。有些人連自己個人的自由都捨棄又怎計?
- #2480 [亨利二世], 26-03-04 09:32假香港人的英國血淚史
本來只想在 X(即之前的Twitter)上看看伊朗局勢,但陰差陽錯,卻看到了一個熱度比伊朗話題更高的帖子。全知全能的演算法大概覺得我是華文假資訊的理想受眾,居然派給我一位「年薪180萬港幣」的「前香港媒體總監」在英國超市搬貨的短片。
點開一看,厲害了,87萬瀏覽量!這流量把什麼伊朗戰況都拋離九條街,評論區更精彩,滿屏的簡化字留言指指點點,有些比較持平理性,但也不乏對香港人的冷嘲熱諷,如「一个背叛自己民族国家的垃圾」、「这些人脑子坏了,只能送到西方国家当苦力」,諸如此類。
發帖的帳號叫「亞洲金融 Asia Finance」,短片的說明文字是這樣寫的(我把它轉成正體中文):
「她叫馮明媚。之前在香港做媒體總監,年薪180萬港幣;現在英國超市理貨,稅後2100磅。從歷史長河來看,現在評判馮明媚的選擇,還為時過早。40歲的馮明媚,在20歲開始當記者,採訪過成龍周星馳,35歲成電影公司宣發總監,39歲獲得聖安德魯斯大學獎學金,到英國讀電影碩士。雖然目前在英國超市搬貨。相信用不了多久,馮明媚會找到自己的位置。
「反修例事件以來,已有至少近30萬人移民至英國、加拿大、澳洲及台灣等地。流失人士包含高學歷人才、哲學博士以及世界前50名大學畢業的專業人士,主要流向英國和新加坡。香港面臨嚴峻的人力短缺,經理、主管及專業人員缺口達15,000人。亞洲金融預測,預計到2028年,香港整體人力短缺缺口將擴大至約18萬人,熟練專業人員尤為短缺。」(注1)
看完這段話,你有什麼感覺?我身為土生土長港人,直覺告訴我:假得離譜。香港有個叫「馮明媚」的娛樂記者,還入行近廿年?聞所未聞。前電影公司宣發總監,年薪180萬,理應有點積蓄,需要在英國超市搬貨維生?於理不合。問了一些香港資深電影圈朋友,個個都答:「唔識喎。」人起朵你起朶,無人識你呀!
上網一查,狐狸尾巴露出來了。這位馮明媚女士以前確實是娛樂記者,但她只是廣州的記者,也確實曾是宣發總監,但工作單位是「珠江電影集團」。她的職業生涯一直都在大陸,是不折不扣的大陸人,跟香港一點關係都沒有。那馮明媚是在擺拍騙人嗎?也不一定。我發現她在抖音開了頻道,記錄自己在英國留學的生活。她似乎在讀碩士,但沒拿到獎學金;她似乎經濟拮据,為了生活才去農場和超市打工。
以我所見,她在抖音沒自認香港人,也沒吹噓年薪180萬。但不知何解,她在超市打工的抖音片,竟被「亞洲金融 Asia Finance」拿去移花接木,加油添醬,包裝成一個「落魄的移英香港電影人」故事,不單在X上收割了近百萬流量,還欺騙了廣大同胞——留言奚落香港人的中国網民,完全沒想過自己嘲諷的根本是一個大陸人。
值得注意的是,這帖文也不是全然胡說八道,而是令人防不勝防的半真半假。關於2028年香港人力短缺、主管及專業人員職位缺口達15,000的數據,居然是老老實實取自香港勞工及福利局2024年11月發布的《2023年人力推算報告》。問題來了:為什麼要煞費苦心編這種劇本?
我認為目的很簡單,就是向以下兩類人做「洗腦」宣傳。一類是想「潤」到海外的大陸人(大多數香港人應該看不到這帖文),訊息就是:「看到了吧?年薪 180 萬的香港精英去了英國也得搬貨,不如乖乖待在祖国享受『幸福生活』吧!」另一類是有能力填補香港人力空缺的大陸人,帖文的訊息是:「香港現在專業人才缺得要命,職位空着等你們呢,趕緊過去做『新香港人』吧!」
但我想說的是:不管是香港人抑或大陸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馮明媚在廣州當總監也好,在英國搬貨也罷,那是她為了理想付出的代價,是她選擇的人生。最可恥的,是那些躲在鍵盤後面,利用別人的生活片段編造謊言、嘩眾取寵的操盤手。他們不在乎真相,只在乎流量;不關心個體,只關心立場。當然,如果馮明媚是知情而願意配合宣傳的「演員」,她就更加可恥——若非同謀,馮女士應該投訴侵權。
順帶一提,看到這個簡體中文媒體明明在做假,也一絲不苟引用港府官方資料,這一絲「求真」精神幾乎把我感動到了。希望這種從大陸「搶人才」的另類宣傳片,不會是由香港納稅人支付「廣告費」吧。
注
1 X「亞洲金融」的原帖:
https://tinyurl.com/y6t7db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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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的假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posts/70863361
圖/ 「亞洲金融」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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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79 [天富仔], 26-03-02 09:18應該只係想藥效能維持至中期選舉。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3-02 09:18:16 - #2478 [lym], 26-03-02 08:32如果真係借用來沖喜,藥效吾會持久。而且後續重未可料,如有咩大既副作用出來,D人又會埋怨。
- #2477 [sbug], 26-03-02 08:29日本新聞話今次打伊朗其中一個決定性原因係侵侵要抽身性醜聞. 同埋民望而家太低, 琴日做咗美國民意調查, 即刻上升返
- #2476 [Spong], 26-03-02 08:07除咗「小粉紅」收皮;
一向以來祇要見到網絡有「侵侵」負面新聞嘅「R33左膠」就會成身抽筋同埋勃起第一時間貼文嘅會員,最近都靜晒少出咗聲。 - #2475 [亨利二世], 26-03-02 00:27一舉被轟破的,還有中共大外宣
美、以聯軍對伊朗發動大規模空襲,狂風掃落葉,一夜之間,獨裁頭目哈梅內伊死了,包括伊朗武裝部隊總參謀長穆薩維和國防部長納西爾扎德等40名伊朗官員,也都死了。戰爭後續如何,不得而知,但有一件事已經很清楚:伊朗花費重金從中国、俄羅斯引進的防空系統,只是買了個空氣,而中共的軍事大外宣,已經淪為一個史詩級笑話。
2月26日《Defence Security Asia》才有篇報道,題為「China Arms Iran with 700km Anti-Stealth Radar Capable of Tracking F-35 and B-2 — YLC-8B Transfer Redraws Middle East Airpower Balance」,內文大致說:中国向伊朗移交YLC-8B戰略雷達,其探測距離達700公里,擁有強大的反隱身能力,能追蹤美國的F-35、B-2等先進戰機,且具備高機動性及抗電子干擾特性,顯著提升了伊朗防空網的反應速度,此舉被視為中伊戰略協作升級,中国藉着高端技術輸出,打破西方在中東領空的「隱身霸權」,迫使以、美兩國必須重新評估未來軍事行動的風險。
單看這篇字字珠璣的報道,本來是足夠讓小粉紅高潮至少十天的。事實上,只要你去百度隨便一搜,就可看到無數軍事或非軍事的媒體、網紅,近日都在拿這篇報道大做文章,各大戰狼搖旗吶喊,說什麼「要打就狠打,专灭F-35」、「美国不敢打伊朗了」、「伊朗的底气是中国给的」,諸如此類,真是天下的飛機都被他們打光了。可惜現實是殘酷的,高潮才兩天,美國就轟轟烈烈打伊朗,還順勢劈里啪啦打腫了中国戰狼啦啦隊的臉。
屠殺人民的哈梅內伊被宰掉,好比董卓當年被燃臍,當然大快人心,但代價是不輕的:伊朗政權勢必報復,而戰火中也必有無辜平民(包括孩童)喪命。至於一輪翻天覆地的轟炸過後,伊朗將走向何方,仍是未知之數。但歷史一向是暴烈的,人類亦非只講理性,所以面對令人髮指的暴政,古代人民會喊「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現代人則發出「攬炒」呼聲。死有輕如鴻毛,重如泰山,要去做的,天打雷劈都要做。為什麼有伊朗人民盼望美軍,若大旱之望雲霓,理由相信不難理解吧。
世事幻變,吉凶倚伏,《淮南子》有句話說得好:「禍與福同門,利與害為鄰,非神聖人,莫之能分。」我不是「神聖人」,更沒有水晶球,不知道這一回美以聯軍空襲伊朗,到底會不會令伊朗甚至全球變得更糟,但僅就台海局勢而論,暫時我是樂觀的。習近平看到他小弟哈梅內伊的下場,以及中国防空系統的「威力」,他應該徹夜難眠了。至於中共向來最強大的武器,即「嘴炮」,如今在美軍所展示的實力面前,也再無用武之地。
經此一役,伊朗獨裁者死掉,中共的認知戰場也崩了半壁江山。現在習近平唯一可以做的,大概是趕快再禁一次〈可惜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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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最害怕的「Sir, this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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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Defence Security Asia
- #2474 [bigleung], 26-02-27 20:41
秦檜在鹿年9up! - #2473 [lym], 26-02-27 12:28以入罪為目的,判詞只係形式上9up。
- #2472 [亨利二世], 26-02-27 12:01在香港,退保比危駕傷人更大罪
郭鳳儀的69歲父親郭賢生,因打算取消一份他在27年前為兩歲女兒買的保單,早前被裁定「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今日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處被告監禁8個月(詳情可參看我上篇文章〈郭賢生犯的法,李運騰也不明白?〉)。
鄭念慈在「判刑理由書」稱,量刑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被告的行為會否令到潛逃者繼續潛逃,並不存在任何『連坐』或集體懲罰的情況,更與被告及潛逃者是否親屬無關」。但細看案情及判詞,鄭的講法根本站不住腳,甚至自相矛盾。
鄭念慈自己在判詞中明言:「本席認為,被告的女兒對涉案保單沒有多加理會,因此被告的女兒會因為處理涉案保單而選擇返港的機會很微⋯⋯」即是說,不管有沒有人處理那份保單,郭鳳儀都極不可能為此返港。那麼「潛逃者繼續潛逃」與被告的行為何干?
然而為了判郭賢生罪成入獄,鄭念慈轉頭卻說:「被告罪責嚴重,因為他的行為,企圖使他的女兒仍在潛逃期間,其資金有機會動用或移轉,加增他的女兒拒絕回港受審的機會⋯⋯」上一句才說被告女兒不在乎保單,下一句卻說被告幫她處理,就會減少她回港的機會,前言不對後語,這個鄭念慈似乎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根據這種邏輯,假如郭鳳儀在香港留下一個豬仔錢罌,家人見她不回來就扑爛它取錢,應該也要被關進牢獄了,因為法官也可以說:「雖然郭鳳儀為了處理豬仔錢罌而返港的機會很微,但被告依然罪責嚴重,因為他的行為,企圖使郭鳳儀的資金有機會動用或移轉,加增她拒絕回港受審的機會。」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
郭賢生被定罪且判處監禁,我認為當然是連坐,是冤獄,跟他是郭鳳儀爸爸的身分有關。
鄭念慈再三強調本案控罪目的,「就是令潛逃者在潛逃期間,沒有人可以處理其資產。」那麼教唆郭賢生代女兒簽名的保險經紀鄭蔚儀,何以不被檢控?更奇怪的是,如果那份保單真是郭鳳儀擁有和控制,2024年12月她被港府通緝時,AIA還可以合法「處理」這份保單嗎?但AIA和鄭蔚儀均沒被檢控,只有郭鳳儀的爸爸被抓,這不是連坐是什麼?
郭鳳儀成年後,從未簽署該份保單的轉移權益信,保費亦一直由郭賢生負責供款,郭父cut單明顯只想取回屬於自己的錢,綜觀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他明顯沒想過自己在「處理潛逃者財產」,更談不上有任何犯罪意圖——順帶一提,這類「国安罪」連犯罪意圖也不用證明——這樣也要坐牢8個月,不是冤獄是什麼?
今天還有一則值得關注的法庭新聞,就是黎智英與壹傳媒前行政總監黃偉強的「欺詐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期。兩人被控違反租契,容許黎名下的顧問公司在將軍澳蘋果大樓內營運,「欺詐」了大樓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於2022年被裁定罪成。
黎、黃分別判囚5年9個月及21個月,黃偉強早已服刑期滿。上訴得直固然是好事,但兩人都已坐了冤獄,情況就像「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一樣,鄒幸彤等人坐滿刑期後,才讓你成功翻案。這樣的手段,既可營造「香港仍有司法獨立」的印象,同時也不妨礙利用法律懲罰政權的眼中釘。
以上諸案,不管法庭說什麼,都是政治冤獄。拒交資料,判囚4.5個月;違反租契,判囚5年幾;取消保單,判囚8個月。今日香港,只要胡亂扣上「国安」帽子,什麼芝麻綠豆小事都可上綱上線,反而真正禍害人命的,如站在馬路中心攔截電單車導致車手死亡的海關關員,就無條件獲釋,那個危駕導致途人變「長短腳」的督察姚新燊,則輕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於全港皆知涉犯危駕罪的「立法會議員」陳家珮,事隔一月,依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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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賢生犯的法,李運騰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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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的真實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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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郭鳳儀Threads
- #2471 [Ming Sir], 26-02-25 13:03A哎A 好嘢吖!
- #2470 [olddude], 26-02-25 12:06腳按係天下無敵之法,除咗可以由話事人任意interpret ,拉人、控告同審喎個都係同一鼻孔出氣的,佢要你死,你可不死?
- #2469 [天富仔], 26-02-25 11:39所以話若不加入自我認知,單看當地發粟真係冇乜嘢可討論,下下度身訂造嘅發粟,唔啱使仲可以色埋發,仲有鬼嘢可以講咩?
- #2468 [lym], 26-02-25 11:31要砌就講乜都冇用架啦。
- #2467 [ivchan123], 26-02-25 11:22假設份保險係屬於郭鳯儀嘅資產,咁當佢被通緝時保險公司要求供款人繼續供款,咁保險公司又算唔算教唆及強迫供款人資助被通緝人士呢?
- #2466 [nogoldear], 26-02-25 10:38"到了2015年郭鳳儀年滿18歲時,保險公司曾向她發出權益轉移信,但郭鳳儀從未簽署。"
郭女沒簽名, 咁邊有權益轉移到? 呢份保險權益咪唔屬於敦女? 保險條例/法律上, 呢份保單係咪師屬於佢老豆既財產先啱 ? 咁郭父係處理緊自己既財產, 邊有犯國安法? 唔通D法官冇法理邏輯 ?
做保險既師兄, 點睇?
郭父在保險經紀教唆下冒簽, 二人犯既, 同國安法無關架. - #2465 [lym], 26-02-25 10:10你和我認為郭生無辜没用的,現在有不可抗力的假借法律老砌!
- #2464 [亨利二世], 26-02-25 08:36郭賢生犯的法,李運騰也不明白?
最近,香港法院裁定69歲的郭賢生——被指「勾結外國勢力」而遭通緝的郭鳳儀之父——「處理指明潛逃者財產」罪成。這是2024年3月所謂「23條」生效後,首宗「潛逃者」在港家屬因處理家庭資產而被定罪的案件。法庭的裁決,可視為一種透過「連坐」以實行跨境鎮壓的手段。
稍為回顧一下案件背景,你就知道裁決有多荒謬。1999年,郭賢生為年僅兩歲的郭鳳儀在AIA買了一份「升學儲蓄」保單,之後供款十幾年,累計有1萬多美金。這原是很單純的家庭理財計劃,跟所謂「国家安全」風馬牛不相及。到了2015年郭鳳儀年滿18歲時,保險公司曾向她發出權益轉移信,但郭鳳儀從未簽署。
2023年郭賢生辦理離婚時,仍將這份保單列為個人資產,可見他始終認為這筆錢歸自己所有。到了2024年12月,政府正式刊憲將郭鳳儀列為「23條」下的「指明潛逃者」,相關禁制機制隨即啟動,這份保單忽然成了法律上的「非法」資金。2025年1月,郭賢生打算退保取回供款,於是聯絡其保險代理鄭蔚儀。鄭非但沒提醒客戶有法律風險,反而教唆郭代女兒簽名,涉偽造文書。
後來鄭蔚儀向国安處舉報(因此警方豁免起訴她欺詐及偽造文書罪),導致郭賢生在2025年4月被捕。他在警誡下坦言知道女兒被通緝,但強調保單由他供款,認為有權「cut 咗佢」取回自己的錢。經審訊後,本月11日裁判官鄭念慈裁定郭賢生「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將於2月26日判刑。目前辯方正以「無證據顯示資金流向女兒」為由,爭取非監禁刑罰(如社會服務令)。
看了事件始末,我當然認為郭賢生是無辜的。首先,郭賢生明顯認為保單結餘是自己的資產,因為郭鳳儀從未交過保費、成年後也從未簽署確認繼承保單。他大概因為知道女兒被通緝,無望再回香港,才打算填表退保,取回屬於自己的錢。一切都合情合理。更明顯的是,他根本不知道一個普通的「cut單」動作已犯了「国安法」——不然身家遠不止一兩萬美元的郭,會為了這戔戔之數而惹官非嗎?
「23條」在2024年3月23日生效後,不知道多少正常市民會把它當成聖經般捧讀?誰有興趣鑽研其中「第90(2)(b)」(即郭賢生被控的罪)說了什麼?讓我在這裏抄給大家看看:「除獲根據第97條批予的特許授權外,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亦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
水蛇春咁長的條文,你之前看過嗎?我沒有。郭賢生有沒有看過,我不知道,但一般人就算看了,亦不一定明白,遑論記得。看去年法庭新聞,我懷疑「国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也可能對此不甚了了。2025年5月20日,被捕後的郭賢生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其間法官李運騰問控方:
「設身處地,如果你係佢老竇,你想攞返啲錢,你會點做?」
控方答:
「我會根據條例,同保安局局長講聲,我攞返啲錢。」
(見《法庭線》報道〈郭鳳儀父被控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 獲高院批保釋 辯方指屬血緣非政治聯繫〉,2025-5-25)
奇怪,李運騰為何有此一問?難道他沒看過我上面抄錄的「第90(2)(b)」?該條文一開始已說「除獲根據第97條批予的特許授權外」,任何人不得處理潛逃者財產。如果李運騰熟悉「23條」法例,應該知道第97條批予的特許,正是向保安局局長申請,無需多問。假如身為「国安法官」的李也不熟悉「23條」,像郭賢生般的普通市民就更不可能了解。
但即使郭賢生向保安局局長申請,就一定獲批嗎?也不見得。看看第97條原文:
「(1)保安局局長可應申請批予特許,准許作出第90、91或92條所禁止的作為。
(2)保安局局長除非信納在有關個案的整體情況下,根據第(1)款批予特許屬合理和必需,而且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批予該特許。」
保安局局長只要認定「退保」並非「合理和必需」,就有權拒絕郭的申請了。但無論如何,不論是無辜的父親郭賢生,抑或教唆客戶犯法再做金手指的鄭蔚儀,都顯然不知道「23條」有何陷阱和「奧妙」,否則有義務提供專業服務的金融機構AIA,何不一開始就建議郭賢生向鄧炳強申請「退保特許」呢?
「23條」的法律邏輯,本來就不是普通人能夠理解的。殺人越貨、強暴縱火,誰都知道是犯法,但「填表退保」取回自己的供款——其中沒證據顯示要藉此資助潛逃者——在任何明理的人眼中都不可能是罪行。
孔子有一句關於從政之道的話,是「不教而殺謂之虐」,意思是:凡實施新法令,必先反覆教導人民,確保大眾都一清二楚,之後若有人明知故犯,才把他繩之於法;若不加教育就誅殺人民,叫做殘虐。
郭賢生這次被定罪,正是特區政府「不教而捕」的案例;若再判以監禁,那就是徹頭徹尾的「虐」了。不要忘記有個叫姚新燊的督察,因危駕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去年罪成也不用坐牢,僅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兩年而已。退一份保單又有多大罪?明天郭賢生案判刑,希望法庭尚有一點兒公道吧。
願郭家父女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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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郭鳳儀FB
- #2463 [lym], 26-02-23 17:27一定要拆,因為吾想人再記起再提起。數字都敏感,何況實物?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2-23 17:28:19 - 下一頁 (1 of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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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背景的《南華早報》3月1日刊出一篇報道,題為「Inside Xi Jinping’s new guide to promoting Communist Party officials」,介紹中央文獻出版社上月出版的一本書,其內容是習近平「金句」摘錄,主題圍繞中共幹部的考核。《南早》沒報道書名,但我查到那是《習近平關於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論述摘編》。
有趣的是,《南早》摘述該書的內容,主要集中在習近平警告幹部,不要推動那些負債累累的「大白象工程」,其英譯引文如下:
“Some officials probably didn’t even think about repaying the debt when they raised it. When will it be their turn to pay it?” Xi says in an excerpt of a speech given at the party’s annual central economic work conference in 2013.
“By the time the debt matures, these officials will no longer be in the same positions!
“We cannot allow some officials to burden the government with an a***load of debt in order to achieve political achievements, tap their backsides and walk off and then get promoted all the way up.”
這裏引述了習近平在201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的話,第一句大意說:「有些官員當初舉債時,可能根本沒想過還債,等到債務到期,他們早就不在其位了!」另一句,有個字「a***load」被打星號,應該是「assload」,「an assload of debt 」即「一屁股債」。全句說:「不能讓有些官員為了政績搞了一屁股債,然後拍拍屁股走人,再一路升官。」《南早》編輯可能嫌「assload」不文,刻意遮蓋了——大膽啊,習主席說的話⋯⋯能算不文麼?
看大陸黨媒報道,這本《習乜乜乜論述摘編》分7個專題,共計253段論述,摘自習近平2012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間的報告、講話、回信、指示、批示等150多篇重要文獻,其中部分論述是首次公開發表。像《南早》上面引述的話,我在網上就搜不到原文,僅找到同年習近平在全国組織工作會議上說過的類似的話:
「一些幹部慣於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幹,然後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爛帳,最後官照當照升,不負任何責任。這是不行的。我說過了,對這種問題要實行責任制,而且要終身追究。」
從修辭角度看,這段話連用三個「拍」字,十分精警,我是真心欣賞的。但看到習主席批評的「三拍幹部」,我第一反應不是想到大陸某縣城的地方官,而是這幾年的香港。以前我們覺得香港是「生金蛋的雞」,但現在的香港,更像一個在酒席上喝得high了、拍着心口說「呢餐我嘅」的空心大老官,結果一結帳才發現卡刷爆了,家財也快蕩盡了,而重點是:這頓飯人人都吃得不痛快。
曾幾何時,香港政府最引以為傲的就是雄厚穩健的財政。但近年我們看到了什麼?赤字、赤字、赤字。數年下來,賣地收入、印花稅每況愈下,庫房儲備由高峰時期的一萬二千多億港元,腰斬至今天的六千多億。但香港那位「財爺」陳茂波拍拍腦袋,覺得北部都會區等大興土木的工程是明智的投資,於是就拍胸脯勇敢舉債,現時債券計劃的借款上限已達九千億元。這不是「留下一屁股爛帳」是什麼?
最諷刺的是,當普通市民都看出這債務是無底深潭時,陳茂波和其他官員依然自我陶醉,還黐線到將借債當收入來「滅赤」。那白紙黑字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的「基本法」,如今不單已淪為「歷史文件」,似乎還成為一個世紀笑話。
然而習近平主席說:「這是不行的。我說過了,對這種問題要實行責任制,而且要終身追究。」
《習乜乜乜論述摘編》有253段論述,《南早》在陳茂波公布財政預算案後,偏偏選抄習近平批評那些留下「an assload of debt 」官員的話,這記耳光的精準度,比得上美以聯軍擊殺哈梅內伊的導彈。
《南早》是無心插柳抑或借題發揮,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陳茂波的「三拍」已完成「兩拍」,那一屁股債是註定留給香港人了。理應守護庫房的「基本法」也成了歷史文件,習主席那句「終身追究」,究竟會是懸在鳩官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還是另一個一本正經的大笑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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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南華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