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Photosan], 20-10-12 13:31
- #42 [hahayanyan], 20-10-12 13:43such a good topic, but why not to open a new thread.. for this topic?
such as "HIFI Ethic"
remember my good old day...at school, university.... team and buddy copy each other then we all have so much free time for hanging out on the green and watch those girls with beers..............
the bottom line of the lectures.. have anyone learn anything by copy ? haha
最後修改時間: 2020-10-12 13:43:35 - #43 [atc20a], 20-10-12 13:44不如叫海關同你地幾個做家訪,參觀下你地D高仿FM,高蚊珍藏品,俾大家睇下勿野叫假好過真。
話唔定,遲D你地效法上面,老翻封正牌,鵲巢鳩佔 -
- #44 [anthlai], 20-10-12 13:45呢條thread討論1540解碼的!不要離題。
請移玉步https://www.customs.gov.hk/tc/contact_us/enforcement/index.html
最後修改時間: 2020-10-12 13:50:11 - #45 [老四], 20-10-12 13:49anthlai兄有冇用過1540呢類解碼......有乜評价....??
- #46 [anthlai], 20-10-12 13:51等左兩個月了,希望聖誕節可以出報告啦!
- #47 [S.Cheung], 20-10-12 13:59呢班嗅蟲厚顏無恥,公然討論、鼓吹大陸盜版音響,嬉皮笑臉,毫無反省,版主絕不能這股為虎作倀的翻版歪風在r33 散播!
- #48 [老四], 20-10-12 14:01聽聞佢用晒1540D.....
anthlai兄訂果會唔會俾其他1540代替......? - #49 [Welborne], 20-10-12 14:06部1540解碼都叫做係侵權,原來條友應該係盲㗎,如果唔係就係AI。
Anyway,我相信1540D芯片不難找,肯定是拆機料,EBay上面有,我淘寶上邊用心機搵吓應該都有。 - #50 [hahayanyan], 20-10-12 14:10btw....any magical DAC based on 1541?
- #51 [anthlai], 20-10-12 14:10老四兄我訂購時佢仲有1540的,因此相信我嗰部係用佢的倉存貨。
- #52 [老四], 20-10-12 14:12#51
到時等你報告..... - #53 [Ax1], 20-10-12 14:17小弟還在努力中, 修理好之後會放回Tandberg 3015A
- #54 [hahayanyan], 20-10-12 14:19https://www.stereophile.com/content/tandberg-3015a-cd-player
always feel tandberg....、好有型
seem it is still a lot of work need to be done..haha
your thread haha
https://www.review33.com/avforum/forum_message.php?topic=16200229173734
最後修改時間: 2020-10-12 14:25:18 - #55 [talkx2], 20-10-12 14:50TDA1540膠封的平到嚇死你,不過最近r2r,及超頻熱潮,好似回番少少
喜歡的可半打半打咁買来玩 - #56 [老四], 20-10-12 15:15淘宝見有AD1865 R2R NOS DAC這個解碼.....
但線路版跟我以往不同.....有冇師兄知道這類是什么R2R.....? - #57 [老四], 20-10-12 15:19圖
- #58 [talkx2], 20-10-12 16:10我都想知,有無邊位数码高人提點下
(-^〇^-) - #59 [S.Cheung], 20-10-12 18:25做下思想教育:
音响烧友常说到英国,美国,德国,丹麦音响声音风格,那中国音响声音是什么风格的呢?
这个问题说起来真的很惭愧。
其实所谓的这个声,那个声还真不大听得出来。你整几套有特色的音响系统放一起盲听,区别是有,但是还到不了能够分辨出是哪个国家的地步。说到底,还是有一种自卑心态在里面作祟。
我们国家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因为基础薄弱。好多东西都是现买或者是照搬或者是逆向工程。各个厂家没有时间,没有技术,没有能力从零开始自己搞研发。加上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和来快钱的急功近利,更加不可能搞研发。所以就不要想什么有自己风格的东西了。
国外的厂家起步早,基础研发有底子,一系列的配套设备都有。再加上几十年的商业运作,很自然的会形成自己的风格。从这个角度来看,音响的路有汽车行业的影子。就是来快钱。还好,音响这个行业不是什么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敏感行业。所以被打压的可能性也不大。
虽然国内原来也有一些有识之士,也独立做了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但是运气不好,九十年代环境好的时候照搬照抄,环境不好的时候,自己搞得一套东西又没了市场。现在看来就是之前很多厂家都关门了。剩下的也是随波逐流,惨淡经营。就更不要提什么属于自己的声音了。
现在商业环境不好,太多的人为了生存奔波。包括以前的发烧友都在打拼。根本没时间再重拾爱好。和汽车行业乃至电子行业一样,任重而道远。
http://share.wukongwenda.cn/answer/6721608997679415559/ - #60 [S.Cheung], 20-10-12 19:01你哋舔大陸音响舔得咁好味,是時候做下公民教育:
公民教育:知識產權
保護知識產權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這不但確保人們可以盡情發揮創意,也確保投資者可以在一個公平的環境營商。本網頁將介紹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條例、如何構成侵犯知識產權,以及如何避免觸犯香港法例。
知識產權的定義
知識產權泛指一組無形的財產權利,包括商標權、專利權、版權、外觀設計權、植物品種保護權,及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權。
在數碼環境中,音樂作品、電影製作、電視節目及電腦軟件都涉及版權等知識產權的問題。版權持有人具有作出版權所限制的行動的獨有權利;換言之,在未經版權持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複製或分發有關版權材料。
更多關於香港的知識產權的資料
保護知識產權
在香港,知識產權受以下多項條例保護:
* 《版權條例》
* 《防止盜用版權條例》
* 《商標條例》
* 《商品說明條例》
* 《專利條例》
* 《註冊外觀設計條例》
* 《植物品種保護條例》
* 《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拓樸圖)條例》
根據《版權條例》,版權持有人有權對任何未經其同意而複製或分發其版權作品的人士或機構採取法律行動。
更多關於知識產權法的資料
更多關於《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拓樸圖)條例》的資料
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在香港,使用盜版電腦軟件是一種較為普遍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根據《版權條例》,使用盜版電腦軟件作私人和家居用途並不屬刑事罪行。然而,版權擁有人仍有權循民事途徑向侵權者索償。《版權條例》所訂刑罰(包括罰款甚至監禁)主要針對管有及分發盜版軟件作商業用途。
例如,互聯網咖啡室或電腦遊戲中心使用盜版電腦軟件經營業務,會被依法懲處。
此外,我們亦須謹記,任何人士分發盜版電腦軟件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權利的程度,即使其並非為商業用途而分發該盜版電腦軟件,均須負上刑事責任。
其他作品,例如互動數碼娛樂產品內的數碼影像、影片及聲音記錄,亦受到《版權條例》的保護。凡未經版權持有人許可,不得複製、分發、出售或使用這些作品。
香港終審法院於2007年5月18日駁回一項上訴,案中上訴人曾利用 BitTorrent (BT) 點對點檔案分享程式將侵權電影上載至互聯網,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入獄3個月。這是全球首宗利用 BT 程式在網上分發電影侵權複製品,而被告人亦被判入獄的執法個案。
該判決重申,根據《版權條例》,透過 BT 點對點檔案分享程式將侵權複製品上載至互聯網供其他網友下載,即屬刑事罪行。
在執法方面,香港海關負責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採取法律行動,並24小時監察網上的侵權情況,特別是涉及使用點對點檔案分享程式盜用版權的個案。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未得版權擁有人特許而分發侵權複製品,即使並非為貿易或業務目的,倘若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權利的程度,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判處每件侵權複製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除此以外,商標亦適用於電腦軟件上。根據《商標條例》,註冊商標的擁有人享有獨有權利,可將商標用於該商標名下註冊的產品及服務,亦可對任何未經其同意而使用其註冊商標的人士採取法律行動。因此,我們亦須注意商標侵權行為所存在的潛在法律責任。
遏止侵權行為
海關就以下三個層面,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活動:
* 批發:集中打擊盜版產品進口本港、生產盜版商品以供出口,及於香港境內批發和分銷盜版產品活動
* 零售:不斷巡視街道上出售盜版產品的情況、監察及檢舉盜版商品,並檢控相關人士
* 互聯網:成立兩隊反互聯網盜版隊及電腦法證所,以打擊日趨嚴重的網上侵權行為
尊重知識產權
最普遍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包括透過點對點網絡進行檔案分享的活動。Foxy 及 BitTorrent (BT) 等服務商為用戶提供的下載軟體,可讓用戶的電腦與網絡上其他電腦互相連接,直接分享各類電子檔案。可是,用戶必須注意:
* 檔案分享軟件可讓病毒、間諜軟件及「監視」操作的小型程式入侵電腦,有時更可取得用戶按鍵的記錄,以及將密碼及信用咭號碼等資料披露予第三者。
* 除非用戶分享的是自己創作的音樂、程式或影片,否則會可能侵犯其他人的知識產權。家長可能須對其子女使用家中電腦而負上責任,即使他們並無進行相關非法活動。
於互聯網上取得音樂作品並不一定屬非法行為;事實上,許多零售網站均可讓用戶選購不同時期出版的樂曲。此外,用戶也可於歌手的網站中,免費下載試聽版本。
改善在數碼環境中保護知識產權
為確保我們的版權法律與時並進,緊貼科技和海外的發展,政府於2014年6月18日向立法會提交《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現於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中審議。條例草案的主要建議包括:
* 訂定科技中立的專有權利,讓版權擁有人可通過任何電子傳送模式傳播其作品
* 就未獲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的行為,訂明相關的刑事制裁
* 為平衡版權保護和合理使用版權作品,擴闊現行法例下的版權豁免範圍,在適當情況下為下列目的提供豁免:
* (a) 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或模仿
* (b) 評論時事
* (c) 引用
* (d) 聯線服務提供者暫時複製版權作品
* (e) 聲音紀錄的媒體轉換
* (f) 教學
* 訂立法定「安全港」制度,訂明聯線服務提供者如符合若干條件,便只須對其服務平台上的侵權行為承擔有限的法律責任
* 就確立侵權的民事個案,加訂法庭審裁賠償額時要考慮的因素
條例草案旨在於版權保護、資訊流通及版權作品的合理使用之間取得公平的平衡,亦令香港的版權法律緊貼其他普通司法管轄區的主要發展。
更多關於《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資料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communication/infosec/intproperty.htm - 下一頁 (3 of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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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如果你家有仔女做工課, 人地借去抄,
同學抄完再自己去按頁收錢幫人抄
作為家長都唔覺有問題?
定還是仲要怪自己仔女無學果位抄的同學識得當生意甘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