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arker75], 17-08-18 16:21
- #2 [parker75], 17-08-18 16:27
坐係公民廣場(係進入時有少少推撞,不過唔係故意打人),都話「犯罪情節明顯是嚴重」
佔中同魚蛋革命班被告,哩次大鑊了...... - #3 [simon62], 17-08-18 16:31德國拆圍牆後,曾審判過一個前東德士兵,大意係:你執行命令無錯,但命令無叫你一定要打中。
將來呢幾條髮官,會唔會面對良知既審判呢? -
- #4 [DCASS], 17-08-18 17:24根本每次示威者反抗都係由警方先執行不必要武力而起嘅.
- #5 [neontetra], 17-08-18 17:35
案件應該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 #6 [Daddy^k], 17-08-18 17:37根本黑警就唔想你和理非 !
- #7 [parker75], 17-08-18 17:52期實有無人知/估計到三子到今天洗左幾多律師費?
如果要上訴到終審法院,又要再洗幾多? - #8 [jason6], 17-08-18 17:54
- #9 [300bguy], 17-08-18 18:09吾覺得上訴費用係問題。
- #10 [高雲中], 17-08-18 18:38呢個官都幾有反佔中立場喎
- #11 [Mouton888], 17-08-18 19:06而家連司法獨立刀失守,香港正式進入一國一制!
- #12 [Dcass], 17-08-18 19:16外資又係時候諗下係唔係要撤資。
- #13 [Phil.ng], 17-08-18 19:48Slow cook 由五年前689開始,現時五成熟!
- #14 [tpe_ryan], 17-08-18 20:02外資一早2手準備
好多亞洲hub, 香港係under新加玻 - #15 [Dcass], 17-08-18 20:07以前就話怕鬼佬,而家鬼佬都唔多個,不過世界一定輪流轉嘅,花無百日好。
- #16 [浩男123], 17-08-18 22:31咁係咪冇左自衛殺人?無論因乜嘢原因,犯法就係犯法?瘋狂駕駛經常發生,判刑肯定冇阻嚇作用,一定要重判再重判!
- #17 [Daddy^k], 17-08-18 22:45多宗暴力反佔中案 律政司無覆核刑期
「雙學三子」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因926公民廣場案,昨日被上訴庭改判囚6至8個月。而堅持進行刑期覆核的律政司,一再表明做法不包含政治目的。翻查資料,以往多宗涉及以暴力襲擊手段反佔中的案件,大部分案件都未有遭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覆核。即使有被覆核刑期,被告最終亦只被判囚兩周。
多宗涉及反佔中人士的案件,都涉及實質的暴力行為。在2014年9月30日,裝修判頭張偉明駕車直闖旺角佔領區,導致佔領者要散開躲避。他承認不小心駕駛罪,僅被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半年,律政司無提刑期覆核。
14年10月4日,被告蘇士傑在旺角佔領區襲擊香港電台記者麥嘉緯,他在承認傷人罪後被判囚4周,律政司無提刑期覆核;同年10月22日,保安員馬希郁在佔旺區打爆天拿水樽,再手持打火機揚言「大家一鑊熟」,他之後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判囚半年,律政司無提刑期覆核。
14年11月12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佔中糾察遇襲案,三名被告陳國雄、葉永志、李小龍分別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分別囚9至18周,律政司同樣沒有提刑期覆核。
另外2014年10月25日「藍絲帶」集會,多名記者被拉扯,三名被捕人士更是獲無條件釋放。 - #18 [Daddy^k], 17-08-18 22:47律政司昨稱政治迫害指控無基礎
《路透社》昨日引述一位不願具名的政府高層消息稱,案件早前判「雙學三子」不用監禁,當時律政司內的高層檢控人員不建議政府就刑期上訴。不過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卻推翻檢控人員的建議,堅持重開雙學三子的案件。 - #20 [greenhope], 17-08-18 23:09香港開始進入三權合作
- #21 [Dcass], 17-08-18 23:23兩個律師公會聯合聲明話唔信香港法治就等於損害香港法治,咁真係冤枉啊大老爺,以後有冤無路訴,即係又害咗香港法治,無限loop。
- 下一頁 (1 of 2)
- 返回 ...
2017年08月18日 (12:32 AM)
潘官話,「 近年有些本來是和平進行的集會、遊行或示威,因為部份參與者在期間訴諸暴力,結果演變成非法活動;事後,違法者通常會被控告非法集結或相類的罪名。本覆核申請便是其中之一。當下級法院對這類案件處以不同的判刑,由即時監禁至社會服務令不等,該些懸殊的判刑會導致社會大眾對法庭判刑的理據產生疑問,影響妥善執行刑事司法公義的原則。因此,本席認為有需要闡明這類涉及暴力之非法集結的判刑原則,以消除公眾的疑慮,也供日後負責判刑的法庭作為指引之用。」
...............
法侓界人士話,潘官的判詞非常清楚,對未來下級法院的判決有約束力。他對嚴重的暴力示威要判處阻嚇性刑罰的觀點甚為清淅。此案衝擊政府總部前地被視為「犯罪情節明顯是嚴重」,可以想像,佔中及旺角暴動更加嚴重,主事者都好難輕判了。
潘兆初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1-%E6%94%BF%E4%BA%8B/2329224-%E6%BD%98%E5%AE%98%E7%9B%B4%E6%8C%87%E5%90%84%E6%B3%95%E5%BA%AD%E5%B0%8D%E6%9A%B4%E5%8A%9B%E7%A4%BA%E5%A8%81%E5%88%A4%E6%B1%BA%E4%B8%8D%E4%B8%80-%E6%98%8E%E7%A4%BA%E5%88%A4%E5%88%91%E5%8E%9F%E5%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