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issac_chan], 17-12-25 19:15
- #2 [Ming Sir], 17-12-25 20:43幸好香港還有一些不會祇顧眼前利益嘅人!
- #3 [olddude], 17-12-26 02:25#2 不幸的係,好多香港人覺得呢啲不識時務嘅人只係阻人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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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浩男123], 17-12-26 04:45我唔覺佢地會阻人發達,只會阻自己發達!香港仍有不少有心人士!
- #5 [0166], 17-12-26 10:52非常贊同 浩男123 師兄.
- #6 [DcasS], 17-12-26 11:48表面上好似唔關一般市民事咁,其實佢哋係幫我哋把守最後最重要個關嘅人物。
- #7 [pan], 17-12-26 12:57帶著喪女之痛
不容易 - #8 [呀金], 17-12-26 13:30表面上好似唔關一般市民事咁,其實佢哋係幫我哋把守最後最重要個關嘅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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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港豬唔會明 - #9 [0925], 17-12-26 15:15https://hk.news.yahoo.com/%E6%B6%89%E5%A7%A6%E6%AE%BA%E6%88%B4%E5%95%9F%E6%80%9D%E5%A5%B3%E5%85%92-%E8%8B%B1%E5%AA%92%E5%85%AC%E9%96%8B%E7%96%91%E7%8A%AF%E6%A8%A3%E8%B2%8C-214500026.html
帶著喪女之痛不容易 x 2
勇氣, 鬥志可嘉,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支持戴啟思和陳文敏教授團隊,力拼那些被刻意安排的新移民及其后代數佰萬蝗蟲,戰到最后一分一秒!!!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的女兒麗貝卡,早前在黎巴嫩首都貝魯特遭姦殺。英媒昨日公開廿九歲疑犯、電召汽車應用程式Uber司機霍希耶(Tarek Hawchieh)的相片。報道也引述警方消息指,霍希耶因麗貝卡是穿短裙的外國人,「容易得手」所以犯案。
認行兇 「穿短裙外國人易得手」
英國《星期日郵報》報道,從黎巴嫩警方消息人士口中得知,霍希耶已承認犯案,並透露犯案是因為麗貝卡「漂亮且穿短裙,加上是外國人『容易得手』」。霍希耶母親受訪時崩潰落淚,稱如果兒子真的犯事,應該被判終身監禁。
該報又刊登霍希耶登在Facebook上的持槍照片,更指其社交網當中有一條與魚發生性行為的片段。霍希耶在案發當日只為Uber工作十日,報道指他有犯罪紀錄,但卻向Uber遞交自己沒有案底的證明書。霍希耶曾為五金行工作,經理受訪時指他常偷錢及吸毒。
三十歲的麗貝卡在英國駐黎巴嫩大使館工作,她於本月十六日,被發現陳屍在貝魯特一條高速公路旁,身份證明文件、金錢或手提電話均不翼而飛,頸上留有繩子。警方在十八日將疑兇霍希耶拘捕。
最後修改時間: 2017-12-26 15:23:04 - #10 [呀金], 17-12-26 15:23
帶著喪女之痛不容易 x 3 - #11 [dennis815], 17-12-26 15:26表面上好似唔關一般市民事咁,其實佢哋係幫我哋把守最後最重要個關嘅人物 X 2
- #12 [Greenhope], 17-12-26 17:06想起袁崇煥下場!不過無論點都值得敬佩,宜家既香港要講真話同做合理既事,係非常唔容易!
- #13 [issac_chan], 17-12-28 18:37facebook
【戴啟思團隊 - 有關"一地兩檢"的立場】
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2010年,花了超過七年時間與內地相關部門研究及討論廣深港高速鐵路的海關、出入境及檢疫安排。對於有關當局經過七年的研討後仍未能為現行安排的法律基礎提供令人滿意的解釋,我們深感失望。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就該安排的法律基礎所作出的解釋,更是毫無說服力和令人不滿。
2. 2017年7月25日,政府提出「一地兩檢」的安排: 即內地法律及司法管轄權將適用於香港兩個地區,包括西九龍總站的部份範圍及高鐵車廂。在此範圍內,大部分的香港法律,將會被內地法律,包括大陸的刑事法所取代。
3. 舉例來說,任何人在內地干犯尋釁滋事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刑事拘留或管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法》第293條)。但由於香港的刑事法中並沒有相同的罪行,引入內地刑事法會使公眾擔心在西九龍總站示威會遭受內地法律的檢控和刑罰。同樣,任何市民在西九龍總站的內地口岸區干犯刑事罪行,將按內地法律而非本港法律審訊及處罰。香港警察在西九龍總站該範圍沒有執法權,而香港法庭亦在該範圍沒有司法管轄權。
4. 若「一地兩檢」安排要於香港落實,必須符合《基本法》。《基本法》不衹是香港的「小憲法」,更是一部全國性法律。
5. 《基本法》第十八條訂明,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基本法》、1997年香港回歸前原有的法律和香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第十八條清楚規定,除了《基本法》附件三中所載明的全國性法律外,其他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而能列入附件三的法律只「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第十八條的意思十分清晰:香港實行的法律是香港法律。除了載於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以外,其他全國性法律不得在香港實施。有關《基本法》第十八條容許內地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部份範圍實施的說法,毫無理據。
6. 此外,《基本法》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獨立司法權,包括終審權,以及本港法院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內所有的案件的審判權(《基本法》第十九(一)及(二)條)。剝奪香港法院的審判權必定違反了《基本法》第十九條。
7. 《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訂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事務。即使內地部門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在香港設立辦事處,內地人員亦須遵守香港法律。
8. 人大常委會的討論文件中引用《基本法》第二、七、一百一十八和一百一十九條,指為「一地兩檢」安排符合《基本法》的法律基礎。《基本法》第二條和第七條為一般性條文,指出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以及香港政府管理屬於國有資產的土地資源。《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和一百一十九條屬於第五章下,指香港政府應提供環境和制定政策以促進和鼓勵經濟活動。
9. 上述條文明顯不能作為支持「一地兩檢」安排中《基本法》在香港部份範圍不適用的依據。這些一般性條文不能凌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等明確具體的條文。如此解讀《基本法》不單斷章取義,更粗暴損害了香港賴以捍衛一國兩制的《基本法》的莊嚴性。
10. 再者,香港政府在《基本法》下必須履行高度自治的責任。香港政府自行放棄部分土地,使《基本法》及大部分香港法例不適用於該範圍,違反了其憲制責任。
11. 同樣,如此粗暴曲解《基本法》,亦剝奪了香港法院根據第十九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內所有案件行使獨立司法權的憲制責任。
12. 事實上,根據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政府亦同意「一地兩檢」的安排(如非透過《基本法》第二十條獲取額外的權力)會違反《基本法》的多項條文,尤其是第十八條,而據此將全國性法律只應用在香港部份地區亦是不恰當的。將全國性法律,包括內地刑事法,直接應用於香港明顯違反《基本法》第十八條。
13. 「一地兩檢」的安排必須建基於客觀的法律基礎。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曾提議透過第二十條獲取額外的權力,但即使全國人大常委會亦不認為這是「一地兩檢」安排合法化的合適方法。
14. 我們必須指出,由全國人大頒布的《基本法》是一項全國性法律;不但香港政府,所有國家部門亦必須遵守。目前的「一地兩檢」安排直接違反《基本法》,一旦實施將會嚴重損害香港的法治。法治是保障香港經濟環境的重要元素。「一地兩檢」的安排必定會打擊公眾,尤其是投資者(不論在本地、全國或國際層面),對中央及香港政府維護法治的信心。
15. 我們並不是反對高鐵;但我們強調的是任何相關安排必須符合《基本法》。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基本法》的意思必須客觀詮釋。第十八、十九及二十二條的效力十分清晰:全國性的法律(除列於附件三外)並不得在香港任何部分實施,而所有在本港的內地機構和人員必須遵守香港的法律。如為方便及便捷,肆意扭曲及曲解《基本法》和其條文的意思,香港的法治將無可避免受到打擊及損害。
戴啟思資深大律師
駱應淦資深大律師
陳文敏名譽資深大律師
沈士文大律師
陳偉彥大律師
石書銘大律師 — with Erik Shum, Joe Chan and Randy Shek. - #14 [周時威], 17-12-28 20:40身為法律界的走狗,明知D大蝗從來唔會依法治國,唔去守護香港,仲要破壞,自己D子女一定已在外國,做番個人真係咁難!?
支持戴啟思等品格高尚律師,希望戴啟師能克服喪女之痛,尊敬! - #15 [lym], 17-12-28 20:54湯渣仔女走晒未?
- #16 [issac_chan], 18-01-18 17:21支持Philip Dykes' List!祝順利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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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Dykes' List - HKBA election 2018
8 hrs ·
【A final message from our team】
The AGM will take place in several hours’ time. The shape of the next Bar Council is now in members’ hands. But whatever the result, we will be deeply grateful for the opportunity to meet with so many of you; to learn about the livelihood issues that affect you; and to discuss the future of our profession with you. We are also immensely thankful for all the support, encouragement, and help that we have received – without which we could never have gotten this far. No matter what happens, we will always keep working for the Bar and for the rule of law.
See you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election).
Philip Dykes SC
Lawrence Lok SC
Johannes Chan SC (Hon)
Erik Shum
Joe Chan
Randy Shek - #17 [Daddy^k], 18-01-18 17:31表面上好似唔關一般市民事咁,其實佢哋係幫我哋把守最後最重要個關嘅人物。 x2
- #18 [Ming Sir], 18-01-18 17:47今晚先投票,希望有好結果!
最後修改時間: 2018-01-18 17:48:31 - #19 [vincent606], 18-01-18 17:58#15
湯渣簡直係人中之渣 - #20 [Chia], 18-01-18 21:33傳得好行話湯渣因为
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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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律師公會下月中改選主席和5名執委,有「人權大狀」之稱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將與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和法政匯思成員石書銘等6人,合組參選名單,戴競逐主席,其餘5人競選執委。
現任主席林定國 早前稱有意連任
現任主席林定國早前接受本報查詢時,亦表明有意爭取連任,這意味近年多為自動當選的大律師公會主席位置,出現罕有的競爭。對於戴啟思將參選競逐公會主席一職,林昨未回覆本報查詢。
參選名單以「A Strong Bar, A Strong Rule of Law(堅定的公會,強健的法治)」為競選口號,戴啟思等在政綱表示會為法治和司法獨立無懼挺身,會與年輕會員攜手合作,亦相信良性競爭。
陳文敏接受本報查詢時形容,近期很多事情對法律界造成很大衝擊,例如人大常委會就議員宣誓風波釋法,他預料未來會有高鐵一地兩檢和《國歌法》立法等事件,對法律界衝擊會更多,公會更需要強而有力的團隊發聲。對於名單是否因不滿林定國而出選,陳回應說林在任內亦做了很多事。
石書銘表示,香港未來法治和司法獨立充滿挑戰,希望公會在相關議題上「有個立場」。他強調,參選並非針對個別人士,而戴啟思的優勢是在人權和憲法議題上「無懈可擊」。
戴啟思曾任職律政司署,2005和2006年兩度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2004年,他代表公屋居民盧少蘭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領匯(現名領展)上市,去年則在司法覆核立法會議員資格一案中,代表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