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3 [winning7], 17-12-15 16:02
- #182 [olivea88], 17-12-15 16:0223條一立,香港文字獄開始,網台,論壇KOL 大搜捕...
- #181 [Daddy^k], 17-12-15 15:57為什麼完全違反基本法都可以提出準備強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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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 [lym], 17-12-15 15:53有得吹水好吹埋佢。
- #179 [Daddy^k], 17-12-15 15:51真係好撚傷心
- #178 [winning7], 17-12-15 15:49
仲未到最差....不過黎緊
最後修改時間: 2017-12-15 15:49:28 - #177 [Daddy^k], 17-12-15 15:47不能相信發生在我愛的香港
真係在眼前赤祼發生
黑白扭曲
豬狗都不能形容保皇狗所作所為
畜牲不如! - #176 [lym], 17-12-15 15:43以葛渣冥衣殺人,有屎驚獎添丫!
- #175 [winning7], 17-12-15 15:38條友有情緒病, 再激兩激佢能會 有殺無賠
最後修改時間: 2017-12-15 15:40:40 - #174 [olivea88], 17-12-15 15:30.
- #173 [olivea88], 17-12-15 15:26謝偉俊發言郁身郁勢,有激動表現...
- #172 [winning7], 17-12-15 15:23
- #171 [winning7], 17-12-15 13:29【議規攻防戰】朱凱廸響防狼器鐵鏈自鎖 李慧琼令逐出會議廳 會議一度暫停
2017/12/15 — 13:16
立法會大會審議《議事規則》進入最後階段,獨立民主派朱凱廸拿出防狼器發出「警報」以示不滿,舉起「不做人大」的橫額,立法會代主席李慧琼在警告後,命令朱離開會議廳。大批保安欲抬走朱,經一論擾攘後,李慧琼一度暫停會議數分鐘。
朱凱廸以鐵鏈將自己鎖在座位上,立法會保安以剪爛鐵鏈,將他抬走。會議暫停數分鐘後恢復舉行,毛孟靜等民主派議員高喊「立法會不做人大」,李慧琼隨即警告。由梁繼昌等提出修訂的議員繼續發言。
朱凱廸被抬走後,多名保安在會議廳門外阻止他再進入。
民主黨許智峯今日9時會議剛開始之後,也用防狼器發出「警號」,其後把防狼器鎖在抽屜後離開座位;主席梁君彦要求許交出鎖匙不果後,裁定許的行為不檢,禁止他今日返回會議廳。 - #170 [DeepSea^^], 17-12-15 10:54用防狼器防貪狼好合理
- #169 [winning7], 17-12-15 10:41【議規攻防戰】許智峯防狼器鎖櫃桶響警號 遭梁君彥禁止返回會議廳
2017/12/15 — 10:29
立法會今日繼續審議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會議今早9時開始,獨立議員朱凱廸一度欲衝出主席台,但被保安阻止。民主黨許智峯用防狼器發出「警號」,其後把防狼器鎖在抽屜後離開座位;主席梁君彦要求許交出鎖匙不果後,裁定許的行為不檢,禁止他今日返回會議廳。
立法會今早9時復會,會議開始前,獨立議員朱凱廸企圖衝出主席台,被保安阻止。主席梁君彥進場時,許智峯用防狼器發出「警號」。梁君彥之後即勒令離座抗議的朱凱廸返回座位,指朱凱廸行為不只危害自己安全,亦危害保安人員。
梁君彥多次向許智峯作警告,「係你發出的聲音。你要負責。最後警告你,如果你不交出發聲器,我就裁定你行為不檢點。」
許智峯之後不理警告離開會議廳,離開座位站在會議廳的大門。梁君彥稱,許將發聲器鎖於抽屜,「請你馬上交出鎖匙,再不攞出來視你行為極不檢點。」
許智峯一直站在會議廳大門,未有理會,梁最後將他離出會議聽,「同事要問他攞鎖匙,如果他不交出櫃桶打爛,攞出犯狼器,費事擾亂我哋會議進行。」
保安最後疑似使用後備鎖匙開抽屜將防狼器取走。梁君彥再警告,任何人用發聲器擾亂會議,「不予警告馬上勒令你離開。」 - #168 [winning7], 17-12-15 09:54反應太慢了....
【多個民間團體成立反修改議規關注組】
2017/12/14 — 17:43
近50個民間團體及民主派人士,今日成立「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關注組」,並呼籲市民參與集會支持民主派議員。2047香港監察、杏林覺醒、真普選醫生聯盟,以及多位民主派初選參選人,都有份參與關注組。
關注組召集人之一、新民主同盟譚凱邦稱,建制派提議將全體委員會在席人數由35人下調至20人,有機會違反《基本法》,將必然受到司法挑戰。他們亦反對將呈請書成立專責委員會的門檻,由20人提高至35人。
參加立法會民主派初選的張秀賢、姚松炎、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工黨郭永健,都亦有參加關注組。姚松炎指修改《議事規則》不僅是民主派議員反對,學者及公眾亦有聯署。他指無論是專業界別、社福界,以至個人都有參加此組織,告訴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影響香港利益。
范國威稱自己是用個人名義參與關注組,形容情況是「無法再忍、不可再等」,擔心修改《議事規則》後「聽日做咩都得」,包括是國歌法、23條立法等。他指公民社會必須進行更多橫向連結,聲援民主派議員,並告訴港人議會戰線已到危急存亡之秋。
郭永健亦是個人身份參與,指上周四的集會人數不太理想,但至本周見到人數愈來愈多,希望今晚見到更多的人「塞爆添美道」;張秀賢稱《議事規則》一旦通過後,種種惡法將會「擋都擋唔住」,他呼籲港人把握機會參與今次集會,並且將資訊傳播開去。
有記者指出《議事規則》有可能快將通過,關注組卻在此刻才成立,短時間內可以做到甚麼。譚凱邦指,今日的參與團體都是想告訴公眾,不同派別、理念的人都覺得,現在是時候聯手呼籲大家關注事件。
被問到呼籲市民走出來,會否行動升級並作衝擊,譚凱邦稱若有更多市民支持,能為議員打一支強心針,群眾壓力亦會令建制派有思考的機會,希望有建制派會臨崖勒馬。他沒有正面回應會否作出衝擊行為。 - #167 [winning7], 17-12-15 09:50二加二等於五
2017/12/14 — 20:37 林勉一
《一九八四》有這一段:
「到最後,黨可以宣佈,二加二等於五,你就不得不相信它」
中共把泛民議員強行DQ,令泛民在直選議席失去過半,接著便由建制派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以防有朋友不記得為什麼要等DQ,我再說明一次:這次修改議事規則需要直選和功能組別兩邊也通過,所以泛民在直選那邊失去過半優勢,建制派便能修改議事規則。
修改議事規則之後,泛民議員拉布更難,而且作出呈請成立委員會更難。簡單來說,立法會本來已經有一半議席不是直選,而且權力處處受制於行政,現在連最後制衡一下政府的能力也被剝奪,基本上就是完全橡皮圖章化。
修改議事規則的其中一項,是把立法會的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由35人改為20人。
什麼是「全體委員會」?那是立法會議案二讀辯論階段,由全體立法會議員逐條條文及修正案審議和辨論,這便是「全體委員會」階段。
把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由35人減至20人,泛民議員以點人數方式拉布便困難得多。理論上,建制派議席過半,要數夠35人開會,令泛民議員不能以點人數來拉布,一點也不難。可是那些建制派,連數夠人來抗衡點人數也懶,把法定人數減至20人,他們便不用開會時留在議會內,可以去做另一份工或者回家偷懶。
可是,《基本法》第75條是這樣寫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 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立法會自行制定,但不得與本法相抵觸。」
這是一條小學數學題:《基本法》規定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立法會全體議員為70人,求最低法定人數。
小學生也知道是35人。
建制派的理由是,《基本法》規定的立法會會議法定人數是全體議員的二分一,但沒有寫明包括立法會「全體委員會」。
立法會秘書處尋求的兩個獨立法律意見都認為,這個修改不符合《基本法》。現在建制派就是要硬來,也不怕有人申請司法覆核,反正訟費是OPM(Other People’s Money)。就算司法覆核輸了,可能人大又來釋法,說立法會舉行會議不包括全體委員會。總之就是他們說什麼也可以。
明明是寫得清清楚楚,明明是「70/2=35」這種小學生也懂得計的數學,偏偏他們硬要宣佈「70/2=20」。
「到最後,黨可以宣佈,二加二等於五,你就不得不相信它」
不服?他們再過幾天就要投票通過二加二等於五給你看。 - #166 [winning7], 17-12-15 09:46【減低法定人數是否違反基本法:比較雙方法律意見】
2017/12/14 — 14:09
建制派議員提案修改《議事規則》,將立法會會議中「全體委員會」部分的程序的法定人數減至20人。由於立法會有一半議席由功能組別產生,建制派只要盡責出席會議,民主派便無法藉點人數造成流會而阻礙官方項目通過。減低法定人數,實在是方便建制派不必分配那麼多人手留守議會。
然而,改變法定人數並非修改議事規則那麼簡單,問題是此一修改是否違反基本法,若違反,則修正案通過也屬無效,將來在立法程序中會遭到議員挑戰不夠法定人數,因而無權通過法案。為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其實主席有責着議員先弄清楚,事至如今議員必須考慮清楚才投票。先前立法會主席取得的法律意見表示,「全體委員會」是立法會會議的一部分,第75(1)條所規定的法定人數(「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同樣適用。減低法定人數違憲。但建制派議員另尋法律意見,認為立法會有權自行修改,並不違憲。誰的意見可靠?
本人細閱過雙方所得的法律意見,從法律觀點看,我認為前者的立論正確,後者失諸欠缺全面,導致結論錯誤。讀者可以從網上看到這三份意見書,自己判斷。
基本法就75(1)條是這樣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英文版為:「The quorum of the meeting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KSAR shall be not less than half of its members.」全體議員為數70,不少於二分之一即是不少於35人。
建制派的法律意見(註一)的主要論據,是將焦點放在「立法會 Legislative Council」一詞;75(1)條所說的是「立法會」的會議的法定人數,並無明文提及「全體委員會」,所以75(1)條訂立的法定人數不包括全體委員會。「全體委員會是立法會的一個委員會,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由立法會自行規定。立法會的大大小小委員會很多,不可能都需要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為法定人數。」
立法會主席所得的法律意見共兩份(註一),兩份意見的主要論據,均將焦點放在「立法會舉行會議 the meeting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兩者皆認為,「全體委員會 Committee of the whole Council」的程序在立法會會議中進行,是立法會會議的一部分。立法會在立法程序中,回應運作的需要,隨時宣布「立法會」成為「全委員」,又將「全委會」恢復為「立法會」,中間並無間斷,是正式的立法程序的一部分,難以想像75(1)條的立法目的,是所訂立的法定人數只適用於會議的一部分而不是整個立法會會議。
我認為,將「全體委員會」視為立法會的「委員會」系統的一部分,是毫無實際理據。「全體委員會」是為立法程序的需要而設,在立法會會議之外無獨立存在,亦無獨立運作。《議事規則》的「委員會」部分(M部),並不包括「全體委員會」;「全體委員會」只見於「法案的處理程序」(K部),是程序的一部份,只在立法會會議中發揮作用。事實上,全委會是立法程序的核心:法案的條文逐一納入法案或刪除於草案之外,或經修正之後納入法案,二讀只是通過法案的大原則,而三讀則是通過經全委會通過的法案。關鍵在於75(1)條不能「斬件」理解,75(1)條的條文說的是「立法會會議的法定人數」而非「立法會的法定人數」。甚麼是立法會會議,甚麼包括在立法會會議的議程內,一目瞭然。
是以,正確的法律觀點為何,十分清楚。然而,《議事規則》的修改一經通過,接著的立法程序便會按此而行。若法定人數變為20人的修訂是違憲,假如在某條法案進入全委會階段時有議員要點人數,而人數少於35,那麼通過了的法例是否有效,便大成疑問,因為法律上當時人數未足以構成全委會。
據報道,已有市民在較早前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法庭如何處理尚未知,看來,因種種原因,趕不及為議員參考,負責任的議員,至少應給自己一個機會弄清楚。立法會主席在這種情況之下反而弄權催促,實在令人遺憾。
註一:意見書為前立法會法律顧問馬耀添大律師及英國御用大律師Lord Pannick 2017 年 1月 6 日所給予。
註二:立法會主席取得的兩份意見書,前一份為英國御用大律師 Lord Lester 2014年6月30日給予,內容廣泛,同時涉及「拉布」、「剪布」議題,其後一份為資深大律師何沛謙及張天任大律師所給予,專注討論點算人數及法定人數議題。 - #165 [winning7], 17-12-15 09:45【修改議事規則 更多1000億的超支】
2017/12/14 — 14:53
最沒資格駡鬍鬚曾「守財奴」的就是林鄭,若果不是他多年守財,妳今天可以拿香港的儲備亂咁揈?!可以開香港的庫房來擦習帝的鞋,支持必定蝕大本的一帶一路?!
這名比689更像狗般忠實地執行中央意旨的777特首,今天上京面聖,最大的任務是跟國家發改委簽署《一帶一路合作協議》。三條柒非常榮幸的告訴香港人,這次是香港政府向中央主動要求在「一帶一路」這個充滿機會的項目上「侵埋我哋玩」,有幸國家恩准垂憐。可以預見,香港庫房有難了!
破橋超支再超支再超支
正所謂禍不單行,運房局剛公佈,港珠澳大橋「又再」超支,無錯,係「又再」!至今超支過百億,香港人為這條破橋已經付出近1,200億元,仍未封頂,這叫做無底深淵,陸續有來!運房局好快又要向立法會追加撥款,你認為建制派會不通過嗎?!
九七之後,公務工程嚴重超支,高鐵、中線、港珠澳大橋⋯⋯,例牌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超支,單單工程都例牌上千億之譜,而中標的又例牌是國家企業!
至今這些例牌的超支公務工程,不要說香港庫房總共被掏了多少公帑出來,單是超支已過千億。
每一次,都是民主派責成政府提供更多資料並作出深入檢討,每一次都是拿香港人的錢為自己的政治前途鋪路的建制派譴責民主派阻住地球轉,並閉上眼睛、蒙著耳朵,一致通過,香港人的血汗錢就這樣億億聲被他們像污水般倒出去!。
香港儲備可以燒多久?!
1,000億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概念?截至今年9月底,香港的財政盈餘是9,664億。香港的公務工程單是超支就燒了1/9的儲備!香港的儲備還可以燒多久?!
1,000億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概念?2016/17年度,醫療衞生的經常性總開支是570億,若政府增加10%,是57億;教育開支是840億,若政府增加10%,是84億;三條柒剛宣布擴大交通津貼計劃,涉資是23億。公務工程超支的1,000億,絶對可以為香港市民大幅改善醫療、教育、交通的狀況!
1,000億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概念?根據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回答有關公屋成本時,他預計到2018年,一間公屋的成本大約是100萬。 1,000億可以起到10萬間公屋!
現在建制派說要修改議事規則,令民主派不能再施展拉布,影響議會的有效運作。什麼是有效運作,政府拿什麼上來就通過什麼?!建制派議員繼續可以在議事廳倒頭大睡,到投票時按掣Say Yes?!這就是建制派定義的有效運作!
拉布是因為建制派跟政府同流合污
若果建制派願意履行監察政府的職能,民主派還需要拉布嗎?!拉布的出現是因為建制派跟政府同流合污,這個道理不是很顯淺嗎?!
建制派為什麼對拉布這麼痛恨?不是因為什麼立法會的尊嚴,是因為他們要被逼留在議事廳開會,若是沒有民主派在議會用拉布這種「最後手段」(the last resort),建制派就連會議也不開,拿著優厚的議員薪津去飲High Tea了!
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不是為了什麼恢復立法會的功能,他們只是不想在為政府保駕護航時,要乖乖地上班,屁股要黏著座位,打瞌睡也要適可而止,他們懶得理立法會的尊嚴和有效運作呢?!
削弱立法會監察政府職能才是真目的
其中一項明證,建制派要求提高成立專責委員會呈請書的門檻,由20名議員提高至35人,讓成立專責委員會的難度大幅增加,這項建議究竟跟拉布有什麼關係?!沒有!只是當這項修訂通過,再有像689涉嫌貪污瀆職的事情發生,不要說P&P(《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不可能通過,就連成立專責委員會質詢一下也辦不到。建制派提出的這一項修訂,是盲眼人也看得出來,不就是為了削弱立法會監察政府的職能,同時令自己少些會要開!
最虛偽的要算葉劉,昨日民主派趁議事規則未修改,藉著最後機會提出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領展作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角色問題,以及港珠澳大橋超支,最後這兩項呈請均獲通過。葉劉支持查領展卻不支持查港珠澳大橋,事後還好意思說:今次自己的加入,更加證明民主派不用擔心修改議事規則,因為有重要議題時,建制派議員都會支持。這叫做睜大眼睛說瞎話,這次通過的兩項呈請書,只有22人支持,換言之,修訂議事規則之後,就連葉劉贊成要查的領展也展開不到。
投票給建制派的市民,建制派自己不監察政府,還要禁止別人去做。香港的儲備正在流血不止地蒸發,現在建制派還要修改議事規則,廢了議員的監督權,讓政府可以更肆無忌憚地做大花筒。建制派給出的「蛇齋餅糉」,都是從出賣香港人的血汗錢拿出來的,你們還要支持這些賣港賊嗎?! - #164 [george1977v5], 17-12-15 00:20
最後防線?The Last Weapon---梁家傑專訪:反對修訂議事規則是為了香港利益,而非泛民利益 - 14/12/17 「彌敦道政交所」長版本 - 下一頁 (2 of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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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姨都趕走埋了
而家逐個拖緊出去...唉!
表決緊....
最後修改時間: 2017-12-15 16: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