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0 [dna_oscar], 19-01-09 16:54
- #489 [ck1962], 19-01-09 16:48#487 新聞重温
林子健案:傳李柱銘資助讀神學生活費全包
有關李柱銘署名的信件,收件人為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及耶魯大學神學院。信件的日期為今年的6月2日,信中提到李柱銘將在林子健入讀耶魯大學神學院期間提供經濟資助,即由今年秋季至明年春季課程,資助包括生活費及學費。
李柱銘在信中指,他與林子健認識多年,李出任民主黨主席期間,林子健是民主黨的中常委。李欣喜林子健可以獲得耶魯大學神學院的取錄,並希望林日後為香港爭取民主努力。信中還披露了林子健在耶魯大學的學生證號碼。當日有份陪同林子健高調召開記者會交代被擄走事件的李柱銘,接受查詢時拒絕評論事件。而林子健今日到馬鞍山警署報到後亦指「沒有呢方面嘅消息」。
另消息又指,有民主黨成員用買波衫名義向林子健提供金錢資助。同樣有份陪同林子健高調召開記者會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接受查詢時對此否認。該黨議員尹兆堅則承認大半年前從林子健買入2件簽名特別版波衫,分別為簡東拿及C朗拿度,強調是正常交易,但未有透露金額。對於黨友是否用買波衫名義提供金錢資助,林子健則指不方便講。至於將來會否從事買賣波衫生意,他就指「無打算」。 - #488 [Kelvinzy], 19-01-09 16:46e毛
如果你左手邊坐咗老江,右手邊坐咗老習
你係咪就當正自己上咗位,變左喺共產黨老祖先馬克思?
自殘為左換得呢樣嘢,呢地反人類唸法只會出自經過偉大共產黨教育的盲毛們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1-09 16:47:33 -
- #487 [dna_oscar], 19-01-09 16:38[#481]
始終唔明點解林子健要玩自殘,真的是自殘點解還要開記招搞咁大?
當日閉路電視有成分幾鐘看不到發生什麼事,但明顯前面及後面閉路電視影到林子健的步履姿勢、神情、速度很不同,呢個已是很大疑點。 - #486 [ecoco], 19-01-09 16:29
要猜測動機就祇能靠估,做開茄喱啡突然變做主角,江湖大佬輩全場陪伴左右,一朝上位,又咪話唔Hi!!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1-09 16:30:34 - #485 [Kelvinzy], 19-01-09 16:05我分析所有疑點從來都是否存在合理動機出發,因為呢地正正反映人的本性同天性
純粹講動機同是否make sense
個法醫同差佬同屬政府,偏幫政府作主觀判斷的動機喺大過林子鍵自殘誤導差佬的動機 - #484 [668899], 19-01-09 15:59可惜你唔係法官
- #483 [Kelvinzy], 19-01-09 15:52法醫呢地分析純屬帶有主觀性的意見
而並非有phisical實證的病理分析報告,比如好簡單,死者體內驗到毒劑呢地系phisical實證
根本兩回事
如果用來斷定自殘,進而作為定罪基礎,咁康港法律又再鬧笑話
不過都唔系第一次,唔爭再..... - #482 [Dlbf], 19-01-09 15:15如果林認罪,攞心理/精神報告,再搵馬田,主教幫手求情,受靶機會不高,依家撐得甩由自可,撐唔甩受嘅機會頗高!
- #481 [olivea88], 19-01-09 14:38如果林係自殘報警?目的係乜?破壞民主黨名譽?
話比人知共產黨係香港殘害香港人係假?
定收左錢做野? 想出位博政治本錢? - #480 [ecoco], 19-01-09 14:25嘩!香港失陷咯,連法醫刀要去欺凌誠實被擄打受害人!
+++++
【涉報假案】質疑林子健自製傷痕 法醫:藤條印仲淺過父母打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訛稱被內地「強力部門」擄走施虐案,今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傳召法醫病理學專家賴世澤醫生出庭作供,醫生甫作供即指出,經分析後林子健肚皮上的類似藤條痕,及大腿上的十字釘書釘傷勢,相信為他自己所造成。而林的身上亦只見有肚皮及大腿兩組傷痕,據林所講被擄的過程理應會有其他傷勢,例如掩口掙扎、迷暈後被搬運等,表示由醫學證據上而言「令人覺得係虛構故事」。
賴醫生供稱林子健肚皮上的傷痕均為同方向所造成,而且幾乎全部平衡,似是自己所造成,因自己打有時會有特定的花款、位置、徵狀,若是他人所打會分佈得較不規則,自己造成則較有規律及對稱。而由於傷痕都是「略平而右高左低」似是自己用右手打落肚皮。再者,一般人自殘會選擇較不敏感的部位,賴醫生稱「見過好多人喺肚皮傷害自己」,而自殘因要望清楚傷勢,通常會拉高衣服打。他亦指出林的藤條印「半日就散大半」,形容比起小時候父母打的更為淺,不算大力。
而大腿的傷賴醫生謂貌似非常嚴重「入哂肉咁」,但他認為相比有自殘傾向的人士,釘書釘所造成的傷勢更輕。而大腿的「十字架釘書釘」為每邊5個,雖「可以咁啱得咁橋,但就真係要咁啱得咁橋」,醫學界早有觀察到會自殘的病人,大多數造成的傷勢會是對稱地分佈。
林子健曾提過當日被人毆打時雙手雙腳被綁,惟驗傷未見他有被綁過的痕跡,例如瘀傷或擦傷,因正常被打下會掙扎。加上林聲稱自己遭掩口鼻迷暈,再被帶到某處虐打,賴醫生表示原以為傷勢非常嚴重,因「無理由對佢(林子健)手下留情」,但出奇地只有肚及大腿兩組傷痕,昏迷時被搬動都不見有痕跡,不論手指、手臂、背部等都沒有被搬動的傷痕,形容「講大話比較可以解釋到」。
賴亦補充,林指被人掩口鼻後即時昏迷是不可能做到的,形容被迷暈的過程「非常古怪、不合常理」,即使用哥羅芳亦需要幾分鐘才能將人迷暈,「揚一揚毛巾即時昏迷不太可能」。而很多情況下,被人用化學劑大力掩實口鼻會掙扎,嘴可能會有瘀傷、擦損而造成發炎,但林都沒有以上傷勢。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1-09 14:34:40 - #479 [tamarwander], 19-01-05 11:41>林子健涉虛報被擄 手機曾查哥羅芳 庭上目瞪口呆再拍掌
控方證據唔係要預先話畀辯方知架咩? 咩事目瞪口呆?
拍掌? 告佢蔑視法庭都得. - #478 [bliss33], 19-01-05 11:34同稱但有不同用途,可以係麻醉劑,亦可係溶劑
- #477 [lo5boy], 19-01-05 11:29膠片店賣的哥羅芳不是哥羅芳!這是個美麗的誤會。
- #476 [chow.mij], 19-01-05 11:18如果手機上search 過核武, AK47, 山埃....大鑊了....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1-05 11:22:24 - #475 [254mm], 19-01-05 11:18你去唔相熟膠片鋪買哥羅芳, 多數唔賣比你, 是 kind of 迷暈劑
- #474 [DeepSea^^], 19-01-05 11:00哥羅芳是用來貼亞加力膠的膠水,黑警想多了。
- #473 [bliss33], 19-01-05 10:19警方話林曾經手機搜尋哥羅芳,報案後林被檢驗沒含哥羅芳,警方嘅懷疑非常有趣,假如林睇過鹹網,豈不是可以被指稱去嫖?
http://s.nextmedia.com/apple/a.php?i=20190105&sec_id=4104&s=0&a=20584376
林子健涉虛報被擄 手機曾查哥羅芳 庭上目瞪口呆再拍掌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1-05 10:21:10 - #472 [Kelvinzy], 18-08-31 15:35當然咁講啦
無證據表明警務人員同裁判官做法不恰當 - #471 [wajah], 18-08-31 15:09#470
一定咁回應: 樹件已經進入書法程序, 不予置評 - 下一頁 (2 of 25)
- 返回 ...
9 唔答 8